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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骑小黄车逆行被撞身亡案开庭:ofo自认无过错不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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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骑小黄车逆行被撞身亡案开庭:ofo自认无过错不应担责

2017年9月15日上午,上海11岁男孩骑行小黄车被撞身亡案开庭,身亡男孩父母向肇事方、ofo小黄车公司索赔878万元。庭审中,ofo小黄车公司认为,该事故是小男孩违规使用小黄车和其父母监管缺失所致,应由男孩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9月15日9点30分左右,国内首起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侵权索赔案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庭审聚焦于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11岁小男孩与三位未成年小伙伴在道路上逆向骑行ofo小黄车时,与一辆客车相撞,不幸身亡。交警认定在该事故中,肇事客车负次要责任,男孩则负主要责任。

同年7月,该男孩父母先后将肇事司机、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以及ofo小黄车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并要求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在庭审前的9月8日,该案各方进行了证据交换,ofo小黄车公司对原告的遭遇表示慰问,但拒绝了原告针对其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庭审中,ofo小黄车公司认为,该事故是小男孩违规使用小黄车和其父母监管缺失所致,应由男孩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而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小黄车机械锁存在缺陷,ofo无警示和召回措施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认为,ofo小黄车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ofo却无警示和召回措施,负有一定法律责任。他认为,机械锁密码固定,一部车一个密码,容易手动破解,儿童最快3秒即可解开,安全性存在问题。同时,ofo计费与上锁无关,无法限制使用人将机械锁锁牢;且密码锁难以锁牢,不符合人们的使用习惯,造成大量单车一按就开。

原告还称,ofo公司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过错,一是在涉事自行车身上没有任何有关“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警示标志,对此ofo小黄车公司承认事发后确实发现涉事自行车车身上没有警示标志;二是ofo公司对投放在公共场所的小黄车疏于管理,认为机械锁的缺陷导致大量单车未锁,而ofo公司却没有及时采取警示和召回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

ofo:小黄车锁具产品合格 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面对原告对ofo小黄车机械锁存在缺陷的质疑,ofo小黄车公司表示,原告存在偷换概念的行为,指出机械锁具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同时依据产品质量法中对于“缺陷”的定义,“缺陷”应该是指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使用者的情况,而本案中的小黄车经鉴定,各部分均不存在质量问题。

“在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因参与交通而产生的交通事故危险,与自行车本身无关。无论采取步行、乘公交车,交通事故危险始终都存在。这种交通事故风险与所乘交通工具本身无关,而与交通参与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有关。” ofo小黄车公司指出,因此认为原告所说机械锁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发生,在法律上并无依据。

ofo小黄车公司指出,该案中的小男孩是通过非正常手段将ofo小黄车开锁并骑行,在法律上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占有他人财物的民事侵权行为,该行为损害了ofo的财产权。对此,ofo公司完全有理由进行反诉,起诉男孩的侵权行为,但考虑男孩已因交通事故身亡,故没有反诉。

同时,ofo公司认为,受害人违规骑车上马路,才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受害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责任,应承担全部责任。

当天庭审一共持续将近3个小时。该案未当庭宣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o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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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骑小黄车逆行被撞身亡案开庭:ofo自认无过错不应担责

2017年9月15日上午,上海11岁男孩骑行小黄车被撞身亡案开庭,身亡男孩父母向肇事方、ofo小黄车公司索赔878万元。庭审中,ofo小黄车公司认为,该事故是小男孩违规使用小黄车和其父母监管缺失所致,应由男孩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9月15日9点30分左右,国内首起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侵权索赔案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庭审聚焦于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11岁小男孩与三位未成年小伙伴在道路上逆向骑行ofo小黄车时,与一辆客车相撞,不幸身亡。交警认定在该事故中,肇事客车负次要责任,男孩则负主要责任。

同年7月,该男孩父母先后将肇事司机、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以及ofo小黄车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并要求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在庭审前的9月8日,该案各方进行了证据交换,ofo小黄车公司对原告的遭遇表示慰问,但拒绝了原告针对其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庭审中,ofo小黄车公司认为,该事故是小男孩违规使用小黄车和其父母监管缺失所致,应由男孩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而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小黄车机械锁存在缺陷,ofo无警示和召回措施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认为,ofo小黄车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ofo却无警示和召回措施,负有一定法律责任。他认为,机械锁密码固定,一部车一个密码,容易手动破解,儿童最快3秒即可解开,安全性存在问题。同时,ofo计费与上锁无关,无法限制使用人将机械锁锁牢;且密码锁难以锁牢,不符合人们的使用习惯,造成大量单车一按就开。

原告还称,ofo公司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过错,一是在涉事自行车身上没有任何有关“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警示标志,对此ofo小黄车公司承认事发后确实发现涉事自行车车身上没有警示标志;二是ofo公司对投放在公共场所的小黄车疏于管理,认为机械锁的缺陷导致大量单车未锁,而ofo公司却没有及时采取警示和召回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

ofo:小黄车锁具产品合格 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面对原告对ofo小黄车机械锁存在缺陷的质疑,ofo小黄车公司表示,原告存在偷换概念的行为,指出机械锁具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同时依据产品质量法中对于“缺陷”的定义,“缺陷”应该是指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使用者的情况,而本案中的小黄车经鉴定,各部分均不存在质量问题。

“在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因参与交通而产生的交通事故危险,与自行车本身无关。无论采取步行、乘公交车,交通事故危险始终都存在。这种交通事故风险与所乘交通工具本身无关,而与交通参与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有关。” ofo小黄车公司指出,因此认为原告所说机械锁存在缺陷,导致事故发生,在法律上并无依据。

ofo小黄车公司指出,该案中的小男孩是通过非正常手段将ofo小黄车开锁并骑行,在法律上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占有他人财物的民事侵权行为,该行为损害了ofo的财产权。对此,ofo公司完全有理由进行反诉,起诉男孩的侵权行为,但考虑男孩已因交通事故身亡,故没有反诉。

同时,ofo公司认为,受害人违规骑车上马路,才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受害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责任,应承担全部责任。

当天庭审一共持续将近3个小时。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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