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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对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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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对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有多大?

明年一季度起执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吕文琦

12月30日晚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结合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保险监管新形势,银保监会对现行偿二代监管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升级,以提升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在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专注主业方面,规则Ⅱ完善了利率风险的计量方法,优化了对冲利率风险的资产范围和评估曲线,引导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针对重疾风险显著上升的情况,增设了重疾恶化因子,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发展重疾产品。针对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长期性特征和风险实际,对长寿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以体现监管支持导向。

在促进保险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规则Ⅱ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计量标准,大幅提升了风险因子,对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实施资本100%全额扣除,促使保险公司专注主业,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野蛮生长。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对保险公司投资绿色债券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为贯彻科技自立自强的决策部署,对专业科技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

在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方面,规则Ⅱ完善了资本定义,增加了外生性要求;将长期寿险保单的预期未来盈余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分别计入核心资本或附属资本,夯实了资本质量。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多层嵌套等问题,要求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则,识别资金最终投向,基于实际投资的底层资产计量最低资本,准确反映其风险实质。根据最近10年的数据,对所有风险因子进行全面校准。

业内人士认为,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实施之下,大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或普遍出现下滑。个别业务激进、投资激进的公司,甚至会出现偿付能力“腰斩”至严重不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的比值,用于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充足状况。按照监管要求,核心偿付能力50%、综合偿付能力100%,以及风险综合评级B类,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的三个底线要求。

保险业自编报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全面实施规则Ⅱ银保监会也考虑到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面临的压力,对于受规则Ⅱ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过渡期政策,允许在部分监管规则上分步到位,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组织指导保险公司做好规则Ⅱ各项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新旧规则平稳过渡,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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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对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有多大?

明年一季度起执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吕文琦

12月30日晚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结合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保险监管新形势,银保监会对现行偿二代监管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升级,以提升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在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专注主业方面,规则Ⅱ完善了利率风险的计量方法,优化了对冲利率风险的资产范围和评估曲线,引导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针对重疾风险显著上升的情况,增设了重疾恶化因子,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发展重疾产品。针对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长期性特征和风险实际,对长寿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以体现监管支持导向。

在促进保险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规则Ⅱ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计量标准,大幅提升了风险因子,对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实施资本100%全额扣除,促使保险公司专注主业,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野蛮生长。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对保险公司投资绿色债券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为贯彻科技自立自强的决策部署,对专业科技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

在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方面,规则Ⅱ完善了资本定义,增加了外生性要求;将长期寿险保单的预期未来盈余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分别计入核心资本或附属资本,夯实了资本质量。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多层嵌套等问题,要求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则,识别资金最终投向,基于实际投资的底层资产计量最低资本,准确反映其风险实质。根据最近10年的数据,对所有风险因子进行全面校准。

业内人士认为,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实施之下,大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或普遍出现下滑。个别业务激进、投资激进的公司,甚至会出现偿付能力“腰斩”至严重不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的比值,用于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充足状况。按照监管要求,核心偿付能力50%、综合偿付能力100%,以及风险综合评级B类,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的三个底线要求。

保险业自编报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全面实施规则Ⅱ银保监会也考虑到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面临的压力,对于受规则Ⅱ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过渡期政策,允许在部分监管规则上分步到位,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组织指导保险公司做好规则Ⅱ各项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新旧规则平稳过渡,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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