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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中国留德女学生李洋洁遇害案律师:这是政治问题 我会继续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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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中国留德女学生李洋洁遇害案律师:这是政治问题 我会继续施压

“关于李洋洁案嫌犯的警官父母在案件调查中的角色,我们还有待追查。路还长,我会继续施加压力,因为这是个政治问题。被告的父母是否有做任何事情,导致前期案件调查装模作样?”

2016年11月25日,德国德绍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案,被告Sebastian F.出庭。在庭审前后的允许摄影时段内,被告人始终用纸张遮挡脸部。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25日,中国留德女学生李洋洁(25岁)德绍遇害案在德绍-罗斯劳法院开庭。被告是一对年轻的德国情侣Sebastian F.(20岁)及其未婚妻Xenia I. (20岁),他们被控犯有虐待、强奸和谋杀罪。

各方证人陆续出庭,为这场震惊中德的案件作证。这场案件的受害人李洋洁和嫌疑人之一Sebastian F.,分别是来自中国和德国的两个警官家庭的孩子。而由于Sebastian F.的养父是德绍警察局长,母亲是该局警官,参与了初期案件侦查,加之德绍市警局在案件前期侦查和新闻发布会上的一系列不专业举动和言论,从而引起各方激烈质疑,以及一些在德华人群体的强烈抗议。

根据《华商报》梳理的李洋洁案大事记,今年5月11日,在德国东部小城德绍留学的李洋洁于当晚9点出门,按照习惯的运动线路跑步,但再也没有回来。5月13日上午11点,警方在距离李洋洁居所学生宿舍不到200米的一处庭院的灌木丛中发现一具女性死者尸体。5月16日,德绍检察院及警方宣布,死者身份确认是李洋洁。警方称,死者有遭受过性侵的迹象,同时在尸检中,在李洋洁身上发现另一人的DNA。5月23日,一名叫Sebastian F的20岁男性前往警局接受问话,他在留下唾液检验DNA时说,受害者身上的DNA可能来自他自己。此后警方对他的女友Xenia I展开问话,两人称在李洋洁失踪前一晚曾自愿到他们的住处碰面并有性关系。5月24日,警方决定对二人予以逮捕,但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是杀人凶手。

5月31日,李洋洁的父母通过媒体发表中德双语公开信,感谢所有关心和想提供帮助的人们,呼吁大家保持理性与和平,让警察与法院不受外界不必要的压力,完成他们的工作。

李洋洁案共有三个审判法官,审判过程可能将持续超过20天,判决或许将在3月中下旬做出。遵照德国法律,法官在开庭时会告知被告他们有权保持沉默,以避免陈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两位被告就此不再发一言,并且始终用文件夹遮挡面部。

在开庭第三天出现了一个小波折:法庭发现两位陪审员没有宣誓,于是他们重新宣誓,重读控诉书,四个警官重新出庭,完成周密的合法程序,以防止这个疏漏导致案子在最后结案阶段被辩方律师推翻。

界面新闻在此期间独家采访了在此案中代表李洋洁父母的律师Sven Peitzner。Peitzner先生来自柏林,有超过20年处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也代理了2016年柏林Cottbus区另一起震惊德国的少女谋杀案。他详细讲述了案件开庭至今的一些细节,和他对审判结果的预判,认为嫌犯一定会被定罪。但他表示,还有更漫长的追问刚刚开始,针对的是案件中被告的警官父母是否有意阻挠了案件的前期侦查:“路还长,我会继续施加压力,因为这是个政治问题。”

以下为界面新闻与Sven Peitzner律师就李洋洁案发展所作的访谈全文,感谢汪文海先生就此牵线并翻译部分访谈。

Sven Peitzner

两位被告或因“正在成年人”身份被判15年以内徒刑

界面:我们知道根据德国法律,生物指纹(比如案发现场和尸体上残留物的嫌疑人DNA和头发)是间接证据,仅凭生物指纹是不足以定罪的。我们目前还有哪些强有力的证据作为辅助,保证嫌疑人能够被定罪?

