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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细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一根铁丝也要说明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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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细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一根铁丝也要说明去向

据王钧介绍,国家对于进口废物中的夹杂物比例有着严格控制。个别有资质的企业或将进口废物直接倒卖给国内其他企业,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一些进口固废中,甚至可能夹杂“洋垃圾”。

检查组在企业原料仓库检查夹杂物情况。 摄影:俞琴

7月24日,环保部“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第48组在江西国福资源科技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不完整,缺少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

该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从美国等地的工厂进口塑料薄膜废料,经简单加工后,生产成再生破碎料或编织袋。

检查组组长、河南省郑州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王钧发现问题后,即向该公司负责人询问夹杂物去向和利用情况。该负责人回应称:“我们的料很干净,没有夹杂物。”

“那装料的袋子呢?哪怕夹杂物是一根铁丝,也要说明去向。”王钧说。

随后,检查组一行人检查了该公司的原料仓库。王钧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该公司的原料中的夹杂物较少,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但即便如此,也应说明任何夹杂物的情况,比如,原料在国外用铁丝进行包装后进口到国内,至于铁丝和包装盒的利用和去向,均应向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据王钧介绍,国家对于进口废物中的夹杂物比例有着严格控制。个别有资质的企业或将进口废物直接倒卖给国内其他企业,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一些进口固废中,甚至可能夹杂“洋垃圾”。因此,检查组要仔细核对进场的货物数量和出厂的货物数量及夹杂物数量,若核对不上,就要进一步调查。

检查组一行人在近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中未发现企业倒卖进口废物现象。不过,据环保部通报,另一个检查组在位于广东省韶关市的天时塑料实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并涉嫌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环保部等五部门于2009年7月调整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详细规定了禁止类的固体废物,共有12大项80多个小项,其中包括废动植物产品;矿渣、矿灰及残渣;废橡胶、皮革;废弃的机电产品和设备;医疗废物;旧衣物等。这类废物也被俗称为“洋垃圾”。

我国海关从2013年开始专门针对“洋垃圾”走私启动了“绿篱”专项行动,对“洋垃圾”走私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作用。但在暴利驱使下,走私行为不断出现。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些走私分子以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躲避海关监管,比如,将国家禁止入境的废物伪报成与之外形类似的其他货物,并提供虚假单证以逃避海关监管,甚至有的在申报进口货物时,直接夹藏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环保部检查组经会商后向企业出示了《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表》。反馈表显示,江西国福资源科技公司存在四个环境问题,包括2016年的进口废物经营情况表未报告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不完整,缺少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未按规定期限保存进口固体废物原始凭证;拉丝车间雨污分流不彻底。

此外,该企业还存在三项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当天,检查组将上述环境违法问题转交给当地环保部门,要求限期立案,依法处罚。

和王钧一行人一样,今年7月,还有59个环保部检查组也正在全国各地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据王钧介绍,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自7月1日起,环保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组要在检查当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反馈,并同时抄送企业所在的地市级人民政府、省级环保部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完善证据,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理处罚。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检查组可以视案情留专人督促地方环保部门查办案件。所有查办的案件和做出的行政处罚,都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执行到位。

据环保部通报,截至7月22日,60个检查组共检查企业1556家,对954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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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细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一根铁丝也要说明去向

据王钧介绍,国家对于进口废物中的夹杂物比例有着严格控制。个别有资质的企业或将进口废物直接倒卖给国内其他企业,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一些进口固废中,甚至可能夹杂“洋垃圾”。

检查组在企业原料仓库检查夹杂物情况。 摄影:俞琴

7月24日,环保部“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第48组在江西国福资源科技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不完整,缺少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

该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从美国等地的工厂进口塑料薄膜废料,经简单加工后,生产成再生破碎料或编织袋。

检查组组长、河南省郑州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王钧发现问题后,即向该公司负责人询问夹杂物去向和利用情况。该负责人回应称:“我们的料很干净,没有夹杂物。”

“那装料的袋子呢?哪怕夹杂物是一根铁丝,也要说明去向。”王钧说。

随后,检查组一行人检查了该公司的原料仓库。王钧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该公司的原料中的夹杂物较少,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但即便如此,也应说明任何夹杂物的情况,比如,原料在国外用铁丝进行包装后进口到国内,至于铁丝和包装盒的利用和去向,均应向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据王钧介绍,国家对于进口废物中的夹杂物比例有着严格控制。个别有资质的企业或将进口废物直接倒卖给国内其他企业,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一些进口固废中,甚至可能夹杂“洋垃圾”。因此,检查组要仔细核对进场的货物数量和出厂的货物数量及夹杂物数量,若核对不上,就要进一步调查。

检查组一行人在近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中未发现企业倒卖进口废物现象。不过,据环保部通报,另一个检查组在位于广东省韶关市的天时塑料实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并涉嫌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环保部等五部门于2009年7月调整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详细规定了禁止类的固体废物,共有12大项80多个小项,其中包括废动植物产品;矿渣、矿灰及残渣;废橡胶、皮革;废弃的机电产品和设备;医疗废物;旧衣物等。这类废物也被俗称为“洋垃圾”。

我国海关从2013年开始专门针对“洋垃圾”走私启动了“绿篱”专项行动,对“洋垃圾”走私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作用。但在暴利驱使下,走私行为不断出现。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些走私分子以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躲避海关监管,比如,将国家禁止入境的废物伪报成与之外形类似的其他货物,并提供虚假单证以逃避海关监管,甚至有的在申报进口货物时,直接夹藏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环保部检查组经会商后向企业出示了《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表》。反馈表显示,江西国福资源科技公司存在四个环境问题,包括2016年的进口废物经营情况表未报告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不完整,缺少进口固体废物夹杂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未按规定期限保存进口固体废物原始凭证;拉丝车间雨污分流不彻底。

此外,该企业还存在三项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当天,检查组将上述环境违法问题转交给当地环保部门,要求限期立案,依法处罚。

和王钧一行人一样,今年7月,还有59个环保部检查组也正在全国各地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据王钧介绍,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自7月1日起,环保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组要在检查当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反馈,并同时抄送企业所在的地市级人民政府、省级环保部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完善证据,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理处罚。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检查组可以视案情留专人督促地方环保部门查办案件。所有查办的案件和做出的行政处罚,都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执行到位。

据环保部通报,截至7月22日,60个检查组共检查企业1556家,对954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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