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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生了一起因股权撕起来的纠纷 创业者们该长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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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生了一起因股权撕起来的纠纷 创业者们该长点心了

无论事情真相如何,有一点是明确的,创业团队员工在对待自己的薪酬回报的时候,应该在一开始就书面明确。而不是先表示大度不计较回报,后期再要求奖励和回报。因为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你认为你得到的回报配不上你的付出,但你的老板很可能不这样认为,分歧常常由此产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从昨天开始,一篇名为《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的文章开始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屏。

原文大概的意思是说,文章作者的老公在一家创业游戏公司担任开发后端负责人,而且是这家公司的第二个员工。这家公司后续不断获得融资,包括创新工场。但作者的老公却没有在公司初创时期得到任何股权或者期权,没有签订任何关于这方面的协议,只拿过一次100万的奖金。之后,这位丈夫和公司老板谈判希望拿到股权,未果。

要说创业的几年,什么都没拿到可能也有点夸张了,不过老公公司只有14年分了一次奖金,说是有一百万。

老公说,他们CEO说,公司初创期股权不宜太分散,会不利于公司决策,只有股权集中公司才能迅速发展。我问老公,那你们当初签合伙人协议了么?老公说没有啊,等公司大了再说吧,蛋糕做大了才有的分嘛。

老公跟我说,他是合伙人,不能开太高的工资,要以公司发展为主,现在他下面带的人工资好多都比他高,但这是公司的需要。

老公只是作为老公司的董事,新公司完全体现不出来他的存在,新公司是CEO一个人独资的,而公司的业务早已经从老公司转移到了新公司,而且由于他之前从未签署过任何合伙人协议,和新公司只有雇佣合同,所以他的处境是特别被动的。

我跟老公说我查到的情况,他有点惊讶,可他似乎还是愿意相信他和CEO之间这么多年的情分,感觉只是公司现阶段还不宜去做股权的变更,等到公司下轮融资或者要上市的时候自然就会谈这些事情了。

文章虽然没有明指,但根据”创新工场投资、游戏公司、维亚大厦、致真大厦“这些线索,明眼人很快就找到了这家公司。北京展程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它的 CEO 陈羽翔 ,而事件的另一主要当事人即是展程科技前CTO韩冬辉。

这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以手游业务为主的游戏公司。根据其官网,成立于2010年,创立初期就获得李开复“创新工场”的投资。根据IT桔子,在2012年A轮还拿到过新浪微创投的投资。展程游戏研发并运营了《悍将三国》《暴走无双》《战神大陆》等多款手游产品。

从启信宝上,可以看到这家公司原来的公司”展程科技“的注册信息,注册资金只有50万,股东里的北京创新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创新工场。而后2014年,这家公司最新成立了新公司“展游科技”,注册资金1000万,股东只有陈羽翔一个人。

事情关键的线索在于,韩冬辉并不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没有股权协议,但是这家公司创业初期的核心员工,因此曾经得到过100万的奖金,但没有得到任何股权或者期权奖励,于是和他的老板陈羽翔谈判,谈崩了。

可以明确的是,因为没有法律协议,韩冬辉拿到股权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

不过,大家更关心的是,韩冬辉到底该不该拿到股份或者期权,是不是吃亏了,相比他7年的工作,得到的回报是否公平?以及这位CTO是因为不懂创业公司的股权规则,因为重视人情,而被CEO画饼欺骗,直到公司已经接近上市的体量才幡然醒悟,陈羽翔是不是人品恶劣?

还是,韩冬辉之前就认同这样的激励方式,但现在被可能上市带来巨大的利益所诱惑,或者是韩冬辉夫妇是不是在制造舆论,胁迫和道德绑架?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一切外界很难判断。

根据腾讯科技,好贷网CEO李明顺看到此文后,愤愤不平,在微信朋友圈指出:“主人公(编者注:韩冬辉)曾经是我们discuz的一个早期工程师,被坑的不止是他,据说还有投资这个企业的投资人,我曝光一下,坑人的这个人渣创始人姓陈,公司叫展游。真垃圾。”李明顺曾在康盛创想担任副总裁,韩冬辉和陈羽翔二人当时在职级上均是他的下属。

那么,一家公司的股权应该什么时候确定,对于核心员工的期权激励呢?

