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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房企零分红曝光 绿景控股等20余年仅分过1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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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房企零分红曝光 绿景控股等20余年仅分过1次红

在现金分红上,上市房企们是否也存在“铁公鸡”现象?

随着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的渐多披露,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被暴露在监管阳光下。4月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开批评上市公司不分红,表示要严肃处理“铁公鸡”。

2016年,房企们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销售高潮。在销售额持续飙升的同时,净利润总额也快速上涨。在现金分红上,上市房企们是否也存在“铁公鸡”现象?

中房智库研究员通过统计上市房企历年年报发现,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ST前锋)、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亚太)自上市后20余年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而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景控股)、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临港)、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德股份)、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皇庭国际)以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松江),自上市之后也仅分过一次红。

“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11万元,未分配利润-5273万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这是绿景控股公告对于不分红的解释。资料显示,绿景控股仅在1992年上市当年以每10股派送人民币0.8元现金股息进行过分红。

这些“铁公鸡”,并非均是因为利润亏损而不分红。如从未分过红的ST亚太,据其公告,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77万元,预计全年实现净利润113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421万元。

“从长期看,如果上市公司不对股东分红,就是击鼓传花。有家上市公司1994年上市至今没有分红,无正当理由不分红极有可能是财务造假。”刘士余严辞指出。

“暴利”行业缘何零分红

房地产业一直被认为是“暴利”行业,如今房地产业利润率有所下降。根据中原地产研究报告,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在2012年为21.3%,2013年上半年为19.2%,下半年行业利润率降为17.9%,2016年行业平均利润率则低至9.4%。但相比大部分传统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利润率普遍在5%~6%,甚至更低,房地产业依然属于利润率偏高的行业。

但问题是,即便在房地产业利润率高达20%以上的年代,有些房企也一直坚守做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根据中房智库独家发布的房企分红“铁公鸡”榜单,20年(含)以上没有分红的上市房企有10家,分别是绿景控股、上海临港、海德股份、皇庭国际、S*ST前锋、*ST匹凸(匹凸匹)、*ST宏盛(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深房A(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ST亚太、天业股份(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S*ST前锋,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1996年上市后从未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由于连续亏损及2016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还面临29例乃至更多的投资者索赔诉讼,金额高达4312万元。公司在2016年还因未依法披露两家子公司的银行贷款,而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

ST亚太,即亚太实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自1997年上市后亦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有意思的是,该公司在2014年4月8日曾发起过增发方案,最后以失败告终。当年也是在同一时间,亚太实业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声称: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不过随着增发方案的流产,该分红规划亦无果而终。相比S*ST前锋,这个公司的盈利要强一些。年报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亚太实业实现净利润77万元,预计全年净利润113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421万元。

5房企上市后仅分红1次

据中房智库研究员统计,有5家上市房企自上市后仅有1年进行过现金分红,这些企业包括绿景控股、上海临港、海德股份、皇庭国际以及*ST松江。剖析这些“铁公鸡”背后,有的企业确实是因为亏损而不分红,但更多企业即便盈利仍不分红。

绿景控股,系1991年5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海口新能源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的股东变更颇为复杂。

绿景控股的前身海口新能源曾是海南省第一家上市公司,上世纪90年代初,不仅在海南开发有商业项目万国商场,还在四川投资打造重磅商业项目熊猫城。但两个项目未开发完成,就因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而陷入财务危机。2003年,恒大地产许家印购买了这个壳资源,入主海口新能源后,将其改名为恒大地产,主业转变为房地产开发。2003年,许家印将旗下花都绿景房地产公司90%股权置入“恒大地产”。不过股市低迷,恒大并未通过这一平台进行增发融资。

2005年7月14日,恒大地产工商档案迁出海南。余斌领导的绿景地产从恒大手上拿下这个壳资源,并在2006年5月将股票名称更名为绿景地产。2011年8月2日,绿景地产对外宣布因经营范围变更,绿景地产更名为绿景控股。

公告显示,2016年度绿景控股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11万元,未分配利润-5273万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或许是因为复杂的股东变更,绿景控股自1992年上市,仅上市当年以每10股派送人民币0.8元现金股息进行过分红,此后24年从未有过现金分红。

