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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系保”、“骗保”等加强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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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系保”、“骗保”等加强责任追究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今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已采取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核对机制建设等多种措施来遏制“关系保”“人情保”、骗保、错保等现象。

图片来源:摄图网

针对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错保等现象,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今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已采取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核对机制建设等多种措施来遏制。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低保工作中的责任追究。

宫蒲光指出,上述问题是媒体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民政部工作中非常重视、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截至去年11月,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6053.4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5%。宫蒲光称,根据粗略统计,“关系保”“人情保”虽然人数很少,但是却对党和政府民生保障政策的落实带来极坏影响,所以民政部长期以来对解决好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的解决是高度重视的。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吴东立2016年11月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一般情况下,低保户的确定会经过“个人申报—村民投票—上报上级政府”的过程。有些村委会跳过前两个程序,独断专行,村民就容易通过贿赂来获得村委会支持。这种情况下,就要启动村民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机制。

对此,宫蒲光表示,民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遏制“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去年以来,民政部指导各地通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公开公示、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加快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据了解,目前全国99.6%的县(市、区)设立了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热线,99.5%的县(市、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98.9%的县(市、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推进核对机制建设。一方面,民政部已会同公安部、银监会、证监会、工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了查询户籍、车辆、银行存款、证券财产、工商登记和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扩大核对信息数据项;另一方面,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近年来,民政部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去年1-11月,全国低保对象因家庭收入变化等因素累计退出833.1万人、新增611万人。这是动态管理的结果,退出、新增,每年都在发生。而且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般一季度到半年核对一次,有些地方做得细一点,针对不同对象,三个月一核对,或者半年一核对、一年一核对。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2014年以来,民政部每年都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低保排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各地也都结合实际普遍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清理、整顿等活动,力推低保制度规范实施。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民政部坚持零容忍,将会及时要求地方按规定追责问责。

农村贫困人口约40%因病致贫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当前农村的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很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实际效果?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刘喜堂回应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问题在农村是比较突出的,也比较复杂。去年6月份,以卫生计生委牵头、民政部及其他14个部委参与,共同制定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在这个指导意见中,对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

《意见》进一步拓展了医疗救助的范围,把医疗救助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拓展到了其他低收入群体中的老年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同时,民政部按照中央脱贫攻坚决定的要求,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范围扩大到了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此外,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息息相关,这些制度只有有效衔接起来才能发挥较好的制度效应。近期发布的《关于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主要是指导各地在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这两个制度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从而提高制度可及性和精准性,形成托底保障的合力。

刘喜堂表示,医疗救助的资金保障也有所增加。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医疗救助资金达到155亿,和上年相比增加14亿,增幅达到10%,对保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指出,医疗救助在因病致贫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非常重要。据民政部在脱贫攻坚中的统计和基层调研发现,因病致贫占现在农村贫困人口,就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0%左右。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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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系保”、“骗保”等加强责任追究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今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已采取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核对机制建设等多种措施来遏制“关系保”“人情保”、骗保、错保等现象。

图片来源:摄图网

针对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错保等现象,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今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已采取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核对机制建设等多种措施来遏制。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低保工作中的责任追究。

宫蒲光指出,上述问题是媒体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民政部工作中非常重视、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截至去年11月,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6053.4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5%。宫蒲光称,根据粗略统计,“关系保”“人情保”虽然人数很少,但是却对党和政府民生保障政策的落实带来极坏影响,所以民政部长期以来对解决好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的解决是高度重视的。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吴东立2016年11月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一般情况下,低保户的确定会经过“个人申报—村民投票—上报上级政府”的过程。有些村委会跳过前两个程序,独断专行,村民就容易通过贿赂来获得村委会支持。这种情况下,就要启动村民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机制。

对此,宫蒲光表示,民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遏制“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去年以来,民政部指导各地通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公开公示、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加快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据了解,目前全国99.6%的县(市、区)设立了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热线,99.5%的县(市、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98.9%的县(市、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推进核对机制建设。一方面,民政部已会同公安部、银监会、证监会、工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了查询户籍、车辆、银行存款、证券财产、工商登记和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扩大核对信息数据项;另一方面,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近年来,民政部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去年1-11月,全国低保对象因家庭收入变化等因素累计退出833.1万人、新增611万人。这是动态管理的结果,退出、新增,每年都在发生。而且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般一季度到半年核对一次,有些地方做得细一点,针对不同对象,三个月一核对,或者半年一核对、一年一核对。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2014年以来,民政部每年都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低保排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各地也都结合实际普遍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清理、整顿等活动,力推低保制度规范实施。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民政部坚持零容忍,将会及时要求地方按规定追责问责。

农村贫困人口约40%因病致贫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当前农村的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很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实际效果?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刘喜堂回应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问题在农村是比较突出的,也比较复杂。去年6月份,以卫生计生委牵头、民政部及其他14个部委参与,共同制定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在这个指导意见中,对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

《意见》进一步拓展了医疗救助的范围,把医疗救助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拓展到了其他低收入群体中的老年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同时,民政部按照中央脱贫攻坚决定的要求,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范围扩大到了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此外,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息息相关,这些制度只有有效衔接起来才能发挥较好的制度效应。近期发布的《关于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主要是指导各地在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这两个制度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从而提高制度可及性和精准性,形成托底保障的合力。

刘喜堂表示,医疗救助的资金保障也有所增加。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医疗救助资金达到155亿,和上年相比增加14亿,增幅达到10%,对保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指出,医疗救助在因病致贫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非常重要。据民政部在脱贫攻坚中的统计和基层调研发现,因病致贫占现在农村贫困人口,就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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