Peitzner:目前我们只有间接证据,因为只有目睹案发过程的目击者的指证才能作为直接证据。

但我们已经可以提供非常多的间接证据:在被害人身体表面同时找到了两个嫌疑人的DNA;在被害人的手里找到了女嫌疑人的头发;她的尸体是在两位嫌疑人的住处附近找到的;嫌疑人的住处找到了很多被害人的血液痕迹、血液被清洗的痕迹,还有清洗这些血液时所用的布;男被告的衣服上也找到了被害人的血迹;在地面一层一家古玩店的监控录像显示一个女性把被害人骗到屋里的过程,以及几个小时之后,男被告离开该楼;两位被告之间的手机短信留下了“我很紧张,我怕被人看到了”这样的对话,男被告的手机里下载了亚洲女性的性爱录像,还有很多不那么好的照片,我们还在复原被删除的内容,所以这些证据指向的方向也是对的;两位被告第一次在警察局留下的口供可以完全被推翻,等等。

凭借这些证据,我完全相信这两位被告会被定罪。

界面:辩方律师现在是如何为被告辩护的?

Peitzner:目前两队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主要是让被告保持沉默,此外就是坚持两个被告第一次在警察局时给出的口供,也就是他们在案发前一天就和这位女士有了接触或者来往。他们想要以此证明被害人曾自愿与他们发生关系,但这个说法事实上已经被推翻了,因为有证人证明,在被告所称的“自愿发生关系”的这个时间里,被害人实际上和其他人在一起。

也就是说,辩方律师采用的态度是继续坚持嫌疑人原来的说辞,真相则留给公检法部门来证明。

界面:目前看来,这个案件可以争取到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Peitzner:目前还不太清楚,因为要看法官决定嫌疑人究竟是成年人还是“正在成年人”(Heranwachsend)。如果是针对成年人的刑律,应该是判无期徒刑。

如果成年人被判无期,服刑15年之后可以申请保外,虽然未必会被批准。目前德国的重罪犯,比如恐怖分子或杀人犯,有的已经服刑24年,还依然在服刑。

如果是针对“正在成年人”的刑律,谋杀案定罪最高是10年,特别严重的情形,则可能定15年。

界面:能否请您详细讲讲这个“正在成年人”的法律概念?这个概念在中国是很陌生的,因为在中国,到达18岁就会被认为是成年人了。

Peitzner:这个概念适用于18到21岁的人,根据他们的心理成熟度来判定他们是完全成年还是正在成年。

这个法律概念是在1923年魏玛共和国时期成型的,在纳粹德国时期被弃用(也就是这个年龄的罪犯采用和成年人一样的刑罚),但在1949年之后的西德又被重新运用。

然而,自2012年以来,对“正在成年人”重罪的量刑从10年扩展到了15年,这个变动是比较新的。在我处理的另一个发生在Kottbus的奸杀案中,凶手被法院判了13年零6个月。我感觉他们(法院)想要动用(更重的量刑)。这个信号释放出来,对促进法官们的意愿可能就会有作用。

界面:但是德国法律系统作为欧陆法系的代表,并不完全遵循判例法,不是吗?

Peitzner:是的,我们采用的是同时遵循判例法和抽象法律的混合体系,在地方法院裁决遇到困难时,高级法院会给出法律诠释的建议。

界面:Sebastian F.的未婚妻的角色是怎样的?

Peitzner:按照检察官的说法,Sebastian F.对未婚妻说她不能满足他的性需求,于是她想做点什么,就到街上去骗了个人回来给他。

她不是从犯,而是共犯。她从头到尾积极参与了整个过程,她也参与了强奸,受害人手里有她的头发,她的DNA也出现在了被害人身体上。

界面:在您和李洋洁父母的沟通中,他们对这个可能的裁决结果是否接受?

