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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杀人案”被告人被判死缓:连砍室友50余刀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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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杀人案”被告人被判死缓:连砍室友50余刀致其死亡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2016年3月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的一起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中青在线报道,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6日对2016年3月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的一起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中新网的报道则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滕某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滕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芦某某亲属的经济损失83212.5元。

2016年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一名大一学生滕某因生活琐事,在该校成龙校区学生公寓学习室里,用当日白天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连挥50多刀将同寝室友芦海清杀死。5月4日,被害人家属收到一份关于犯罪嫌疑人精神鉴定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其中显示,被鉴定人滕某患有抑郁症,对其2016年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16年11月21日,此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据西部商报报道,在庭审中,被告人滕某曾三次表达自己的悔罪,三次请求法官对自己不要“心慈手软”。

中青在线9月6日的报道称,根据宣判结果,法院认可了此前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结果和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此,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而被害人家属芦海强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中新网的报道透露,“今天上午开庭,法院当场宣判,法院没有同意为滕某重做精神鉴定,只是让鉴定人出庭。”芦海强哭着告诉记者,他不认认为凶手有抑郁症,他会继续上诉。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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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杀人案”被告人被判死缓:连砍室友50余刀致其死亡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2016年3月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的一起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中青在线报道,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6日对2016年3月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的一起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中新网的报道则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滕某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滕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芦某某亲属的经济损失83212.5元。

2016年3月27日,四川师范大学一名大一学生滕某因生活琐事,在该校成龙校区学生公寓学习室里,用当日白天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连挥50多刀将同寝室友芦海清杀死。5月4日,被害人家属收到一份关于犯罪嫌疑人精神鉴定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其中显示,被鉴定人滕某患有抑郁症,对其2016年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16年11月21日,此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据西部商报报道,在庭审中,被告人滕某曾三次表达自己的悔罪,三次请求法官对自己不要“心慈手软”。

中青在线9月6日的报道称,根据宣判结果,法院认可了此前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结果和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此,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而被害人家属芦海强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中新网的报道透露,“今天上午开庭,法院当场宣判,法院没有同意为滕某重做精神鉴定,只是让鉴定人出庭。”芦海强哭着告诉记者,他不认认为凶手有抑郁症,他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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