上海临港,主营业务为园区开发和经营。同样,仅1994年上市当年实施过现金分红,每10股派息1元。年报显示,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5.15亿元,来自房地产业务利润9亿元,毛利率为54.16%;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14亿元。财务上明显“不差钱”,却持续22年未进行分红。

海德股份,主营业务房地产业,1994年5月上市,上市当年进行过一次现金分红,每10股派送人民币0.43元现金股息。此后22年再未进行过分红。公司财报显示,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62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2323万元。

皇庭国际,公司全称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运营。1995年上市,仅有1年进行过现金分红,即1999年度,每10股派息0.5元。财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470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3835万元。

另一家仅分红过1次的房企为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ST松江,2000年上市后仅在当年以每10股派息0.5元分过红,此后16年再无分红。公司2017年一季报显示,实现净利润4.23亿元,扭亏为盈。2015、2016年公司分别亏损7.56亿元、4.81亿元。

根据中房智库研究员统计,有29家上市房企长达15年(含)以上未分红,这其中还包括中房地产(15年未分红)、华联控股(19年未分红)、广宇发展(17年未分红)这样的国有企业。

证监会明确严肃处理“铁公鸡”

“铁公鸡”已被监管层盯上。对于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的公司,证监会将有相应的强硬措施。

3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应“铁公鸡”问题时曾表示,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

刘士余表态,对不分红的“铁公鸡”要严肃处理,不分红可能表明公司内部人士存在可疑活动。针对存在欺诈行为的公司,该退市的退市,“不管是谁犯了规,都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刘士余指出,中国资本市场有1亿投资者,其中8000万中小投资者,他们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必须得到敬畏和保护。中国证监会将扛起这个责任,该处罚的、清场的绝不手软,这些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要列入黑名单。

据悉,刘士余于去年2月就任证监会主席一职,他一直对中国股票市场上包括保险公司投机行为在内的可疑活动提出批评。今年2月,证监会宣布将对操纵股票市场的某个人投资者处以5亿多美元罚款,这一处罚金额几乎相当于2016年全年证监会开出的罚单金额总和。

目前,可转债、配股、公开发行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是,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有分析指出,考虑到监管层近期反复强调现金分红,将吸引更多的长线资金进入股市,未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门槛或与现金分红条件挂钩。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原标题:上市房企零分红“ 铁 公鸡”曝光 绿景控股、海德股份等20余年仅分过1次红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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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房企零分红曝光 绿景控股等20余年仅分过1次红

在现金分红上,上市房企们是否也存在“铁公鸡”现象?

随着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的渐多披露,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被暴露在监管阳光下。4月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开批评上市公司不分红,表示要严肃处理“铁公鸡”。

2016年,房企们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销售高潮。在销售额持续飙升的同时,净利润总额也快速上涨。在现金分红上,上市房企们是否也存在“铁公鸡”现象?

中房智库研究员通过统计上市房企历年年报发现,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ST前锋)、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亚太)自上市后20余年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而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景控股)、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临港)、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德股份)、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皇庭国际)以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松江),自上市之后也仅分过一次红。

“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11万元,未分配利润-5273万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这是绿景控股公告对于不分红的解释。资料显示,绿景控股仅在1992年上市当年以每10股派送人民币0.8元现金股息进行过分红。

这些“铁公鸡”,并非均是因为利润亏损而不分红。如从未分过红的ST亚太,据其公告,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77万元,预计全年实现净利润113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421万元。

“从长期看,如果上市公司不对股东分红,就是击鼓传花。有家上市公司1994年上市至今没有分红,无正当理由不分红极有可能是财务造假。”刘士余严辞指出。

“暴利”行业缘何零分红

房地产业一直被认为是“暴利”行业,如今房地产业利润率有所下降。根据中原地产研究报告,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在2012年为21.3%,2013年上半年为19.2%,下半年行业利润率降为17.9%,2016年行业平均利润率则低至9.4%。但相比大部分传统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利润率普遍在5%~6%,甚至更低,房地产业依然属于利润率偏高的行业。

但问题是,即便在房地产业利润率高达20%以上的年代,有些房企也一直坚守做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根据中房智库独家发布的房企分红“铁公鸡”榜单,20年(含)以上没有分红的上市房企有10家,分别是绿景控股、上海临港、海德股份、皇庭国际、S*ST前锋、*ST匹凸(匹凸匹)、*ST宏盛(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深房A(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ST亚太、天业股份(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S*ST前锋,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1996年上市后从未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由于连续亏损及2016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还面临29例乃至更多的投资者索赔诉讼,金额高达4312万元。公司在2016年还因未依法披露两家子公司的银行贷款,而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