Peitzner:我想,他们理解这是德国的法律,虽然和中国的法律比起来,量刑太低。但这是无法改变的,我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争取最重的量刑。当然这对他们而言是(很艰难的)。

嫌犯警官父母是否干扰侦查?嫌疑尚未澄清

界面:目前关于嫌疑人Sebastian F.的父母,还有很多未决的疑问。比如,警方在初期调查过程中,没有问询嫌疑人或者搜查他的房间,这是非常奇怪的。对此,警方是否提供了可信的解释?

Peitzner:我问了这个问题。因为警察在5月13日发现了尸体,而一位(参与调查的)警官说,他知道这两位住在那里,而且他还知道Sebastian F.曾是纵火的少年犯,更知道他是一位警官同事的儿子。但他说他没有去找Sebastian F.问询,因为“这是一起性犯罪”,而Sebastian F.和他女友住在一起,他不觉得他会是嫌犯。

界面:不作为嫌犯,但难道作为证人,不也应该问询吗?

Peitzner:这正是我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警官对此的回答是,问询可能会让他们紧张,导致他们更警觉地消灭证据。

这简直就是胡扯(bullshit)。

我问他们,你们有没有立即检查楼下古玩店的摄像头?他们说没有,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说,当然你们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但摄像头是很重要的,因为有的监视录像会在24-48小时之后自动被抹掉(当然现在的电脑存储空间比较大,录像存储的时间也长一些)。

然后他们回答说他们起初并没有看到有摄像头,而第一次看到摄像头是在5月18日。然后他们检查了一个朝向错误方向的摄像头……我不知道为什么。直到5月25日,12天之后,他们才查了所有摄像头的录像。

而且,他们在5月20日,他们说他们把一纸通知书放进了嫌犯的邮箱,通知他去警局做DNA取样。但是我没有在卷宗里看到任何通知书的复印件(或者原件),所以他到底为什么会去警局做DNA取样?

在卷宗中记录了参与调查的警官对嫌犯母亲的通知,告诉她“你儿子得来做DNA取样,因为他住在那里”。这个我得承认,她没有对儿子说:“你别去(取样)。”而是说:“你得去。”但问题是,当他们去到警局时,他们却编了一个案发前一天发生的故事。

我因此产生了疑问:这些不怎么聪明的被告,是怎么编出这么个故事的?这听起来有点像有意把嫌疑引导到其他陌生的性犯罪者身上,比如“有些成天跟女孩子搭讪的人”。我不知道嫌犯的母亲有没有想法帮忙编造了这个故事,我不知道。

我不想怪罪嫌犯的母亲,但这也太奇怪了:她也参与了证人的问询,虽然她明知道自己的儿子就住在尸体发现处后面的房子里。

她说:“我没有和他们(我儿子和他女友)说这个事。”这也很奇怪,因为如果我知道有个尸体在我儿子住的房子后面发现了一具尸体,我会跟他说很多的。我会问:“你看见什么了吗?”或者聊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呢?”而且我还知道她和儿子经常在电话里聊天。不过现在,她也有权保持沉默,因为她是被告的母亲。

还有被告的继父,德绍市警察局局长。从前德绍市警察局内就出过一个很可疑的案子(记者注:指黑人OuryJalloh 2005年在德绍警察局内禁闭室内活活被烧死),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虽然和这个案子没关系。现在又是他的养子,在案发之后他帮他从那个住处搬走。我想问,如果是我的话,养子住处附近发现了尸体,他是嫌犯,然后我就帮他搬走,这对大家来说都会很可疑吧。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追问:警察是不是有点故意在初步调查中在(当前嫌犯)这个方向上止步,忽略那么多显而易见的步骤,是不是因为“这就足够了”,再向前一步就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我不是说我比别人懂得多,因为对律师来说,在事后质疑调查者“愚蠢”总是很容易的。但警官们并不愚蠢,他们的确是在做他们的工作。我只是在问一些问题,而我发现我问问题的时候,他们就变得紧张了。

法庭问讯时他们就很紧张,开始反击,说:“我们可不是在演电视剧。”我说我知道,我只是在问问题。他们变得过度紧张的时候,我就说:“我只是在问问题,受害者的父亲只是想知道你们在做什么,这是很正常的。”

界面:应该说,无论是在中国、美国还是德国,被告养父的行为都会被质疑,因为实在太可疑了。目前,是否有任何针对被告养父的调查,或者说进行此类调查的意向?

