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滚动快报
09
September.
2024
- 20:21
冻结股份情况变更等事项未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披义务,中洲控股控股股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系中洲控股的控股股东。经查,2023年2月至8月期间,公司所持中洲控股5%以上股份多次司法冻结延期,冻结股份情况发生变更,但该公司未及时告知中洲控股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 20:11
信息披露不规范、存货跌价测试不审慎等违规,中洲控股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下发关于对中洲控股、贾帅、叶晓东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信息披露不规范;存货跌价测试不审慎;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贾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叶晓东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 19:51
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云南大理市农商银行被罚150万
9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4年8月20日,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5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准确识别关联方,导致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固定资产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通过以贷还贷、以贷收息的方式延缓风险暴露,最终形成损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 18:17
未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披义务,*ST和科实控人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赵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年12月28日,北京证监局对赵丰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赵丰作为*ST和科的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规定。根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赵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18:01
未及时对相关关联交易履行信披义务,六国化工收安徽证监局警示函,公司董秘遭监管谈话
2023年4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华兴化工、鑫泰化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对鑫泰化工的2403.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公司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邢金俄作为公司董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17:24
上期能源: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9月9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陈×(02062011)组(账户组号:B6000474)于2024年9月9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12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1次达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贺××(01033459)组(账户组号:B6000535)于2024年9月9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12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1次达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 17:22
上交所:对海信网能予以监管警示
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布关于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根据河北证监局出具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信网能)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第五节资金来源”之“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披露内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与实际使用资金的资金来源存在一定出入。经查,海信网能前述所需资金中有7,000万元来自于其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借款。 针对海信网能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的违规行为,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24小时滚动快报
08
September.
2024
- 06:32
存在软件问题,斯特兰蒂斯召回近150万辆皮卡
当地时间9月7日,汽车制造商斯特兰蒂斯宣布召回近150万辆公羊(RAM)皮卡,以修复一个可能导致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失效的软件问题。美国的安全标准要求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在车辆驾驶的所有阶段都起作用,而本次召回皮卡所安装的防抱死制动软件可能会关闭稳定控制系统。斯特兰蒂斯表示,经销商将为客户免费更新软件。
24小时滚动快报
07
September.
2024
- 09:54
河南省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屈振伟被查
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屈振伟(正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登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4小时滚动快报
06
September.
2024
- 21:18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信披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安车检测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对安车检测、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宪宁、财务总监李云彬发监管函。安车检测《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 - 21:05
间接股东合伙份额披露不准确,共达电声及相关责任人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万蔡辛、时任监事会主席赵成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山东证监局日常监管发现公司间接股东无锡锐昊半导体器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存在代持,其中17.63%合伙份额由万蔡辛(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其余82.37%合伙份额由万蔡辛、廖勇代公司控股股东16名员工持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证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共达电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共达电声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豁免版)》披露无锡锐昊合伙份额由万蔡辛持有35%、廖勇持有65%,与事实不符。 - 21:02
嘉麟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立案
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 - 20:18
华铭智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19:44
ST旭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 - 18:50
深交所:本周对近期股价涨跌异常的“*ST景峰”进行重点监控
深交所9月6日公告,9月2日至9月6日,深交所共对136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近期股价涨跌异常的“*ST景峰”进行重点监控;共对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 18:08
存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及独立性不足等问题,东方电缆被宁波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存在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及独立性不足等问题。 - 18:06
楚天科技:公司高管雷雨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公司近日收到公安机关的《调取证据通知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雷雨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安机关对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 17:59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诺德股份及董事长等被证监会立案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4小时滚动快报
05
September.
2024
- 19:44
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ST围海及时任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沈海标、时任总经理汪文强、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敏、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净亏损5500万元-8000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3年度预计净亏损修正为1.2亿元-1.5亿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净亏损为1.37亿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 16:37
浙江证监局对正导技术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19年5月,因Hyperline Systems Canada Ltd.(以下简称HSC公司)逾期未支付货款190万美元,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导技术或公司)及中信保提起诉讼,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1,298.94万元,分别占2021年、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7.45%。2019年7月,HSC公司以公司违约、CSA认证资质问题、瑕疵产品等为由提起反诉,要求公司赔偿65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4,473.37万元,分别占2021年、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4.11%、25.65%。截至目前,前述案件尚未判决。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前述未决诉讼,亦未在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后于2024年3月28日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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