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陆续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实施督察进驻。
截至12月10日,7个督察组均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275名领导谈话,其中省级领导16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同志112人;累计走访问询169个部门和单位,调阅资料2.8万余份。
截至12月10日,督察组共受理举报8657件,经梳理有效举报并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转办5462件;各被督地区完成查处1893件,其中立案处罚1479家,处罚金额6614.16万元;立案侦查213件,拘留112人;约谈1100人,问责687人。
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下沉督察,进一步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有关问题,预计下沉督察时间10天左右。根据有关规定,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不处理被督察地方的具体环境问题。
环保部表示,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
注:数据截至2016年12月10日20:00
随着督察组进驻,近日,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陆续通报了第一阶段的环保督察情况。
11月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北京。12月7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在首都之窗公布。在39项已办结案件中,33件属实,6件不属实;责令整改52家,立案处罚146家;约谈8人。办结的信访案件,主要涉及违法建设、垃圾乱堆乱放、油烟粉尘污染等。
12月6日,上海市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上海市协调联络组工作会议,分析小结第一阶段上海落实环保督察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截至12月5日,上海市共收到6批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举报件,累计381件,已全部交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
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今年7月,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市。截至11月23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任务。
环保部表示,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进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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