Peitzner:他们的确这么做了。有意思的是,什么结果也没有。当然不会有的,我早就知道了。不过,我已经向法院索要相关卷宗了,我会拿到卷宗的,不管是一周、两周还是多长时间之后,我不会忘记的。

因为在这个案子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一个年轻的中国学生来到德国,因为她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国家,空气清新,人民友好,社会安全。但这个国家对她而言并不安全,这是个灾难。但是,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保护一个人的安全,它至少应该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以阻止同样的事情在未来发生。

在这个案子里我们还算幸运,因为嫌犯很蠢,他们本来有很多时间,很多时间,来消除证据(幸好血液的痕迹是很难消除的,有一滴就够),比如丢掉他们的手机,但他们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嫌犯的父母没有帮他们,不然以他们的警官经验,他们本来可以把证据消灭得更彻底。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因为他是警察局长的养子,所以肆无忌惮。因为根据另一位自称被Sebastian F.强奸两次的女性说,他曾威胁她:“你不能拿我怎么样,我爸爸是警察局长。”

界面:对于另外这位声称几年前被Sebastian F.强奸的女性,她的案子还会被调查吗?

Peitzner:不会了,她只是作为证人出庭的。此外她在那之后也没有去医生那里做检查,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现在要证实她的证词已经非常非常难了。我为很多强奸受害者做过辩护,这样的案件追查总是很难的。

界面:对比您过去20来年接手的刑事案件,李洋洁案对您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Peitzner:其实这个案子里,我们的证据非常充分。如果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那么这两个人一定是会定罪的。

虽然目前不知道辩方会有什么策略,但在目前的证据面前,他们几乎没有什么翻盘的机会去让嫌犯逃避法律的惩罚。

没有被包装和隐藏的尸体被丢弃在树丛里,不太可能是从外部运过去的,谁会在市区里开车把一具未经包藏的尸体扔到那里呢?

我相信我们会赢得这场官司。

界面:我在德国新闻媒体中看到一个数据,说德国的强奸和杀人案的犯罪率是在下降的。这是真的吗?

Peitzner:我不知道。不过我今天在《明镜周刊》上看到一个数据,说每年在德国有331个女性被她们的伴侣所杀害,但这和这个案子没关系。因为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弗莱堡的一位年轻女性被害案,而凶手是一位阿富汗难民。所有的种族主义者都在谈论弗莱堡案,却对李洋洁案避而不谈,因为这是一对非常“德国”的情侣,甚至是警察局长之子犯的谋杀。我也很想说,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在谈论李洋洁案?

当然,我得说句公道话,萨克森州的媒体对李洋洁案做了非常尽心的详细追踪报道,而且对警局的行为持高度批判态度,质问他们是否有隐瞒案情。

关于李洋洁案嫌犯的父母在案件调查中的角色,我们还有待追查。路还长,我会继续施加压力,因为这是个政治问题。被告的父母是否有做任何事情,导致前期案件调查装模作样?首席检察官Bittmann在早期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父母有参与掩盖的嫌疑,可他说这话之前没有做任何相关调查!

