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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敲诈案再审 律师仍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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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敲诈案再审 律师仍做无罪辩护

2017年5月15日,“民间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敲诈案开庭再审,代理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程序错误,仍为其进行无罪辩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15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开庭再审田继光案。田继光曾被誉为“民间保护斑海豹第一人”,自其因涉嫌敲诈勒索等罪名被控入狱以来,本案备受关注。

2007年,田继光创办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因致力于斑海豹保护,他曾多次获得环保大奖。2013年,由于一台价值5.28万元佳能相机,田继光被控敲诈勒索罪。同时,他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斑海豹协会资产。随后,据律师介绍,田继光曾经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田继光被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八万元。 ​

此后,田继光坚持申诉,至2016年8月,盘锦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撤销该法院2015年11月做出的终审裁定,同时表示办案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2017年5月15日,田继光案开庭再审。代理律师王振宇向记者介绍,田继光案吸引了多位环保志愿者从各地赶来旁听。

田继光原本在辽宁盘锦市经营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田继光对斑海豹的兴趣缘于一次公益广告拍摄。2007年,其弟田继辉担任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分管保护斑海豹的渔政所。当时,田继辉决定对斑海豹加大保护力度,遂请田继光帮忙做宣传。这次与斑海豹的接触,让田继光迷上了这种生物,决心成立保护斑海豹的民间团体。同年,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成立。

相关资料显示,斑海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是唯一能够在我国海域繁殖的鳍脚类海兽。世界上斑海豹八个繁殖区中,渤海辽东湾结冰区是最南的一个,每年11月到翌年5月,斑海豹都会来此栖息。辽东湾最多时曾有近万只斑海豹,但由于捕杀以及生存环境日益恶劣等原因,辽东湾的斑海豹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据2008年专家的观测结果,辽东湾仅剩下斑海豹300余只。随着对斑海豹保护力度的加强,2015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称,辽东湾斑海豹种群数量已恢复到现在的2000头左右。

据凤凰网报道,2007年至2013年,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共协助当地管护站解救斑海豹23只,江豚9只。

2011年3月,田继光在“救救斑海豹”行动中声名鹊起,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据相关报道,当时田继光发现规划中的盘锦滨海公路要横穿辽东湾斑海豹核心栖息地,开始在微博上呼吁“救救斑海豹”,得到了国内众多NGO和民间人士联合发声呼吁。迫于压力,盘锦市政府与规划单位和环保组织连续三次开会商谈。最终盘锦滨海公路的道路上移18公里,绕开了斑海豹保护区。由于路线的延长,工程造价增加了1.7亿元,工期也延误了三年。

这起环保事件后,荣誉也随之而来。2011年6月8日,田继光被国家海洋局和人民网评选为“2010年度中国十大海洋人物”;同年,他还被提名环保先锋奖。

2013年3月,他还获得“2012年度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昌科普奖”。但同年,田继光案案发。

据界面新闻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13年3至4月,田继光开始在微博上曝光辽河油田在保护区内钻井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和噪音问题,影响了斑海豹生活。同时,他还向辽河油田致函反应情况,双方协调后,辽河油田同意向斑海豹保护协会提供10万元赞助。但最终这10万元并未支付。

不久后,2013年6月,田继光又在微博上发布关于辽河油田下属的特种油公司作业污染、垃圾遍地的内容。双方沟通后,特油公司赞助了5.28万元用于购买相机。

最终这部相机成了田继光案的导火索。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盘锦市公安局是在2013年10月8日接到举报:田继光在网络上发布特种油开发公司的负面消息,对特种油开发公司索要钱财。不久后,田继光就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据凤凰网报道,被羁押期间,田继光又被发现“侵占斑海豹协会资产”,在指控中增加了“职务侵占”罪名。2014年4月29日大洼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和职务侵占罪起诉田继光。其后,田继光历经的法律程序一波三折,经过两次一审、两次二审,自2013年田继光被捕至本案再审开庭,田继光已身陷囹圄超过四年。

2017年5月15日,田继光再审案开庭,庭审结束后,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律师向记者介绍,由于是再审程序,出庭的检察人员以审判监督的方式出庭。

庭审中,参与庭审的检察人员仍然提出,本案中用于购买相机的5.28万元,仍然构成了敲诈勒索。此外,他还对田继光职务侵占的金额提出了调整,认为只有9万余元构成了职务侵占,而此前公诉机关指控,田继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斑海豹协会资金多达44万余元。

但田继光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和杨学林仍坚持为其无罪辩护,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已有证据中还有些证据认定事实错误,挪用资金罪又违背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例如,王振宇向界面新闻介绍,控方证据不仅不能相互印证,与田继光供述相矛盾,且没有任何一项直接证据证明,特种油田是在田继光的威胁或要挟之下,向其提供赞助相机器材。

此外,在量刑辩护中,两位律师还提出,田继光在押期间举报他人犯罪,协助警方破案,构成了重大立功行为。出庭检察人员也对其重大立功行为表示了认可。王振宇告诉记者,“虽然是为田继光做无罪辩护,但考虑到法院有认定田继光有罪的可能,在量刑辩护环节,对重大立功情节的认定也可为田继光争取最大的利益。”

王振宇表示,“田继光案启动重审机会的原因也是因为事实不清、程序错误,既然有查不清的地方,应当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最后,王振宇介绍,庭审前跟法官做了沟通,法院预计6月初会对田继光再审案作出宣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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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敲诈案再审 律师仍做无罪辩护

