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消息,河北庆飞商贸有限公司在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涿州市‘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货物)”项目中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涿州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和《河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序号9裁量档次Ⅰ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元4440整(肆仟肆佰肆拾元整),并在三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原标题:涿财采罚〔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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