更不要说他们那个愚蠢的、不专业的新闻发布会,在不了解情况的状况下,两次三番把被告编造的故事传播出来,加深对被害人父母的伤害。他们明知道那个故事很可能是假的,本可以说:“由于案件调查的原因,目前细节无可奉告。”

界面:谢谢您的尽心工作。

Peitzner:喔喔喔,我们还早着呢,一切才刚开始。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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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中国留德女学生李洋洁遇害案律师:这是政治问题 我会继续施压

“关于李洋洁案嫌犯的警官父母在案件调查中的角色,我们还有待追查。路还长,我会继续施加压力,因为这是个政治问题。被告的父母是否有做任何事情,导致前期案件调查装模作样?”

2016年11月25日,德国德绍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案,被告Sebastian F.出庭。在庭审前后的允许摄影时段内,被告人始终用纸张遮挡脸部。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25日,中国留德女学生李洋洁(25岁)德绍遇害案在德绍-罗斯劳法院开庭。被告是一对年轻的德国情侣Sebastian F.(20岁)及其未婚妻Xenia I. (20岁),他们被控犯有虐待、强奸和谋杀罪。

各方证人陆续出庭,为这场震惊中德的案件作证。这场案件的受害人李洋洁和嫌疑人之一Sebastian F.,分别是来自中国和德国的两个警官家庭的孩子。而由于Sebastian F.的养父是德绍警察局长,母亲是该局警官,参与了初期案件侦查,加之德绍市警局在案件前期侦查和新闻发布会上的一系列不专业举动和言论,从而引起各方激烈质疑,以及一些在德华人群体的强烈抗议。

根据《华商报》梳理的李洋洁案大事记,今年5月11日,在德国东部小城德绍留学的李洋洁于当晚9点出门,按照习惯的运动线路跑步,但再也没有回来。5月13日上午11点,警方在距离李洋洁居所学生宿舍不到200米的一处庭院的灌木丛中发现一具女性死者尸体。5月16日,德绍检察院及警方宣布,死者身份确认是李洋洁。警方称,死者有遭受过性侵的迹象,同时在尸检中,在李洋洁身上发现另一人的DNA。5月23日,一名叫Sebastian F的20岁男性前往警局接受问话,他在留下唾液检验DNA时说,受害者身上的DNA可能来自他自己。此后警方对他的女友Xenia I展开问话,两人称在李洋洁失踪前一晚曾自愿到他们的住处碰面并有性关系。5月24日,警方决定对二人予以逮捕,但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是杀人凶手。

5月31日,李洋洁的父母通过媒体发表中德双语公开信,感谢所有关心和想提供帮助的人们,呼吁大家保持理性与和平,让警察与法院不受外界不必要的压力,完成他们的工作。

李洋洁案共有三个审判法官,审判过程可能将持续超过20天,判决或许将在3月中下旬做出。遵照德国法律,法官在开庭时会告知被告他们有权保持沉默,以避免陈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两位被告就此不再发一言,并且始终用文件夹遮挡面部。

在开庭第三天出现了一个小波折:法庭发现两位陪审员没有宣誓,于是他们重新宣誓,重读控诉书,四个警官重新出庭,完成周密的合法程序,以防止这个疏漏导致案子在最后结案阶段被辩方律师推翻。

界面新闻在此期间独家采访了在此案中代表李洋洁父母的律师Sven Peitzner。Peitzner先生来自柏林,有超过20年处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也代理了2016年柏林Cottbus区另一起震惊德国的少女谋杀案。他详细讲述了案件开庭至今的一些细节,和他对审判结果的预判,认为嫌犯一定会被定罪。但他表示,还有更漫长的追问刚刚开始,针对的是案件中被告的警官父母是否有意阻挠了案件的前期侦查:“路还长,我会继续施加压力,因为这是个政治问题。”

以下为界面新闻与Sven Peitzner律师就李洋洁案发展所作的访谈全文,感谢汪文海先生就此牵线并翻译部分访谈。

Sven Peitzner

两位被告或因“正在成年人”身份被判15年以内徒刑

界面:我们知道根据德国法律,生物指纹(比如案发现场和尸体上残留物的嫌疑人DNA和头发)是间接证据,仅凭生物指纹是不足以定罪的。我们目前还有哪些强有力的证据作为辅助,保证嫌疑人能够被定罪?

