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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1568人因网络犯罪被公诉 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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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1568人因网络犯罪被公诉 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

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727件1568人。值得警惕的是,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犯罪形式日趋隐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727件1568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334件710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80.7%;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5671件41169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8257件22268人,同比分别上升88.6%和118.6%。

2017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情况,对外通报了上述情况。

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现代科技在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使得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危害信息安全,侵犯公众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

对此,全国检察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手机恶意程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也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典型计算机网络犯罪重点案件,其中就包括社会广泛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北京“4•1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的案件。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以下发案特点和趋势:第一,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第二,犯罪形式日趋隐蔽;第三,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多变;第四,犯罪活动日趋组织化、集团化;第五,犯罪后果日趋严重。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今后相当一段时期,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将会呈现持续上升态势,跨国性计算机网络犯罪也将不断增多。同时,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实施的犯罪、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发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犯罪将持续高发,一些传统犯罪也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升级。”王松苗说,当前面临的现实安全威胁很大程度上来自网络空间,网络安全的复杂性、影响力已远远超过传统安全,值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他表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网络治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具体举措包括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特点、研究制定证据指引和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建立健全情报共享和交流培训机制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亦在发布上坦诚,当前检察机关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主要存在着三个难点:一是取证和证明难。网络犯罪证据多以电子数据为主要形态,侦查取证主要依赖技术手段完成;网络犯罪往往带有跨地域、跨领域整合信息和资源以用于犯罪的特点,非法网站多将物理地址设在国外,完全查清网络犯罪的全部链条存在困难,相应地这也给指控证实犯罪带来很多难题。

二是法律适用难。网络犯罪是新型犯罪,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也不断变换犯罪手段和方法,这给案件处理带来很多困难,其中既有案件管辖等方面的难题,也有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定性方面的难题,因此也容易产生认识分歧。

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网络犯罪的取证、鉴定、定性等都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大量专业人才。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检察机关网络技术人才十分缺乏,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悉网络技术的复合型检察人才更是匮乏,队伍状况还不能适应打击此类犯罪的形势需要。

“为解决这些难难题,我们已经采取和正在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他介绍,针对网络犯罪取证难的问题,近年来高检院出台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证据指引,为一线办案人员收集和审查证据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专门人才,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并注重利用外脑,办理专业性较强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时,聘请计算机网络专家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提供技术咨询,邀请他们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为公诉人出庭提供技术辅助。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还坚持重拳出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在会上介绍,从审查逮捕情况看,近年来的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隐蔽性强和非接触式犯罪特点明显,跨国跨境作案突出等特点。同时犯罪分子还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他们通过网络大肆非法获取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定位记录、通话记录等信息,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步步设套,形成衔接紧密、针对性强的一条龙犯罪模式。

韩晓峰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也遇到了电子证据审查认定难、案件定性处理困难和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等困难,未来将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实现“快侦查、快提捕、快起诉、快审理”,并与银行、电信、互联网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从治理上游犯罪入手,阻断公民信息泄露渠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

此外,还将注重运用大数据收集研判犯罪态势,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应用,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中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难题。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还发布了最高检围绕计算机网络犯罪制定的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六件案件。

他表示,发布该批指导性案例旨在明确几类计算机网络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向社会进行以案释法,彰显遏制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态势的鲜明态度,推动打击和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力度不断增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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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1568人因网络犯罪被公诉 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

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727件1568人。值得警惕的是,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犯罪形式日趋隐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727件1568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334件710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80.7%;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5671件41169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8257件22268人,同比分别上升88.6%和118.6%。

2017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情况,对外通报了上述情况。

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现代科技在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使得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危害信息安全,侵犯公众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

对此,全国检察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手机恶意程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也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典型计算机网络犯罪重点案件,其中就包括社会广泛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北京“4•1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的案件。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以下发案特点和趋势:第一,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第二,犯罪形式日趋隐蔽;第三,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多变;第四,犯罪活动日趋组织化、集团化;第五,犯罪后果日趋严重。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今后相当一段时期,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将会呈现持续上升态势,跨国性计算机网络犯罪也将不断增多。同时,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实施的犯罪、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发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犯罪将持续高发,一些传统犯罪也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升级。”王松苗说,当前面临的现实安全威胁很大程度上来自网络空间,网络安全的复杂性、影响力已远远超过传统安全,值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他表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网络治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具体举措包括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特点、研究制定证据指引和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建立健全情报共享和交流培训机制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亦在发布上坦诚,当前检察机关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主要存在着三个难点:一是取证和证明难。网络犯罪证据多以电子数据为主要形态,侦查取证主要依赖技术手段完成;网络犯罪往往带有跨地域、跨领域整合信息和资源以用于犯罪的特点,非法网站多将物理地址设在国外,完全查清网络犯罪的全部链条存在困难,相应地这也给指控证实犯罪带来很多难题。

二是法律适用难。网络犯罪是新型犯罪,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也不断变换犯罪手段和方法,这给案件处理带来很多困难,其中既有案件管辖等方面的难题,也有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定性方面的难题,因此也容易产生认识分歧。

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网络犯罪的取证、鉴定、定性等都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大量专业人才。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检察机关网络技术人才十分缺乏,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悉网络技术的复合型检察人才更是匮乏,队伍状况还不能适应打击此类犯罪的形势需要。

“为解决这些难难题,我们已经采取和正在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他介绍,针对网络犯罪取证难的问题,近年来高检院出台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证据指引,为一线办案人员收集和审查证据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专门人才,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并注重利用外脑,办理专业性较强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时,聘请计算机网络专家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提供技术咨询,邀请他们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为公诉人出庭提供技术辅助。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还坚持重拳出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在会上介绍,从审查逮捕情况看,近年来的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隐蔽性强和非接触式犯罪特点明显,跨国跨境作案突出等特点。同时犯罪分子还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他们通过网络大肆非法获取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定位记录、通话记录等信息,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步步设套,形成衔接紧密、针对性强的一条龙犯罪模式。

韩晓峰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也遇到了电子证据审查认定难、案件定性处理困难和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等困难,未来将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实现“快侦查、快提捕、快起诉、快审理”,并与银行、电信、互联网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从治理上游犯罪入手,阻断公民信息泄露渠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

此外,还将注重运用大数据收集研判犯罪态势,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应用,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中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难题。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还发布了最高检围绕计算机网络犯罪制定的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六件案件。

他表示,发布该批指导性案例旨在明确几类计算机网络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向社会进行以案释法,彰显遏制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态势的鲜明态度,推动打击和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力度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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