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滚动快报

13

April.

2026

  • 18:07

    中办、国办:积极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商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优化结构布局。按照协同高效的原则,优化整合业务交叉重叠、机构规模过小、领域划分过细、功能作用较弱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加快运转失灵、扰乱秩序、行业萎缩、宗旨任务已完成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契合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定位、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商会。
  • 18:06

    荷兰汽车电动化进程加速

    荷兰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初荷兰乘用车总量约为940万辆,比一年前增长近2%,新增部分几乎全部为电动化车型。目前,荷兰全部或部分以电为动力的汽车数量已超过200万辆,较一年前增长近6%,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五分之一。
  • 18:06

    中办、国办: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优化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养评价体系、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加大行业协会商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和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转移或者委托给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向行业协会商会征集人民建议的制度化渠道。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共享相关信息数据。
  • 18:06

    中办、国办: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办法,建立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持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办法,建立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在设立登记时同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规范不同层级行业协会商会吸纳会员的范围和条件。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简易注销程序,完善退出制度。
  • 18:06

    金融时报:央行连续“地量”逆回购操作是市场供需变化与政策精准调控共同作用的结果

    央行主管媒体《金融时报》发文称,近日,央行连续开展较低数量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这一“地量”举动引发市场关注,部分投资者担忧货币政策取向是否转向收紧。央行连续“地量”逆回购操作是市场供需变化与政策精准调控共同作用的结果,绝非流动性收紧的信号。市场应摒弃“唯操作量论”的片面认知,综合看待流动性的总量、结构与价格指标。在充裕的流动性环境支撑下,金融机构将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 18:03

    中办、国办:合理调控规模,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整合力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合理调控规模。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整合力度。对地方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情况,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对市地级和县级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简化退出程序,通过有序竞争控制总体规模。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较为集中的领域以及部分地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稳步推开。
  • 18:02

    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规范行业发展。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更好维护行业发展秩序。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通过通报、暂停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方式进行惩戒。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探索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专业调解组织。
  • 17:59

    中兴通讯:公司与星链没有合作

    中兴通讯4月13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与星链没有合作。
  • 17:59

    中办、国办: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从严管理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从严管理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按照合法、必要、规范、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设立企业;不得设立与会员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不得超出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企业,不得利用所设立企业实施妨碍市场秩序的行为;所设立企业一般不得再设立新的企业,不得利用行业协会商会名义对外经营,获得的利润应当用于符合行业协会商会宗旨的事业;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以及上述负责人亲属不得在所设立企业任职或者领取报酬和各种名目的补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业管理办法,严格设立程序,完善监管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 17:59