Peitzner:目前我们只有间接证据,因为只有目睹案发过程的目击者的指证才能作为直接证据。

但我们已经可以提供非常多的间接证据:在被害人身体表面同时找到了两个嫌疑人的DNA;在被害人的手里找到了女嫌疑人的头发;她的尸体是在两位嫌疑人的住处附近找到的;嫌疑人的住处找到了很多被害人的血液痕迹、血液被清洗的痕迹,还有清洗这些血液时所用的布;男被告的衣服上也找到了被害人的血迹;在地面一层一家古玩店的监控录像显示一个女性把被害人骗到屋里的过程,以及几个小时之后,男被告离开该楼;两位被告之间的手机短信留下了“我很紧张,我怕被人看到了”这样的对话,男被告的手机里下载了亚洲女性的性爱录像,还有很多不那么好的照片,我们还在复原被删除的内容,所以这些证据指向的方向也是对的;两位被告第一次在警察局留下的口供可以完全被推翻,等等。

凭借这些证据,我完全相信这两位被告会被定罪。

界面:辩方律师现在是如何为被告辩护的?

Peitzner:目前两队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主要是让被告保持沉默,此外就是坚持两个被告第一次在警察局时给出的口供,也就是他们在案发前一天就和这位女士有了接触或者来往。他们想要以此证明被害人曾自愿与他们发生关系,但这个说法事实上已经被推翻了,因为有证人证明,在被告所称的“自愿发生关系”的这个时间里,被害人实际上和其他人在一起。

也就是说,辩方律师采用的态度是继续坚持嫌疑人原来的说辞,真相则留给公检法部门来证明。

界面:目前看来,这个案件可以争取到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Peitzner:目前还不太清楚,因为要看法官决定嫌疑人究竟是成年人还是“正在成年人”(Heranwachsend)。如果是针对成年人的刑律,应该是判无期徒刑。

如果成年人被判无期,服刑15年之后可以申请保外,虽然未必会被批准。目前德国的重罪犯,比如恐怖分子或杀人犯,有的已经服刑24年,还依然在服刑。

如果是针对“正在成年人”的刑律,谋杀案定罪最高是10年,特别严重的情形,则可能定15年。

界面:能否请您详细讲讲这个“正在成年人”的法律概念?这个概念在中国是很陌生的,因为在中国,到达18岁就会被认为是成年人了。

Peitzner:这个概念适用于18到21岁的人,根据他们的心理成熟度来判定他们是完全成年还是正在成年。

这个法律概念是在1923年魏玛共和国时期成型的,在纳粹德国时期被弃用(也就是这个年龄的罪犯采用和成年人一样的刑罚),但在1949年之后的西德又被重新运用。

然而,自2012年以来,对“正在成年人”重罪的量刑从10年扩展到了15年,这个变动是比较新的。在我处理的另一个发生在Kottbus的奸杀案中,凶手被法院判了13年零6个月。我感觉他们(法院)想要动用(更重的量刑)。这个信号释放出来,对促进法官们的意愿可能就会有作用。

界面:但是德国法律系统作为欧陆法系的代表,并不完全遵循判例法,不是吗?

Peitzner:是的,我们采用的是同时遵循判例法和抽象法律的混合体系,在地方法院裁决遇到困难时,高级法院会给出法律诠释的建议。

界面:Sebastian F.的未婚妻的角色是怎样的?

Peitzner:按照检察官的说法,Sebastian F.对未婚妻说她不能满足他的性需求,于是她想做点什么,就到街上去骗了个人回来给他。

她不是从犯,而是共犯。她从头到尾积极参与了整个过程,她也参与了强奸,受害人手里有她的头发,她的DNA也出现在了被害人身体上。

界面:在您和李洋洁父母的沟通中,他们对这个可能的裁决结果是否接受?

