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在家上学”被教育部叫停 6000名孩子该何去何从?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在家上学”被教育部叫停 6000名孩子该何去何从?

教育部日前发通知叫停“擅自在家上学”,调查显示,中国已有约6000人实践了“在家上学”,这一人群该何去何从?

图片来源:摄图网

“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孩子就在家上学了。”来自北京的陈明(化名)2月24日向界面新闻表示。尽管教育部日前发通知叫停“擅自在家上学”,但陈明仍自己购买了小学一年级教材,作为6岁半孩子在家上学使用的课本,准备开始在家教育之路。

在中国,陈明并非唯一选择让孩子“在家上学”的家长。民办非营利机构21世纪教育研究院课题组2月24日发布对现今中国“在家上学”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2月,中国已有约6000人实践了“在家上学”,全国约5万名家长有意尝试这一教育模式。

自2006年作家郑渊洁在家教育儿子郑亚旗以来,“在家上学”教育方式开始进入公众视线。“在家上学”指以家庭为主要教育场所、通常由父母或家庭教师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包括父母自行教授、小规模私塾学堂、微型学校规模等多种形式。

近几年,国内已掀起一股“在家上学”讨论热潮。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实践在家上学者的规模仅约2000人。如今,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已涌现大量学生在家上学的案例,涵盖幼儿园至高中的各个阶段。

腾讯教育一份涵盖5000多人的社会公众问卷显示,了解在家上学的人群比例达到7%到8%,这一人群主要分布在在中国发达地区大城市,包括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中西部比较典型的是四川,最近河南省的增加速度也非常之快”,21世纪教育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苏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王佳佳指出。

“绝大多数家长接受过高等教育,大专以上的学历占80%以上;80%以上是城市居民,大部分居住在大城市;有过出国经历的比例非常之高。”王佳佳指出,在家上学的家长群体存在一些共性:“20%的在家上学家长有半年以上出国经历,一半在家上学的学生家长有教学经历。”

2015年年初,山东威海的律师刘杰在旁听了孩子班级一节公开课后,决定在家教育孩子。“学校过早采取军事化管理,把孩子束缚在座位上,也容易固化思维,而这种影响是不可逆的。”刘杰对界面新闻表示,因为孩子才上小学一年级,他希望给孩子提供宽松的成长学习环境。

“我们没有固定课程,实际上是在生活中学习、认字。对于一二年级小学生来说,学校设置的课程太繁重,容易打击学生积极性。”刘杰说。

不过,由于孩子在家上学过程中已经塑造出了自我意识,加上学校课业内容变化,2016年10月份,刘杰结束了9岁孩子为期两年的在家上学时光,孩子由此返校继续小学三年级的义务教育学习。

王佳佳指出,调查显示,在要让孩子“在家上学”的原因中,“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不认同学校的教学方式”两项占比最高。

对于“在家上学”的课程选择,调查显示,半数接受调查的家庭选择直接采用国外课程;44.78%的家长选择自主开发教材,38.06%的家长仍然选择采用学校的教材。谈及和教学实践的差异,王佳佳表示:“69.4%他们的教学内容跟学校有差异,80%他们的教育方式跟学校有很大的差异。”

上世纪70年代初诞生了“在家上学”教育模式的美国,已逐步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认可度、社区支持和资源共享体系等。“在家上学”成为官方认可的四类学校类型中的一类(还包括分为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教会学校)。王佳佳表示:“美国学生在家上学占到3%到4%,美国教育部最新的统计2012年是177万,而相关的民间组织据统计是204万。”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对于在家上学不能一贯否定,参照美国、台湾等地的做法,这些国家地区的尝试说明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许多在家上学的学生也出于特殊需求,比如身体原因,或在现有教育阶段被边缘化。”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长储朝晖向界面新闻介绍:“教育部重申义务教育要求后,不修改的话是无法给予在家上学合法性地位的。”

《义务教育法》明确,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在法律层面,《义务教育法》给予了“在家上学”一定空间,第十四条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据财新报道,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建议,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规范“在家上学”,既给“在家上学”合法地位,也把对“在家上学”的父母教师资质、教育内容、学生身心健康和学籍管理问题等都纳入法治框架进行系统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教育部日前只是表态称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但是对于家长执意让孩子离开学校在家教育的行为,教育部并没有明确说明要介入制止或动用法律手段。

在教育部的表态被媒体报道后,陈明仍然表示,相比于把孩子送进学校,他更愿意在家亲自教授孩子,为孩子提供相对更自由成长和学习的环境。而更多的家长们会如何应对?界面新闻联系的数位北京“在家上学”家长都拒绝就此事做出评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在家上学”被教育部叫停 6000名孩子该何去何从?

