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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7年国办再就地沟油治理发文 专家:落实有奖举报是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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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7年国办再就地沟油治理发文 专家:落实有奖举报是亮点

专家称,充分发挥并落实举报制度功能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无疑可以使政府监管精确到点,减少负担、大幅度地提升工作效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时隔7年后,针对“地沟油”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出台。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就构建“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要求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鼓励企业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

这意味着,当相关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后,从事“地沟油”生产的企业将没有生产来源,也就是从源头上进行了切断。相比于事后监督,源头治理将大大打击“地沟油”生产企业。

2010年,针对地沟油被端上餐桌的乱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出台。同年9月至10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结合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地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食药监也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近年来,严打之下“地沟油”乱象虽有减少,但一些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隐蔽性强。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制售“地沟油”案,涉案“地沟油”近8000吨,案值6400余万元;2013年5月,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的“宁波‘地沟油’系列犯罪案”销售额更是高达9991万元。

因此,杜绝“地沟油”案件的发生仍需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对于国办此次出台的《意见》,界面新闻联系到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效敏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他们一致认为,该文件的出台是一次专项治理,与之前的政策、文件相比更加全面、立体,治理方向与各部门职责也更加明确,势必会对后续“地沟油”的整治起到积极作用。

孙效敏称,纵向对比,以往出台的政策、规定多是偏原则性的,比较抽象,比如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谁来负责项目申报、如何进行设施投资与操作处理、如果没有落实由谁承担什么责任则并无具体规定,因此,此次《意见》的发布是很有必要的。

“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这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充分发挥并落实举报制度功能,无疑可以使政府监管精确到点,减少负担、大幅度地提升工作效率。”他强调。

对于《意见》中多处提到各部门联合执法的要求,孙效敏认为要明确各主体承担的责任,防止部门间出现推诿。

罗云波多年来致力于保障食品安全营养技术研究,在他看来,当前的“地沟油”的整治,技术与检测能力的提升也是难题之一。此次出台的意见也明确了要加快制定“地沟油”的科学鉴定方法。

“地沟油的检测比较复杂,普通的理化检测很难检测出来,所以现在最先进的技术是准确度较高的核酸检测(即DNA检测),但成本比较高,还不能普及。因此,可以说对于‘地沟油’乱象,检测是震慑手段,也是最后的手段。”他说。

罗云波还表示,近几年“地沟油”整治成效明显,但仍需系统治理。国家政策方面应起到的是预防和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健全监督审查体系,使“厨余油”有一个合理的流向,同时起到综合利用与节约资源的目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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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7年国办再就地沟油治理发文 专家:落实有奖举报是亮点

专家称,充分发挥并落实举报制度功能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无疑可以使政府监管精确到点,减少负担、大幅度地提升工作效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时隔7年后,针对“地沟油”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出台。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就构建“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要求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鼓励企业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

这意味着,当相关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后,从事“地沟油”生产的企业将没有生产来源,也就是从源头上进行了切断。相比于事后监督,源头治理将大大打击“地沟油”生产企业。

2010年,针对地沟油被端上餐桌的乱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出台。同年9月至10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结合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地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食药监也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近年来,严打之下“地沟油”乱象虽有减少,但一些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隐蔽性强。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制售“地沟油”案,涉案“地沟油”近8000吨,案值6400余万元;2013年5月,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生产的“宁波‘地沟油’系列犯罪案”销售额更是高达9991万元。

因此,杜绝“地沟油”案件的发生仍需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对于国办此次出台的《意见》,界面新闻联系到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效敏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他们一致认为,该文件的出台是一次专项治理,与之前的政策、文件相比更加全面、立体,治理方向与各部门职责也更加明确,势必会对后续“地沟油”的整治起到积极作用。

孙效敏称,纵向对比,以往出台的政策、规定多是偏原则性的,比较抽象,比如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谁来负责项目申报、如何进行设施投资与操作处理、如果没有落实由谁承担什么责任则并无具体规定,因此,此次《意见》的发布是很有必要的。

“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这是《意见》中最大的亮点。充分发挥并落实举报制度功能,无疑可以使政府监管精确到点,减少负担、大幅度地提升工作效率。”他强调。

对于《意见》中多处提到各部门联合执法的要求,孙效敏认为要明确各主体承担的责任,防止部门间出现推诿。

罗云波多年来致力于保障食品安全营养技术研究,在他看来,当前的“地沟油”的整治,技术与检测能力的提升也是难题之一。此次出台的意见也明确了要加快制定“地沟油”的科学鉴定方法。

“地沟油的检测比较复杂,普通的理化检测很难检测出来,所以现在最先进的技术是准确度较高的核酸检测(即DNA检测),但成本比较高,还不能普及。因此,可以说对于‘地沟油’乱象,检测是震慑手段,也是最后的手段。”他说。

罗云波还表示,近几年“地沟油”整治成效明显,但仍需系统治理。国家政策方面应起到的是预防和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健全监督审查体系,使“厨余油”有一个合理的流向,同时起到综合利用与节约资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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