Peitzner:我想,他们理解这是德国的法律,虽然和中国的法律比起来,量刑太低。但这是无法改变的,我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争取最重的量刑。当然这对他们而言是(很艰难的)。

嫌犯警官父母是否干扰侦查?嫌疑尚未澄清

界面:目前关于嫌疑人Sebastian F.的父母,还有很多未决的疑问。比如,警方在初期调查过程中,没有问询嫌疑人或者搜查他的房间,这是非常奇怪的。对此,警方是否提供了可信的解释?

Peitzner:我问了这个问题。因为警察在5月13日发现了尸体,而一位(参与调查的)警官说,他知道这两位住在那里,而且他还知道Sebastian F.曾是纵火的少年犯,更知道他是一位警官同事的儿子。但他说他没有去找Sebastian F.问询,因为“这是一起性犯罪”,而Sebastian F.和他女友住在一起,他不觉得他会是嫌犯。

界面:不作为嫌犯,但难道作为证人,不也应该问询吗?

Peitzner:这正是我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警官对此的回答是,问询可能会让他们紧张,导致他们更警觉地消灭证据。

这简直就是胡扯(bullshit)。

我问他们,你们有没有立即检查楼下古玩店的摄像头?他们说没有,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说,当然你们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但摄像头是很重要的,因为有的监视录像会在24-48小时之后自动被抹掉(当然现在的电脑存储空间比较大,录像存储的时间也长一些)。

然后他们回答说他们起初并没有看到有摄像头,而第一次看到摄像头是在5月18日。然后他们检查了一个朝向错误方向的摄像头……我不知道为什么。直到5月25日,12天之后,他们才查了所有摄像头的录像。

而且,他们在5月20日,他们说他们把一纸通知书放进了嫌犯的邮箱,通知他去警局做DNA取样。但是我没有在卷宗里看到任何通知书的复印件(或者原件),所以他到底为什么会去警局做DNA取样?

在卷宗中记录了参与调查的警官对嫌犯母亲的通知,告诉她“你儿子得来做DNA取样,因为他住在那里”。这个我得承认,她没有对儿子说:“你别去(取样)。”而是说:“你得去。”但问题是,当他们去到警局时,他们却编了一个案发前一天发生的故事。

我因此产生了疑问:这些不怎么聪明的被告,是怎么编出这么个故事的?这听起来有点像有意把嫌疑引导到其他陌生的性犯罪者身上,比如“有些成天跟女孩子搭讪的人”。我不知道嫌犯的母亲有没有想法帮忙编造了这个故事,我不知道。

我不想怪罪嫌犯的母亲,但这也太奇怪了:她也参与了证人的问询,虽然她明知道自己的儿子就住在尸体发现处后面的房子里。

她说:“我没有和他们(我儿子和他女友)说这个事。”这也很奇怪,因为如果我知道有个尸体在我儿子住的房子后面发现了一具尸体,我会跟他说很多的。我会问:“你看见什么了吗?”或者聊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呢?”而且我还知道她和儿子经常在电话里聊天。不过现在,她也有权保持沉默,因为她是被告的母亲。

还有被告的继父,德绍市警察局局长。从前德绍市警察局内就出过一个很可疑的案子(记者注:指黑人OuryJalloh 2005年在德绍警察局内禁闭室内活活被烧死),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虽然和这个案子没关系。现在又是他的养子,在案发之后他帮他从那个住处搬走。我想问,如果是我的话,养子住处附近发现了尸体,他是嫌犯,然后我就帮他搬走,这对大家来说都会很可疑吧。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追问:警察是不是有点故意在初步调查中在(当前嫌犯)这个方向上止步,忽略那么多显而易见的步骤,是不是因为“这就足够了”,再向前一步就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我不是说我比别人懂得多,因为对律师来说,在事后质疑调查者“愚蠢”总是很容易的。但警官们并不愚蠢,他们的确是在做他们的工作。我只是在问一些问题,而我发现我问问题的时候,他们就变得紧张了。

法庭问讯时他们就很紧张,开始反击,说:“我们可不是在演电视剧。”我说我知道,我只是在问问题。他们变得过度紧张的时候,我就说:“我只是在问问题,受害者的父亲只是想知道你们在做什么,这是很正常的。”

界面:应该说,无论是在中国、美国还是德国,被告养父的行为都会被质疑,因为实在太可疑了。目前,是否有任何针对被告养父的调查,或者说进行此类调查的意向?