教育部日前发通知叫停“擅自在家上学”,调查显示,中国已有约6000人实践了“在家上学”,这一人群该何去何从?

图片来源:摄图网

“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孩子就在家上学了。”来自北京的陈明(化名)2月24日向界面新闻表示。尽管教育部日前发通知叫停“擅自在家上学”,但陈明仍自己购买了小学一年级教材,作为6岁半孩子在家上学使用的课本,准备开始在家教育之路。

在中国,陈明并非唯一选择让孩子“在家上学”的家长。民办非营利机构21世纪教育研究院课题组2月24日发布对现今中国“在家上学”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2月,中国已有约6000人实践了“在家上学”,全国约5万名家长有意尝试这一教育模式。

自2006年作家郑渊洁在家教育儿子郑亚旗以来,“在家上学”教育方式开始进入公众视线。“在家上学”指以家庭为主要教育场所、通常由父母或家庭教师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包括父母自行教授、小规模私塾学堂、微型学校规模等多种形式。

近几年,国内已掀起一股“在家上学”讨论热潮。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实践在家上学者的规模仅约2000人。如今,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已涌现大量学生在家上学的案例,涵盖幼儿园至高中的各个阶段。

腾讯教育一份涵盖5000多人的社会公众问卷显示,了解在家上学的人群比例达到7%到8%,这一人群主要分布在在中国发达地区大城市,包括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中西部比较典型的是四川,最近河南省的增加速度也非常之快”,21世纪教育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苏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王佳佳指出。

“绝大多数家长接受过高等教育,大专以上的学历占80%以上;80%以上是城市居民,大部分居住在大城市;有过出国经历的比例非常之高。”王佳佳指出,在家上学的家长群体存在一些共性:“20%的在家上学家长有半年以上出国经历,一半在家上学的学生家长有教学经历。”

2015年年初,山东威海的律师刘杰在旁听了孩子班级一节公开课后,决定在家教育孩子。“学校过早采取军事化管理,把孩子束缚在座位上,也容易固化思维,而这种影响是不可逆的。”刘杰对界面新闻表示,因为孩子才上小学一年级,他希望给孩子提供宽松的成长学习环境。

“我们没有固定课程,实际上是在生活中学习、认字。对于一二年级小学生来说,学校设置的课程太繁重,容易打击学生积极性。”刘杰说。

不过,由于孩子在家上学过程中已经塑造出了自我意识,加上学校课业内容变化,2016年10月份,刘杰结束了9岁孩子为期两年的在家上学时光,孩子由此返校继续小学三年级的义务教育学习。

王佳佳指出,调查显示,在要让孩子“在家上学”的原因中,“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不认同学校的教学方式”两项占比最高。

对于“在家上学”的课程选择,调查显示,半数接受调查的家庭选择直接采用国外课程;44.78%的家长选择自主开发教材,38.06%的家长仍然选择采用学校的教材。谈及和教学实践的差异,王佳佳表示:“69.4%他们的教学内容跟学校有差异,80%他们的教育方式跟学校有很大的差异。”

上世纪70年代初诞生了“在家上学”教育模式的美国,已逐步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认可度、社区支持和资源共享体系等。“在家上学”成为官方认可的四类学校类型中的一类(还包括分为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教会学校)。王佳佳表示:“美国学生在家上学占到3%到4%,美国教育部最新的统计2012年是177万,而相关的民间组织据统计是204万。”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对于在家上学不能一贯否定,参照美国、台湾等地的做法,这些国家地区的尝试说明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许多在家上学的学生也出于特殊需求,比如身体原因,或在现有教育阶段被边缘化。”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长储朝晖向界面新闻介绍:“教育部重申义务教育要求后,不修改的话是无法给予在家上学合法性地位的。”

《义务教育法》明确,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在法律层面,《义务教育法》给予了“在家上学”一定空间,第十四条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据财新报道,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建议,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规范“在家上学”,既给“在家上学”合法地位,也把对“在家上学”的父母教师资质、教育内容、学生身心健康和学籍管理问题等都纳入法治框架进行系统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教育部日前只是表态称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但是对于家长执意让孩子离开学校在家教育的行为,教育部并没有明确说明要介入制止或动用法律手段。

在教育部的表态被媒体报道后,陈明仍然表示,相比于把孩子送进学校,他更愿意在家亲自教授孩子,为孩子提供相对更自由成长和学习的环境。而更多的家长们会如何应对?界面新闻联系的数位北京“在家上学”家长都拒绝就此事做出评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