界面记者咨询了GGV纪源资本的创始合伙人符绩勋,他表示:

创始团队股权划分应该是在创立之初确定的,不会太晚。而为激励早期核心员工,通常会设立期权池,一般会有一个4年的“成权”(Vesting)的周期,并设1年的“断崖式成权”(Cliff vesting)锁定期,期权奖励授予时间则较为灵活。

根据新浪科技,真格基金创始合伙人徐小平对于此事在朋友圈发出评论:

我无意介入任何一家公司的内部纠纷,更不知道这篇文章背后的具体情况,所以无法对具体事情做出评论和判断。但我一周前在真格基金CEO群里跟大家交流过同一个话题,和这篇文章里边提出的问题完全一致。

徐小平说到的文章指的是真格基金在上周发布的一篇文章:

所谓合伙人,实际上就是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无论多么共同,还是为了利益!所以,涉及利益的,一定要用白纸黑字,法律文件固定下来。利益可以随时调整,但每一次的承诺,都必须要落实到文字上。信任与法律,缺一不可。信任是基于对法律的尊重。面对合伙人提出落实到文字和法律上的要求,有人会说‘你怎么连我都不信任了’,这是最恶心的托词。

创业圈常常因为股权撕起来,一家创业公司很小的时候,很多人或许对股权的意义或许一知半解,或许不以为然地糊弄过去。但一家公司逐渐长大,关涉利益变得大起来的时候,争夺利益就变得复杂了。

无论事情真相如何,无论当事人是否值得股权。有一点是明确的,创业团队员工在对待自己的薪酬回报的时候,应该在一开始就书面明确。创始合伙人毫无疑问要明确好股权占比。而非创始团队员工,也应该就回报类型和授予时间在一开始即达成一致。

这样,创业团队员工有自由根据得到的回报决定自己的投入,而不是先表示大度不计较回报,后期再要求奖励和回报。因为,这时候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你认为你得到的回报配不上你的付出,但你的老板很可能不这样认为,分歧常常由此产生。

另一方面,在目前这样一个看起来“讲情分”的社会,情分投资最后往往无法作为筹码,争取到利益。

而对于CEO来说,即使员工没有要求,对于员工的奖励和回报也该在最开始就书面明确,表明自己对其价值的评估,而不是给予一种模糊不明确的状况,这也是一种隐形的利用。反过来,明确也是对公司的保护,不至于将来员工抱怨不公,出现今天这样的纠纷。

截至发稿,展程科技还没有就此事对界面做出正式回应。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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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事情真相如何,有一点是明确的,创业团队员工在对待自己的薪酬回报的时候,应该在一开始就书面明确。而不是先表示大度不计较回报,后期再要求奖励和回报。因为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你认为你得到的回报配不上你的付出,但你的老板很可能不这样认为,分歧常常由此产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从昨天开始,一篇名为《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的文章开始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屏。

原文大概的意思是说,文章作者的老公在一家创业游戏公司担任开发后端负责人,而且是这家公司的第二个员工。这家公司后续不断获得融资,包括创新工场。但作者的老公却没有在公司初创时期得到任何股权或者期权,没有签订任何关于这方面的协议,只拿过一次100万的奖金。之后,这位丈夫和公司老板谈判希望拿到股权,未果。

要说创业的几年,什么都没拿到可能也有点夸张了,不过老公公司只有14年分了一次奖金,说是有一百万。

老公说,他们CEO说,公司初创期股权不宜太分散,会不利于公司决策,只有股权集中公司才能迅速发展。我问老公,那你们当初签合伙人协议了么?老公说没有啊,等公司大了再说吧,蛋糕做大了才有的分嘛。

老公跟我说,他是合伙人,不能开太高的工资,要以公司发展为主,现在他下面带的人工资好多都比他高,但这是公司的需要。

老公只是作为老公司的董事,新公司完全体现不出来他的存在,新公司是CEO一个人独资的,而公司的业务早已经从老公司转移到了新公司,而且由于他之前从未签署过任何合伙人协议,和新公司只有雇佣合同,所以他的处境是特别被动的。

我跟老公说我查到的情况,他有点惊讶,可他似乎还是愿意相信他和CEO之间这么多年的情分,感觉只是公司现阶段还不宜去做股权的变更,等到公司下轮融资或者要上市的时候自然就会谈这些事情了。

文章虽然没有明指,但根据”创新工场投资、游戏公司、维亚大厦、致真大厦“这些线索,明眼人很快就找到了这家公司。北京展程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它的 CEO 陈羽翔 ,而事件的另一主要当事人即是展程科技前CTO韩冬辉。

