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国庆打算到东莞买房的人请注意!管控新规即将实施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国庆打算到东莞买房的人请注意!管控新规即将实施

9月27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

东莞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作者:黎珏伶

为规范节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9月27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误导消费者,引发投诉纠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表示,东莞此次政策重点明确,即防范“金九银十”市场的波动而出台的政策,这也是国内比较明确的对具体节点房地产政策管控的案例,其他城市值得借鉴。

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得为不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购房人承诺或提供办理社保或个税、协助其规避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并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东莞此时发布规定,本质上说明了近期二手房价格还存在明显的上涨的迹象,也表明楼市房价调控的压力比较大。严跃进也表示,类似城市政策出台,释放一个信号,即政策没有松动迹象,反而会收紧,这也是要求相关市场参与者做好更充分的心理准备。

近期全国楼市调控政策发布频繁,但至今为止深圳仍未出台相关规定,对此,严跃进分析,“深圳跟进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不一定是目前这些城市的常规版本。第一、深圳楼市政策已经比较严厉,当前此类城市预售证和价格等都有比较明显的把控,所以政策以巩固为主。第二、深圳本身处于改革的前沿,后续在旧城改造、租赁市场发展等方面也会有政策,即会在其他非购房领域会有更深入的政策。”

以下为政策全文:

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东建房〔2017〕50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随着国庆节、中秋节临近,房地产市场迎来传统的销售旺季。为切实规范节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得以认筹、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二、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利用网络软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布、传播“抢房”“一房难求”等宣传广告信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误导消费者,引发投诉纠纷。

        三、凡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惜售。销售现场设置的销控表,应清晰区分显示“已认购”“已网签”“可售”等不同状态,并与实际销售情况保持一致。

        四、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得为不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购房人承诺或提供办理社保或个税、协助其规避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并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五、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已交纳定金或订金,经查册确实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要求退回定金或订金的,开发企业应尽快予以退回。

        六、加强对销售代理机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协调。对于销售代理机构、中介机构隐瞒房屋真实信息、炒作房源紧张及房价上涨、炒卖房号牟利、虚假承诺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开发企业及项目声誉的违规不当经营行为,应迅速制止纠正。

        七、各开发企业要切实加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秩序良好。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属地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逾期不改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约谈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媒体通报、暂停办理预售、暂停项目网签等措施,对涉事企业做出严肃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7日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国庆打算到东莞买房的人请注意!管控新规即将实施

9月27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

东莞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作者:黎珏伶

为规范节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9月27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误导消费者,引发投诉纠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表示,东莞此次政策重点明确,即防范“金九银十”市场的波动而出台的政策,这也是国内比较明确的对具体节点房地产政策管控的案例,其他城市值得借鉴。

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得为不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购房人承诺或提供办理社保或个税、协助其规避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并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东莞此时发布规定,本质上说明了近期二手房价格还存在明显的上涨的迹象,也表明楼市房价调控的压力比较大。严跃进也表示,类似城市政策出台,释放一个信号,即政策没有松动迹象,反而会收紧,这也是要求相关市场参与者做好更充分的心理准备。

近期全国楼市调控政策发布频繁,但至今为止深圳仍未出台相关规定,对此,严跃进分析,“深圳跟进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不一定是目前这些城市的常规版本。第一、深圳楼市政策已经比较严厉,当前此类城市预售证和价格等都有比较明显的把控,所以政策以巩固为主。第二、深圳本身处于改革的前沿,后续在旧城改造、租赁市场发展等方面也会有政策,即会在其他非购房领域会有更深入的政策。”

以下为政策全文:

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东建房〔2017〕50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随着国庆节、中秋节临近,房地产市场迎来传统的销售旺季。为切实规范节日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得以认筹、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二、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利用网络软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布、传播“抢房”“一房难求”等宣传广告信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误导消费者,引发投诉纠纷。

        三、凡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惜售。销售现场设置的销控表,应清晰区分显示“已认购”“已网签”“可售”等不同状态,并与实际销售情况保持一致。

        四、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得为不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购房人承诺或提供办理社保或个税、协助其规避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并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五、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已交纳定金或订金,经查册确实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要求退回定金或订金的,开发企业应尽快予以退回。

        六、加强对销售代理机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协调。对于销售代理机构、中介机构隐瞒房屋真实信息、炒作房源紧张及房价上涨、炒卖房号牟利、虚假承诺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开发企业及项目声誉的违规不当经营行为,应迅速制止纠正。

        七、各开发企业要切实加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秩序良好。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属地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逾期不改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约谈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媒体通报、暂停办理预售、暂停项目网签等措施,对涉事企业做出严肃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7日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