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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委办、交安办联合部署秋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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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委办、交安办联合部署秋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界面河北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日前,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黑龙江七台河“9·4” 和安徽太湖县“9·5” 重大事故、秦皇岛青龙“8.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市调研时提出的“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准确把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风险,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的工作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精力、力量投入到防事故保安全的实际行动中,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分析研判农村交通安全风险。要深入研判分析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出台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报了农村交通安全存在的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秋收季节农村地区务农务工群体集中出行,搭乘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问题多发,“双违”乱象突出,成为农村群死群伤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新风险点。黑龙江七台河“9·4” 和安徽太湖县“9·5” 重大事故、秦皇岛青龙“8.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均为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农村地区大型货车多拉快跑、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野蛮驾驶现象普遍,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三是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不足,临水临崖、弯坡组合的路段和视线不良、开口过多的路口安全设施不全,问题隐患突出,隐患风险较高。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整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明确摸底排查的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路段,分门别类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对已经列入治理任务单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但尚未列入治理任务的要抓紧补充纳入整治计划,力争易肇事肇祸的隐患风险早日清零,坚决防控各种安全风险。排查重点:农村地区厂区工地、农场果园茶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企业、农户等重点企业;轻型货车、三轮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企业负责人、打工人员,以及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等重点人群;排查发生过亡人事故的普通国省县乡道路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坡临崖等险要路段等重点路段。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加强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要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双违”重点违法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为重点的违法专项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排查,推动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农村群众就地打工出行交通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集中开展严禁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确保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客货车驾驶员和农用车辆驾驶员全员受教育、全员受警示、全员受触动。开展面向农村群众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督导确保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两站两员”等力量作用。监管力量要全部下沉一线,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对农村地区道路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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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委办、交安办联合部署秋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界面河北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日前,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黑龙江七台河“9·4” 和安徽太湖县“9·5” 重大事故、秦皇岛青龙“8.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市调研时提出的“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准确把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风险,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的工作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精力、力量投入到防事故保安全的实际行动中,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分析研判农村交通安全风险。要深入研判分析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出台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报了农村交通安全存在的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秋收季节农村地区务农务工群体集中出行,搭乘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问题多发,“双违”乱象突出,成为农村群死群伤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新风险点。黑龙江七台河“9·4” 和安徽太湖县“9·5” 重大事故、秦皇岛青龙“8.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均为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农村地区大型货车多拉快跑、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野蛮驾驶现象普遍,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三是农村地区道路安全设施不足,临水临崖、弯坡组合的路段和视线不良、开口过多的路口安全设施不全,问题隐患突出,隐患风险较高。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整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明确摸底排查的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路段,分门别类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对已经列入治理任务单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但尚未列入治理任务的要抓紧补充纳入整治计划,力争易肇事肇祸的隐患风险早日清零,坚决防控各种安全风险。排查重点:农村地区厂区工地、农场果园茶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企业、农户等重点企业;轻型货车、三轮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企业负责人、打工人员,以及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等重点人群;排查发生过亡人事故的普通国省县乡道路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坡临崖等险要路段等重点路段。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加强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要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双违”重点违法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为重点的违法专项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排查,推动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农村群众就地打工出行交通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集中开展严禁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确保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客货车驾驶员和农用车辆驾驶员全员受教育、全员受警示、全员受触动。开展面向农村群众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督导确保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两站两员”等力量作用。监管力量要全部下沉一线,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对农村地区道路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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