这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以手游业务为主的游戏公司。根据其官网,成立于2010年,创立初期就获得李开复“创新工场”的投资。根据IT桔子,在2012年A轮还拿到过新浪微创投的投资。展程游戏研发并运营了《悍将三国》《暴走无双》《战神大陆》等多款手游产品。

从启信宝上,可以看到这家公司原来的公司”展程科技“的注册信息,注册资金只有50万,股东里的北京创新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创新工场。而后2014年,这家公司最新成立了新公司“展游科技”,注册资金1000万,股东只有陈羽翔一个人。

事情关键的线索在于,韩冬辉并不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没有股权协议,但是这家公司创业初期的核心员工,因此曾经得到过100万的奖金,但没有得到任何股权或者期权奖励,于是和他的老板陈羽翔谈判,谈崩了。

可以明确的是,因为没有法律协议,韩冬辉拿到股权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

不过,大家更关心的是,韩冬辉到底该不该拿到股份或者期权,是不是吃亏了,相比他7年的工作,得到的回报是否公平?以及这位CTO是因为不懂创业公司的股权规则,因为重视人情,而被CEO画饼欺骗,直到公司已经接近上市的体量才幡然醒悟,陈羽翔是不是人品恶劣?

还是,韩冬辉之前就认同这样的激励方式,但现在被可能上市带来巨大的利益所诱惑,或者是韩冬辉夫妇是不是在制造舆论,胁迫和道德绑架?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一切外界很难判断。

根据腾讯科技,好贷网CEO李明顺看到此文后,愤愤不平,在微信朋友圈指出:“主人公(编者注:韩冬辉)曾经是我们discuz的一个早期工程师,被坑的不止是他,据说还有投资这个企业的投资人,我曝光一下,坑人的这个人渣创始人姓陈,公司叫展游。真垃圾。”李明顺曾在康盛创想担任副总裁,韩冬辉和陈羽翔二人当时在职级上均是他的下属。

那么,一家公司的股权应该什么时候确定,对于核心员工的期权激励呢?

界面记者咨询了GGV纪源资本的创始合伙人符绩勋,他表示:

创始团队股权划分应该是在创立之初确定的,不会太晚。而为激励早期核心员工,通常会设立期权池,一般会有一个4年的“成权”(Vesting)的周期,并设1年的“断崖式成权”(Cliff vesting)锁定期,期权奖励授予时间则较为灵活。

根据新浪科技,真格基金创始合伙人徐小平对于此事在朋友圈发出评论:

我无意介入任何一家公司的内部纠纷,更不知道这篇文章背后的具体情况,所以无法对具体事情做出评论和判断。但我一周前在真格基金CEO群里跟大家交流过同一个话题,和这篇文章里边提出的问题完全一致。

徐小平说到的文章指的是真格基金在上周发布的一篇文章:

所谓合伙人,实际上就是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无论多么共同,还是为了利益!所以,涉及利益的,一定要用白纸黑字,法律文件固定下来。利益可以随时调整,但每一次的承诺,都必须要落实到文字上。信任与法律,缺一不可。信任是基于对法律的尊重。面对合伙人提出落实到文字和法律上的要求,有人会说‘你怎么连我都不信任了’,这是最恶心的托词。

创业圈常常因为股权撕起来,一家创业公司很小的时候,很多人或许对股权的意义或许一知半解,或许不以为然地糊弄过去。但一家公司逐渐长大,关涉利益变得大起来的时候,争夺利益就变得复杂了。

无论事情真相如何,无论当事人是否值得股权。有一点是明确的,创业团队员工在对待自己的薪酬回报的时候,应该在一开始就书面明确。创始合伙人毫无疑问要明确好股权占比。而非创始团队员工,也应该就回报类型和授予时间在一开始即达成一致。

这样,创业团队员工有自由根据得到的回报决定自己的投入,而不是先表示大度不计较回报,后期再要求奖励和回报。因为,这时候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你认为你得到的回报配不上你的付出,但你的老板很可能不这样认为,分歧常常由此产生。

另一方面,在目前这样一个看起来“讲情分”的社会,情分投资最后往往无法作为筹码,争取到利益。

而对于CEO来说,即使员工没有要求,对于员工的奖励和回报也该在最开始就书面明确,表明自己对其价值的评估,而不是给予一种模糊不明确的状况,这也是一种隐形的利用。反过来,明确也是对公司的保护,不至于将来员工抱怨不公,出现今天这样的纠纷。

截至发稿,展程科技还没有就此事对界面做出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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