ST亚太,即亚太实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自1997年上市后亦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有意思的是,该公司在2014年4月8日曾发起过增发方案,最后以失败告终。当年也是在同一时间,亚太实业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声称: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不过随着增发方案的流产,该分红规划亦无果而终。相比S*ST前锋,这个公司的盈利要强一些。年报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亚太实业实现净利润77万元,预计全年净利润113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421万元。

5房企上市后仅分红1次

据中房智库研究员统计,有5家上市房企自上市后仅有1年进行过现金分红,这些企业包括绿景控股、上海临港、海德股份、皇庭国际以及*ST松江。剖析这些“铁公鸡”背后,有的企业确实是因为亏损而不分红,但更多企业即便盈利仍不分红。

绿景控股,系1991年5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海口新能源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的股东变更颇为复杂。

绿景控股的前身海口新能源曾是海南省第一家上市公司,上世纪90年代初,不仅在海南开发有商业项目万国商场,还在四川投资打造重磅商业项目熊猫城。但两个项目未开发完成,就因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而陷入财务危机。2003年,恒大地产许家印购买了这个壳资源,入主海口新能源后,将其改名为恒大地产,主业转变为房地产开发。2003年,许家印将旗下花都绿景房地产公司90%股权置入“恒大地产”。不过股市低迷,恒大并未通过这一平台进行增发融资。

2005年7月14日,恒大地产工商档案迁出海南。余斌领导的绿景地产从恒大手上拿下这个壳资源,并在2006年5月将股票名称更名为绿景地产。2011年8月2日,绿景地产对外宣布因经营范围变更,绿景地产更名为绿景控股。

公告显示,2016年度绿景控股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11万元,未分配利润-5273万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或许是因为复杂的股东变更,绿景控股自1992年上市,仅上市当年以每10股派送人民币0.8元现金股息进行过分红,此后24年从未有过现金分红。

上海临港,主营业务为园区开发和经营。同样,仅1994年上市当年实施过现金分红,每10股派息1元。年报显示,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5.15亿元,来自房地产业务利润9亿元,毛利率为54.16%;201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14亿元。财务上明显“不差钱”,却持续22年未进行分红。

海德股份,主营业务房地产业,1994年5月上市,上市当年进行过一次现金分红,每10股派送人民币0.43元现金股息。此后22年再未进行过分红。公司财报显示,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62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2323万元。

皇庭国际,公司全称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运营。1995年上市,仅有1年进行过现金分红,即1999年度,每10股派息0.5元。财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470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3835万元。

另一家仅分红过1次的房企为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ST松江,2000年上市后仅在当年以每10股派息0.5元分过红,此后16年再无分红。公司2017年一季报显示,实现净利润4.23亿元,扭亏为盈。2015、2016年公司分别亏损7.56亿元、4.81亿元。

根据中房智库研究员统计,有29家上市房企长达15年(含)以上未分红,这其中还包括中房地产(15年未分红)、华联控股(19年未分红)、广宇发展(17年未分红)这样的国有企业。

证监会明确严肃处理“铁公鸡”

“铁公鸡”已被监管层盯上。对于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的公司,证监会将有相应的强硬措施。

3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应“铁公鸡”问题时曾表示,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

刘士余表态,对不分红的“铁公鸡”要严肃处理,不分红可能表明公司内部人士存在可疑活动。针对存在欺诈行为的公司,该退市的退市,“不管是谁犯了规,都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刘士余指出,中国资本市场有1亿投资者,其中8000万中小投资者,他们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必须得到敬畏和保护。中国证监会将扛起这个责任,该处罚的、清场的绝不手软,这些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要列入黑名单。

据悉,刘士余于去年2月就任证监会主席一职,他一直对中国股票市场上包括保险公司投机行为在内的可疑活动提出批评。今年2月,证监会宣布将对操纵股票市场的某个人投资者处以5亿多美元罚款,这一处罚金额几乎相当于2016年全年证监会开出的罚单金额总和。

目前,可转债、配股、公开发行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是,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有分析指出,考虑到监管层近期反复强调现金分红,将吸引更多的长线资金进入股市,未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门槛或与现金分红条件挂钩。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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