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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侦破“套路贷”案,受害人借贷10万被逼还3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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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侦破“套路贷”案,受害人借贷10万被逼还384万

上海时先生向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不出2个月,借款合同数额已经达到110万元,最终损失384万余元及一套房产。事实上,这是一个隐藏在“借贷纠纷”背后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犯罪团伙所为。

图片来源:摄图网。

2015年7月,上海时先生向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不出2个月,借款合同数额已经达到110万元。最终,他在付出欠款384.7万元以及损失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的惨痛代价后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报案。警方揭开了隐藏在“借贷纠纷”背后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真相,成功打掉一个以小额贷款为名非法牟利犯罪团伙。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余元。

10万借款引来噩梦

时先生的“借贷噩梦”还要从2015年7月说起。他因急于归还生意上的债务,经朋友介绍向涌昇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并约好与该公司的人见面。

和时先生见面的人自称是公司的“风控”人员,在了解了时先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后,该公司人员拿出一张借条让史先生填写。时先生注意到,借条是空白的,只需要填上名字、所借金额和还款日期就可以了,收款人一栏是空白的。“为什么我只借了10万元,要写20万元的借条?”时先生表示不解,对方解释说:“这是行规,如果不违约你只需还10万元就可以。”

借条写好后,对方携带现金陪同时先生来到银行做了2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并要求取出现金后在无监控处归还于对方。时先生拿到手的借贷款只有7.5万元,而原本预期借10万元的他这才弄明白:2.5万元已经是利息和中介费在借贷款中扣除了。

对此该“风控”人员解释道:“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

随后,该公司人员以殴打和语言威胁,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至9月6日,原本10万元的借贷合同金额已飙升至110万元。

该公司得知时先生名下菊盛路还有一套70平米的房产,便答应借他30万元用于偿还欠款,但要求他签下“阴阳合同”:真正的合同中,双方约定欠款30万元;而另一份合同中,书面欠款数额竟达145万元。对此,公司的解释还是:“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3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145万元的合同,我们把你的房子网签”就是对你的“约束”,以此防止你交易房产跑路。

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本就无力偿还的时先生遭到该公司上门“讨债”殴打。宋某等人认定时先生“违约”,但为其出了个“主意”,建议邀请第三方公司为他“平账”接盘。

所谓“平账”,其实就是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代时先生偿还欠宋某、王某的钱,再和时先生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

与此前和涌昇金融公司签的合同一样,时先生和后来的平账公司签署的也是“阴阳合同”,其中虚构的合同债务竟然高达170万元。与此同时,时先生还发现自己名下菊盛路房产已被转卖。2016年10月,时先生不堪忍受借贷公司长期对其和家人的暴力骚扰,以及无穷无尽的借贷陷阱,最终选择报警。至此,史先生欠款已达384.7万元以及损失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

恫吓殴打贷款者写下高额欠条

与时先生有类似遭遇的叶先生也遭到该伙人员多次骚扰,他最终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2016年2月27日,叶先生通过中介向涌昇金融公司借款20万,对方将其带至银行做了39万元的存取款流水,最后报警人实得18.5万(扣除1.5万元中介费用);后对方以其未按时还款本息造成违约为由,要求还款39万元。叶先生据理力争,遭到对方拳脚相加,被逼写下80万元借条,并在银行做了8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至此,叶先生借款20万元(实得18.5万),最终欠款80万元。

另一借款人许女士通过中介向涌昇金融公司借款5万元(扣除中介等费用,实得4.15万),在公司人员陪同下到银行做了2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5月10日许女士因打算再借5万元,在公司的威逼利诱下,写下30万元借条,最后分文未得。至此,许女士借款5万元,最终欠款30万元。

静安警方在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不是一件单纯的借贷诈骗案,背后有一个犯罪团伙多次以虚假借款的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经过深入细致侦查后,侦查员再次向多名被害人详细了解案情、固定证据,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人员情况和敲诈方式。