Peitzner:他们的确这么做了。有意思的是,什么结果也没有。当然不会有的,我早就知道了。不过,我已经向法院索要相关卷宗了,我会拿到卷宗的,不管是一周、两周还是多长时间之后,我不会忘记的。

因为在这个案子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一个年轻的中国学生来到德国,因为她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国家,空气清新,人民友好,社会安全。但这个国家对她而言并不安全,这是个灾难。但是,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保护一个人的安全,它至少应该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以阻止同样的事情在未来发生。

在这个案子里我们还算幸运,因为嫌犯很蠢,他们本来有很多时间,很多时间,来消除证据(幸好血液的痕迹是很难消除的,有一滴就够),比如丢掉他们的手机,但他们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嫌犯的父母没有帮他们,不然以他们的警官经验,他们本来可以把证据消灭得更彻底。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因为他是警察局长的养子,所以肆无忌惮。因为根据另一位自称被Sebastian F.强奸两次的女性说,他曾威胁她:“你不能拿我怎么样,我爸爸是警察局长。”

界面:对于另外这位声称几年前被Sebastian F.强奸的女性,她的案子还会被调查吗?

Peitzner:不会了,她只是作为证人出庭的。此外她在那之后也没有去医生那里做检查,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现在要证实她的证词已经非常非常难了。我为很多强奸受害者做过辩护,这样的案件追查总是很难的。

界面:对比您过去20来年接手的刑事案件,李洋洁案对您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Peitzner:其实这个案子里,我们的证据非常充分。如果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那么这两个人一定是会定罪的。

虽然目前不知道辩方会有什么策略,但在目前的证据面前,他们几乎没有什么翻盘的机会去让嫌犯逃避法律的惩罚。

没有被包装和隐藏的尸体被丢弃在树丛里,不太可能是从外部运过去的,谁会在市区里开车把一具未经包藏的尸体扔到那里呢?

我相信我们会赢得这场官司。

界面:我在德国新闻媒体中看到一个数据,说德国的强奸和杀人案的犯罪率是在下降的。这是真的吗?

Peitzner:我不知道。不过我今天在《明镜周刊》上看到一个数据,说每年在德国有331个女性被她们的伴侣所杀害,但这和这个案子没关系。因为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弗莱堡的一位年轻女性被害案,而凶手是一位阿富汗难民。所有的种族主义者都在谈论弗莱堡案,却对李洋洁案避而不谈,因为这是一对非常“德国”的情侣,甚至是警察局长之子犯的谋杀。我也很想说,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在谈论李洋洁案?

当然,我得说句公道话,萨克森州的媒体对李洋洁案做了非常尽心的详细追踪报道,而且对警局的行为持高度批判态度,质问他们是否有隐瞒案情。

关于李洋洁案嫌犯的父母在案件调查中的角色,我们还有待追查。路还长,我会继续施加压力,因为这是个政治问题。被告的父母是否有做任何事情,导致前期案件调查装模作样?首席检察官Bittmann在早期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父母有参与掩盖的嫌疑,可他说这话之前没有做任何相关调查!

更不要说他们那个愚蠢的、不专业的新闻发布会,在不了解情况的状况下,两次三番把被告编造的故事传播出来,加深对被害人父母的伤害。他们明知道那个故事很可能是假的,本可以说:“由于案件调查的原因,目前细节无可奉告。”

界面:谢谢您的尽心工作。

Peitzner:喔喔喔,我们还早着呢,一切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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