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消息,彭博社报道称,北京海淀法院微博7月5日公告,日前认定“今日头条”经营者字节跳动公司在网站和客户端向客户提供涉案文章,侵害了腾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就这批287案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10元至1980元不等。
今日头条被判对腾讯构成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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