    尖峰集团:2025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81.43%,拟10派1元

    尖峰集团4月13日公告,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5.68亿元,同比下降1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亿元,同比增长281.43%;基本每股收益0.9982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2、202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17:5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 (2025年11月1日) 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既注重积极培育发展又注重严格监督管理,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和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责任。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健全全面覆盖、顺畅运行的党组织体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接受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 (二)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健全党组织发挥作用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党建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引领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本行业本领域的从业人员凝聚服务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三)加强换届规范和负责人队伍建设。依规依法依章程严格规范换届,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有效参与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建立健全理事会按期换届和负责人到龄督促提醒机制,规范和细化换届流程,加强换届乱象整治,加大对换届违规行为纠治和惩戒力度。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把关,做好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提名、审核、公示、监督、退出等制度。推动党员管理层人员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定期述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负责人名誉职务设置。加强对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以及不胜任、不称职等不适宜担任负责人的及时调整。 (四)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健全纪检工作机制。加强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制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行为。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反腐倡廉制度,深化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五)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综合监管的管理体制。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逐步推动机构分开、职能分离、财务独立、人事自主,加强日常指导和管理监督,实现依法自主规范运行和健康有序发展。 (六)持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办法,建立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在设立登记时同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规范不同层级行业协会商会吸纳会员的范围和条件。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简易注销程序,完善退出制度。 (七)探索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分类监管,根据分类情况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管理。对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党政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具有一定强制性或者垄断性,以及日常问题较多、违规风险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资产财务、涉外交流与合作、意识形态、重要业务活动等重点事项的监管。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制度。 (八)压实部门管理服务责任。明确直接登记和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部门,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当确定主要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通过交流座谈、走访调研、听取意见等方式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联系,按职能落实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党建工作等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梳理涉及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事项,重点排查脱钩后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举措。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继续由业务主管单位加强管理服务。 (九)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鼓励支持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 (十)推动提升依法自治能力。加强联合性、综合性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设立和严格管理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以及涉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全面加强资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行业协会商会要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重大资产事项范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内部决策和管理,引导资产管理活动围绕主责主业开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综合监管工作,完善权属清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监督严格的资产管理模式。 (十二)从严管理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按照合法、必要、规范、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设立企业;不得设立与会员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不得超出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企业,不得利用所设立企业实施妨碍市场秩序的行为;所设立企业一般不得再设立新的企业,不得利用行业协会商会名义对外经营,获得的利润应当用于符合行业协会商会宗旨的事业;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以及上述负责人亲属不得在所设立企业任职或者领取报酬和各种名目的补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业管理办法,严格设立程序,完善监管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四、调整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 (十三)优化结构布局。按照协同高效的原则,优化整合业务交叉重叠、机构规模过小、领域划分过细、功能作用较弱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加快运转失灵、扰乱秩序、行业萎缩、宗旨任务已完成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契合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定位、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商会。 (十四)合理调控规模。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整合力度。对地方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情况,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对市地级和县级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简化退出程序,通过有序竞争控制总体规模。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较为集中的领域以及部分地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稳步推开。 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功能作用 (十五)规范行业发展。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更好维护行业发展秩序。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通过通报、暂停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方式进行惩戒。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探索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专业调解组织。 (十六)拓展服务功能。行业协会商会要引导会员和从业人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相关行业专项规划,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法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等服务,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合理诉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法开展行业统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高质量的团体标准,推动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等研究制定,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打造品牌性公共服务平台,助力先进产业集群发展。主动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社会治理、志愿服务、公益慈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等工作。 (十七)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内标准、认证认可与国际互认。参加或者推动建立国际经贸对话机制,服务搭建国际供采对接平台。引导和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六、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环境 (十八)优化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养评价体系、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加大行业协会商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和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转移或者委托给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向行业协会商会征集人民建议的制度化渠道。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共享相关信息数据。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良好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新华社)
  • 17:57

    上期能源:20号胶、国际铜期权自4月22日起上市交易

    4月13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号胶、国际铜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20号胶、国际铜期权自2026年4月22日(4月21日晚连续交易时段)起上市交易,4月21日20:55-21:00集合竞价,21:00开盘。20号胶、国际铜期权每周一至周五,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20号胶期权每周一至周五21:00-23:00,国际铜期权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1:00(均与标的期货合约一致)。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前第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 17:55

    海正生材:2025年归母净利润986.53万元,同比下降72.21%

    海正生材4月13日公告,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52亿元,同比增长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53万元,同比下降72.21%;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17:55

    穗恒运A:预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71.36%-118.55%

    穗恒运A4月13日公告,预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1.67亿元-2.13亿元,同比增长71.36%-118.55%,上年同期盈利9745.84万元。
  • 17:54

    宏和科技: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列为“PCB概念”,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变化

    宏和科技4月13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列为“PCB概念”。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是PCB的基础材料之一,公司长期专注于主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 17:53

    天津普林: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187.33%

    天津普林4月13日公告,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24亿元,同比增长4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9.14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8万元,同比增长2187.33%;基本每股收益0.05元。
  • 17:53

    德新科技:预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2200万元-280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德新科技4月13日公告,预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2200万元-28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07.46万元,扭亏为盈。
  • 17:52

    德新科技:2025年归母净利润4255.72万元,拟10派0.43元

    德新科技4月13日公告,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同比增长5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5.7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5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8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02.8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17:52

    锡业股份:预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64.18%-84.20%

    锡业股份4月13日公告,预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8.2亿元–9.2亿元,同比上升64.18%–84.20%,上年同期盈利4.99亿元。
  • 17:51

    金蝶国际:一季度AI原生产品签约合同金额达2.3亿元

    4月13日,金蝶国际在港交所公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订阅服务年经常性收入(ARR)约为人民币42.2亿元,同比增长约19%。2026年第一季度, AI原生产品(金蝶AI套件)签约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3亿元。AI+SaaS产品(金蝶AI星瀚、金蝶AI星空、金蝶AI星辰)净金额续费率(Net Dollar Retention,NDR)分别为103%、96%、94%。报告期内,集团中标签约双汇发展、面壁智能、绿城服务、全芯科技、普阳钢铁、华统集团等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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