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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置业发布公告 举牌中国恒大已持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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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置业发布公告 举牌中国恒大已持股5%

华人置业7月19日在港交所公告称,4月至今公司在公开市场以81亿港元购入6.552亿股中国恒大(03333.HK)股份,占比5%。

华人置业公司主席刘鸣炜。图片来源:东方IC

华人置业(00127.HK)7月19日在港交所公告称,4月至今公司在公开市场以81亿港元购入6.552亿股中国恒大(03333.HK)股份,占比5%。

在上述公告发布后,中国恒大的股价跌幅收窄;香港时间13:04跌1.1%至15.58港元,早盘一度跌2.3%。华人置业飙升7.1%,至12.02港元。

这两家公司相互购买资产并不是新鲜事。中国恒大子公司去年5月同意作价69亿港元,向华人置业出售盛京银行股份,以重新达到对该银行的公众持股量要求。

2015年,中国恒大同意支付16亿美元,收购华人置业手中的一栋香港湾仔区大楼,刷新了香港写字楼交易金额纪录。不仅如此,中国恒大还从当时由亿万富豪刘銮雄控股的华人置业手中收购了一系列物业项目。

以下为华人置业公告全文:

华人置业集团自愿性公布购买中国恒大集团股份

本公布乃Chinese Estates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自愿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七年四月至本公布日期正午12时期间,本公司已(透过其全资拥有附属公司)在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8,100,000,000港元(包括交易成本)购买由中国恒大集团(股份代号:3333)(「中国恒大」)发行每股0.01 美元之655,208,000股股份,相当于中国恒大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即最后公开已发行股本总数之日期)已发行股本总数约5.00%(「购买事项」)。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之公布所述,本集团购入之中国恒大股份已计入通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中国恒大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大型住宅物业及综合商用物业发展。董事会对中国恒大的整体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本集团主要从事物业投资及发展、经纪服务、证券投资、放债及化妆品分销及贸易业务。本集团历年来在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04(1)(g)条,购买事项为本公司获豁免之须予公布的交易。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林光蔚

香港,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陈诗韵女士、陈凯韵女士、陈诺韵女士及林光蔚先生,非执行董事刘鸣炜先生及刘玉慧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伟先生、罗丽萍女士及马时俊先生组成。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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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置业发布公告 举牌中国恒大已持股5%

华人置业7月19日在港交所公告称,4月至今公司在公开市场以81亿港元购入6.552亿股中国恒大(03333.HK)股份,占比5%。

华人置业公司主席刘鸣炜。图片来源:东方IC

华人置业(00127.HK)7月19日在港交所公告称,4月至今公司在公开市场以81亿港元购入6.552亿股中国恒大(03333.HK)股份,占比5%。

在上述公告发布后,中国恒大的股价跌幅收窄;香港时间13:04跌1.1%至15.58港元,早盘一度跌2.3%。华人置业飙升7.1%,至12.02港元。

这两家公司相互购买资产并不是新鲜事。中国恒大子公司去年5月同意作价69亿港元,向华人置业出售盛京银行股份,以重新达到对该银行的公众持股量要求。

2015年,中国恒大同意支付16亿美元,收购华人置业手中的一栋香港湾仔区大楼,刷新了香港写字楼交易金额纪录。不仅如此,中国恒大还从当时由亿万富豪刘銮雄控股的华人置业手中收购了一系列物业项目。

以下为华人置业公告全文:

华人置业集团自愿性公布购买中国恒大集团股份

本公布乃Chinese Estates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自愿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二零一七年四月至本公布日期正午12时期间,本公司已(透过其全资拥有附属公司)在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8,100,000,000港元(包括交易成本)购买由中国恒大集团(股份代号:3333)(「中国恒大」)发行每股0.01 美元之655,208,000股股份,相当于中国恒大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即最后公开已发行股本总数之日期)已发行股本总数约5.00%(「购买事项」)。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之公布所述,本集团购入之中国恒大股份已计入通过其他全面收益以反映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中国恒大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大型住宅物业及综合商用物业发展。董事会对中国恒大的整体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本集团主要从事物业投资及发展、经纪服务、证券投资、放债及化妆品分销及贸易业务。本集团历年来在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04(1)(g)条,购买事项为本公司获豁免之须予公布的交易。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林光蔚

香港,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陈诗韵女士、陈凯韵女士、陈诺韵女士及林光蔚先生,非执行董事刘鸣炜先生及刘玉慧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伟先生、罗丽萍女士及马时俊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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