涌昇金融公司以贷款为名,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牟利的犯罪事实已经初露端倪,静安公安分局在市局刑侦总队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以诈骗、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案立案侦查,并迅速调取涉案银行账目和监控视频。 

经查,一个以宋某、王某为首的,以涌昇金融公司作为外壳包装的小额贷款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其中,宋某为公司总经理,负责提供资金和借贷诈骗脚本策划,规定必须严格按照脚本的步骤进行操作;王某为副总经理,负责带领手下“公司业务人员”具体过程操作,从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犯罪框架。

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虚构信息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以吸引被害人。待被害人上钩后,由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等人约被害人见面,在不给付或者仅给付小额本金的情况下,以公司需要审核资信,无抵押贷款需要虚增借款额为由,哄骗被害人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先签上名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

借条到手后,犯罪嫌疑人以言语威胁、电话骚扰、非法拘禁等手段,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恫吓、骚扰、殴打等恶劣行径强行收账。同时,只要被害人无法还款,嫌疑人就会将被害人的债务“转让”给另一家同样的“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一份更高额的“还款合同”。层层转让之后,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签下嫌疑人借款的数倍。而这其中,转让也往往包含 “平账”公司给上家的好处费,这钱还是从被害人身上出。

经分析,警方发现被害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下自己姓名时,并未考虑法律关系问题和风险因素,一旦嫌疑人上门“讨债”,多数人选择东躲西藏。此外,被害人借贷时到银行做流水记录、取款等银行监控资料也因离案发时间较长而清除,给警方侦查带来一定难度。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环节中有意保留了对他们有利的证据,刻意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因嫌疑人手上掌握了大量所谓的“有利证据”,被害人寻求救济时反而容易碰壁。

集中收网捣毁犯罪团伙

2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以宋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18名犯罪嫌疑人,并在现场缴获多份涉案借条等。

搜查中,侦查员还找到嫌疑人撰写的诈骗、敲诈勒索“剧本”,一幕幕丑陋的借贷诈骗都是按剧本严格“上演”。

在跟被害人签署的真实借款合同中,嫌疑人会将还款期限拉长至1年左右。而那份虚假的高额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往往只有1个月。

放款之后,嫌疑人不会给被害人联系方式,甚至在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被害人无法联系嫌疑人还款,一旦过了时限,再出面称被害人“违约”,要求其按虚高合同尽快还款。

静安公安分局民警表示,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急需小额贷款,哄骗被害人写下了高额借条,然后上门敲诈勒索,作案方式具有极强的迷惑性。一些被害人发现进入圈套后,迫于嫌疑人的压力和恐吓选择“花钱买太平”,没有及时报案或者寻求法律帮助,给了嫌疑人可乘之机。嫌疑人正是利用被害人这种心理,拿着借条和银行流水证明威胁被害人,屡屡得逞。

因此,警方提醒:空白的借条不要随便签,也不要填写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协议;不要去非正规的金融公司借贷;房产等重要抵押物品不建议做全权委托,以免产生交易纠纷;不要轻信网络上和马路上散发的所谓的“无抵押小额贷款”宣传卡片。遇到此类借贷诈骗一定要警惕,及时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近年来,无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的投资咨询管理公司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经济秩序。2016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先后打掉30余个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团伙,逮捕170余人。

据上海警方分析,从目前公安机关所侦破的案件中来看,此类团伙大多系无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的投资咨询类管理公司,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无抵押快速放款为饵,对外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此类犯罪团伙作案手段隐蔽,时间空间跨度大,刑事和民事案件相互交织,案情复杂。

此类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缺乏社会经验,资金需求又紧急,通过街边、网络无抵押小额贷款广告等渠道寻求帮助,当事人缺乏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其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个人、家庭重要的证件被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未经研究或征求家人同意,或对遭遇被诱骗、威胁书写虚假借条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又缺乏取证意识,导致民事行为和违法行为事后难以甄别。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应及时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同时,要对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虚假广告信息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增强民事法律常识,远离高利贷。

