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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直排海污水排放总量达65.7亿吨 北部湾水质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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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直排海污水排放总量达65.7亿吨 北部湾水质最优

监测显示,2016年,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6月29日,环保部向媒体发布了《2016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监测显示,2016年,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

自2001年起,环保部每年会同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编制年度《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由环保部统一发布。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表示,2016年近岸海域开展的监测工作主要包括: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部分重要河口海湾海洋生物、沉积物监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直排海污染源监测,部分海水浴场及渔业水域水质监测。

《公报》显示,2016年,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评价,全国近岸海域一、二、三、四类及劣四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32.4%、41.0%、10.3%、3.1%、13.2%,水质级别一般,同比保持稳定。水质超标站点主要集中在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辽东湾以及江苏、浙江、广东省部分近岸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九个重要海湾中,北部湾水质为优;辽东湾、黄河口和胶州湾水质为一般;渤海湾和珠江口水质为差,长江口、杭州湾和闽江口水质为极差级别。从11个沿海省(区、市)来看,广西和海南近岸海域水质为优;辽宁和山东水质良好;河北、天津、江苏、福建和广东水质一般;上海和浙江水质为极差级别。

在对27个海水浴场开展的377次水质监测中,水质优良的比例为91.1%,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水质一般的比例为7.2%,同比降低4.6个百分点;水质为差的比例为1.6%,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影响浴场水质的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2016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全国入海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同比有所好转。开展监测的192个入海河流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水质断面26个,占13.5%;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33.3%;Ⅳ类水质断面49个,占25.5%;Ⅴ类水质断面20个,占10.4%;劣Ⅴ类水质断面33个,占17.2%,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2016年,相关部门还对419个日排污水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综合排污口进行了监测。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等排放量同比有所降低。

2016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四大海区的40个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保护区及重要养殖水域进行了监测,监测水域总面积595.89万公顷。监测结果显示,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海水重点增养殖区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国家级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化学需氧量。

据刘志全介绍,“十二五”以来,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评价,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类别均为一般。2011年至2016年,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点位比例分别为:62.8%、69.4%、66.4%、66.8%、70.4%、73.4%,优良海水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劣四类点位比例分别为:16.9%、18.6%、18.6%、18.6%、18.3%、13.2%,劣四类海水比例呈波动下降趋势。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

刘志全说,为了更加全面、客观评价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及变化情况,2015年,环保部按照《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730-2014),进一步优化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布局,对国控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十三五”国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共布设419个监测站点,其中297个为“十二五”期间的国控监测站点,保证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数据的历史延续性,新增122个国控监测站点。经优化调整后国控近岸海域监测站点由“十二五”时期的301个增加到419个,全面覆盖了我国四大海区近岸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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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直排海污水排放总量达65.7亿吨 北部湾水质最优

监测显示,2016年,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6月29日,环保部向媒体发布了《2016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监测显示,2016年,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

自2001年起,环保部每年会同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编制年度《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由环保部统一发布。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表示,2016年近岸海域开展的监测工作主要包括: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部分重要河口海湾海洋生物、沉积物监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直排海污染源监测,部分海水浴场及渔业水域水质监测。

《公报》显示,2016年,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评价,全国近岸海域一、二、三、四类及劣四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32.4%、41.0%、10.3%、3.1%、13.2%,水质级别一般,同比保持稳定。水质超标站点主要集中在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辽东湾以及江苏、浙江、广东省部分近岸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九个重要海湾中,北部湾水质为优;辽东湾、黄河口和胶州湾水质为一般;渤海湾和珠江口水质为差,长江口、杭州湾和闽江口水质为极差级别。从11个沿海省(区、市)来看,广西和海南近岸海域水质为优;辽宁和山东水质良好;河北、天津、江苏、福建和广东水质一般;上海和浙江水质为极差级别。

在对27个海水浴场开展的377次水质监测中,水质优良的比例为91.1%,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水质一般的比例为7.2%,同比降低4.6个百分点;水质为差的比例为1.6%,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影响浴场水质的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2016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全国入海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同比有所好转。开展监测的192个入海河流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水质断面26个,占13.5%;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33.3%;Ⅳ类水质断面49个,占25.5%;Ⅴ类水质断面20个,占10.4%;劣Ⅴ类水质断面33个,占17.2%,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2016年,相关部门还对419个日排污水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综合排污口进行了监测。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等排放量同比有所降低。

2016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四大海区的40个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保护区及重要养殖水域进行了监测,监测水域总面积595.89万公顷。监测结果显示,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海水重点增养殖区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国家级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化学需氧量。

据刘志全介绍,“十二五”以来,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评价,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类别均为一般。2011年至2016年,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点位比例分别为:62.8%、69.4%、66.4%、66.8%、70.4%、73.4%,优良海水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劣四类点位比例分别为:16.9%、18.6%、18.6%、18.6%、18.3%、13.2%,劣四类海水比例呈波动下降趋势。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

刘志全说,为了更加全面、客观评价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及变化情况,2015年,环保部按照《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730-2014),进一步优化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布局,对国控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十三五”国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共布设419个监测站点,其中297个为“十二五”期间的国控监测站点,保证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数据的历史延续性,新增122个国控监测站点。经优化调整后国控近岸海域监测站点由“十二五”时期的301个增加到419个,全面覆盖了我国四大海区近岸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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