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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镭科技: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457.3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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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镭科技: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457.31万股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573,14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19%,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2023年1月30日,臻镭科技(688270.SH)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拟参与臻镭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投资”)、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锐投资”)、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宁投资”)、梁卫东、乔桂滨、延波、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铝君融”);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4,573,148股,占臻镭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4.19%;

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领汇投资、领锐投资、汉宁投资、梁卫东、乔桂滨、延波、浙铝君融均非臻镭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领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锐投资、汉宁投资合计持有臻镭科技股份比例超过5%。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573,14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19%,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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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镭科技: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457.31万股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573,14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19%,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2023年1月30日,臻镭科技(688270.SH)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拟参与臻镭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投资”)、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锐投资”)、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宁投资”)、梁卫东、乔桂滨、延波、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铝君融”);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4,573,148股,占臻镭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4.19%;

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领汇投资、领锐投资、汉宁投资、梁卫东、乔桂滨、延波、浙铝君融均非臻镭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领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锐投资、汉宁投资合计持有臻镭科技股份比例超过5%。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573,14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19%,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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