上海警方表示,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本市检察、法院、司法、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共同研究治理此类假借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放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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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侦破“套路贷”案,受害人借贷10万被逼还384万

上海时先生向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不出2个月,借款合同数额已经达到110万元,最终损失384万余元及一套房产。事实上,这是一个隐藏在“借贷纠纷”背后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犯罪团伙所为。

图片来源:摄图网。

2015年7月,上海时先生向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不出2个月,借款合同数额已经达到110万元。最终,他在付出欠款384.7万元以及损失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的惨痛代价后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报案。警方揭开了隐藏在“借贷纠纷”背后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真相,成功打掉一个以小额贷款为名非法牟利犯罪团伙。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余元。

10万借款引来噩梦

时先生的“借贷噩梦”还要从2015年7月说起。他因急于归还生意上的债务,经朋友介绍向涌昇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并约好与该公司的人见面。

和时先生见面的人自称是公司的“风控”人员,在了解了时先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后,该公司人员拿出一张借条让史先生填写。时先生注意到,借条是空白的,只需要填上名字、所借金额和还款日期就可以了,收款人一栏是空白的。“为什么我只借了10万元,要写20万元的借条?”时先生表示不解,对方解释说:“这是行规,如果不违约你只需还10万元就可以。”

借条写好后,对方携带现金陪同时先生来到银行做了2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并要求取出现金后在无监控处归还于对方。时先生拿到手的借贷款只有7.5万元,而原本预期借10万元的他这才弄明白:2.5万元已经是利息和中介费在借贷款中扣除了。

对此该“风控”人员解释道:“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

随后,该公司人员以殴打和语言威胁,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至9月6日,原本10万元的借贷合同金额已飙升至110万元。

该公司得知时先生名下菊盛路还有一套70平米的房产,便答应借他30万元用于偿还欠款,但要求他签下“阴阳合同”:真正的合同中,双方约定欠款30万元;而另一份合同中,书面欠款数额竟达145万元。对此,公司的解释还是:“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3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145万元的合同,我们把你的房子网签”就是对你的“约束”,以此防止你交易房产跑路。

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本就无力偿还的时先生遭到该公司上门“讨债”殴打。宋某等人认定时先生“违约”,但为其出了个“主意”,建议邀请第三方公司为他“平账”接盘。

所谓“平账”,其实就是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代时先生偿还欠宋某、王某的钱,再和时先生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

与此前和涌昇金融公司签的合同一样,时先生和后来的平账公司签署的也是“阴阳合同”,其中虚构的合同债务竟然高达170万元。与此同时,时先生还发现自己名下菊盛路房产已被转卖。2016年10月,时先生不堪忍受借贷公司长期对其和家人的暴力骚扰,以及无穷无尽的借贷陷阱,最终选择报警。至此,史先生欠款已达384.7万元以及损失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

恫吓殴打贷款者写下高额欠条

与时先生有类似遭遇的叶先生也遭到该伙人员多次骚扰,他最终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2016年2月27日,叶先生通过中介向涌昇金融公司借款20万,对方将其带至银行做了39万元的存取款流水,最后报警人实得18.5万(扣除1.5万元中介费用);后对方以其未按时还款本息造成违约为由,要求还款39万元。叶先生据理力争,遭到对方拳脚相加,被逼写下80万元借条,并在银行做了8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至此,叶先生借款20万元(实得18.5万),最终欠款80万元。

另一借款人许女士通过中介向涌昇金融公司借款5万元(扣除中介等费用,实得4.15万),在公司人员陪同下到银行做了2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5月10日许女士因打算再借5万元,在公司的威逼利诱下,写下30万元借条,最后分文未得。至此,许女士借款5万元,最终欠款30万元。

静安警方在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不是一件单纯的借贷诈骗案,背后有一个犯罪团伙多次以虚假借款的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经过深入细致侦查后,侦查员再次向多名被害人详细了解案情、固定证据,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人员情况和敲诈方式。

涌昇金融公司以贷款为名,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牟利的犯罪事实已经初露端倪,静安公安分局在市局刑侦总队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以诈骗、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案立案侦查,并迅速调取涉案银行账目和监控视频。 