2017年5月15日,“民间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敲诈案开庭再审,代理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程序错误,仍为其进行无罪辩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15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开庭再审田继光案。田继光曾被誉为“民间保护斑海豹第一人”,自其因涉嫌敲诈勒索等罪名被控入狱以来,本案备受关注。

2007年,田继光创办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因致力于斑海豹保护,他曾多次获得环保大奖。2013年,由于一台价值5.28万元佳能相机,田继光被控敲诈勒索罪。同时,他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斑海豹协会资产。随后,据律师介绍,田继光曾经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田继光被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八万元。 ​

此后,田继光坚持申诉,至2016年8月,盘锦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撤销该法院2015年11月做出的终审裁定,同时表示办案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2017年5月15日,田继光案开庭再审。代理律师王振宇向记者介绍,田继光案吸引了多位环保志愿者从各地赶来旁听。

田继光原本在辽宁盘锦市经营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田继光对斑海豹的兴趣缘于一次公益广告拍摄。2007年,其弟田继辉担任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分管保护斑海豹的渔政所。当时,田继辉决定对斑海豹加大保护力度,遂请田继光帮忙做宣传。这次与斑海豹的接触,让田继光迷上了这种生物,决心成立保护斑海豹的民间团体。同年,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成立。

相关资料显示,斑海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是唯一能够在我国海域繁殖的鳍脚类海兽。世界上斑海豹八个繁殖区中,渤海辽东湾结冰区是最南的一个,每年11月到翌年5月,斑海豹都会来此栖息。辽东湾最多时曾有近万只斑海豹,但由于捕杀以及生存环境日益恶劣等原因,辽东湾的斑海豹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据2008年专家的观测结果,辽东湾仅剩下斑海豹300余只。随着对斑海豹保护力度的加强,2015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称,辽东湾斑海豹种群数量已恢复到现在的2000头左右。

据凤凰网报道,2007年至2013年,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共协助当地管护站解救斑海豹23只,江豚9只。

2011年3月,田继光在“救救斑海豹”行动中声名鹊起,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据相关报道,当时田继光发现规划中的盘锦滨海公路要横穿辽东湾斑海豹核心栖息地,开始在微博上呼吁“救救斑海豹”,得到了国内众多NGO和民间人士联合发声呼吁。迫于压力,盘锦市政府与规划单位和环保组织连续三次开会商谈。最终盘锦滨海公路的道路上移18公里,绕开了斑海豹保护区。由于路线的延长,工程造价增加了1.7亿元,工期也延误了三年。

这起环保事件后,荣誉也随之而来。2011年6月8日,田继光被国家海洋局和人民网评选为“2010年度中国十大海洋人物”;同年,他还被提名环保先锋奖。

2013年3月,他还获得“2012年度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昌科普奖”。但同年,田继光案案发。

据界面新闻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13年3至4月,田继光开始在微博上曝光辽河油田在保护区内钻井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和噪音问题,影响了斑海豹生活。同时,他还向辽河油田致函反应情况,双方协调后,辽河油田同意向斑海豹保护协会提供10万元赞助。但最终这10万元并未支付。

不久后,2013年6月,田继光又在微博上发布关于辽河油田下属的特种油公司作业污染、垃圾遍地的内容。双方沟通后,特油公司赞助了5.28万元用于购买相机。

最终这部相机成了田继光案的导火索。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盘锦市公安局是在2013年10月8日接到举报:田继光在网络上发布特种油开发公司的负面消息,对特种油开发公司索要钱财。不久后,田继光就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据凤凰网报道,被羁押期间,田继光又被发现“侵占斑海豹协会资产”,在指控中增加了“职务侵占”罪名。2014年4月29日大洼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和职务侵占罪起诉田继光。其后,田继光历经的法律程序一波三折,经过两次一审、两次二审,自2013年田继光被捕至本案再审开庭,田继光已身陷囹圄超过四年。

2017年5月15日,田继光再审案开庭,庭审结束后,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律师向记者介绍,由于是再审程序,出庭的检察人员以审判监督的方式出庭。

庭审中,参与庭审的检察人员仍然提出,本案中用于购买相机的5.28万元,仍然构成了敲诈勒索。此外,他还对田继光职务侵占的金额提出了调整,认为只有9万余元构成了职务侵占,而此前公诉机关指控,田继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斑海豹协会资金多达44万余元。

但田继光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和杨学林仍坚持为其无罪辩护,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已有证据中还有些证据认定事实错误,挪用资金罪又违背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例如,王振宇向界面新闻介绍,控方证据不仅不能相互印证,与田继光供述相矛盾,且没有任何一项直接证据证明,特种油田是在田继光的威胁或要挟之下,向其提供赞助相机器材。

此外,在量刑辩护中,两位律师还提出,田继光在押期间举报他人犯罪,协助警方破案,构成了重大立功行为。出庭检察人员也对其重大立功行为表示了认可。王振宇告诉记者,“虽然是为田继光做无罪辩护,但考虑到法院有认定田继光有罪的可能,在量刑辩护环节,对重大立功情节的认定也可为田继光争取最大的利益。”

王振宇表示,“田继光案启动重审机会的原因也是因为事实不清、程序错误,既然有查不清的地方,应当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最后,王振宇介绍,庭审前跟法官做了沟通,法院预计6月初会对田继光再审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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