经查,一个以宋某、王某为首的,以涌昇金融公司作为外壳包装的小额贷款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其中,宋某为公司总经理,负责提供资金和借贷诈骗脚本策划,规定必须严格按照脚本的步骤进行操作;王某为副总经理,负责带领手下“公司业务人员”具体过程操作,从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犯罪框架。

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虚构信息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以吸引被害人。待被害人上钩后,由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等人约被害人见面,在不给付或者仅给付小额本金的情况下,以公司需要审核资信,无抵押贷款需要虚增借款额为由,哄骗被害人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先签上名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

借条到手后,犯罪嫌疑人以言语威胁、电话骚扰、非法拘禁等手段,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恫吓、骚扰、殴打等恶劣行径强行收账。同时,只要被害人无法还款,嫌疑人就会将被害人的债务“转让”给另一家同样的“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一份更高额的“还款合同”。层层转让之后,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签下嫌疑人借款的数倍。而这其中,转让也往往包含 “平账”公司给上家的好处费,这钱还是从被害人身上出。

经分析,警方发现被害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下自己姓名时,并未考虑法律关系问题和风险因素,一旦嫌疑人上门“讨债”,多数人选择东躲西藏。此外,被害人借贷时到银行做流水记录、取款等银行监控资料也因离案发时间较长而清除,给警方侦查带来一定难度。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环节中有意保留了对他们有利的证据,刻意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因嫌疑人手上掌握了大量所谓的“有利证据”,被害人寻求救济时反而容易碰壁。

集中收网捣毁犯罪团伙

2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集中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以宋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18名犯罪嫌疑人,并在现场缴获多份涉案借条等。

搜查中,侦查员还找到嫌疑人撰写的诈骗、敲诈勒索“剧本”,一幕幕丑陋的借贷诈骗都是按剧本严格“上演”。

在跟被害人签署的真实借款合同中,嫌疑人会将还款期限拉长至1年左右。而那份虚假的高额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往往只有1个月。

放款之后,嫌疑人不会给被害人联系方式,甚至在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被害人无法联系嫌疑人还款,一旦过了时限,再出面称被害人“违约”,要求其按虚高合同尽快还款。

静安公安分局民警表示,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急需小额贷款,哄骗被害人写下了高额借条,然后上门敲诈勒索,作案方式具有极强的迷惑性。一些被害人发现进入圈套后,迫于嫌疑人的压力和恐吓选择“花钱买太平”,没有及时报案或者寻求法律帮助,给了嫌疑人可乘之机。嫌疑人正是利用被害人这种心理,拿着借条和银行流水证明威胁被害人,屡屡得逞。

因此,警方提醒:空白的借条不要随便签,也不要填写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协议;不要去非正规的金融公司借贷;房产等重要抵押物品不建议做全权委托,以免产生交易纠纷;不要轻信网络上和马路上散发的所谓的“无抵押小额贷款”宣传卡片。遇到此类借贷诈骗一定要警惕,及时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近年来,无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的投资咨询管理公司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经济秩序。2016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先后打掉30余个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团伙,逮捕170余人。

据上海警方分析,从目前公安机关所侦破的案件中来看,此类团伙大多系无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的投资咨询类管理公司,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无抵押快速放款为饵,对外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此类犯罪团伙作案手段隐蔽,时间空间跨度大,刑事和民事案件相互交织,案情复杂。

此类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缺乏社会经验,资金需求又紧急,通过街边、网络无抵押小额贷款广告等渠道寻求帮助,当事人缺乏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其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个人、家庭重要的证件被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未经研究或征求家人同意,或对遭遇被诱骗、威胁书写虚假借条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又缺乏取证意识,导致民事行为和违法行为事后难以甄别。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应及时报警,以利于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线索,收集固定证据;同时,要对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虚假广告信息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增强民事法律常识,远离高利贷。

上海警方表示,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本市检察、法院、司法、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共同研究治理此类假借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放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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