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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控制子公司 飞利信将买了不到一年的资产原价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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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控制子公司 飞利信将买了不到一年的资产原价卖出

因原股东不配合的缘由,飞利信并没有对刚收购的资产构成有效控制,无奈之下只得卖给关联方。

图片来源:摄图网

年末已至,飞利信(300287)又和自己的子公司怼上了。

前不久飞利信全资子公司东蓝数码完成不了业绩承诺,且东蓝数码的原股东还不打算履行业绩补偿协议以及还有疑似搞竞业的动作;现在飞利信又因未取得实际控制权,而被迫卖掉买了还没一年的另一家子公司苏州天亿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亿达)

12月25日飞利信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飞利信电子)与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飞利信投资控股)签署了《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买卖苏州天亿达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的股权转让协议》。飞利信电子将持有的天亿达60%股权以78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关联方飞利信投资控股(飞利信投资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实际控制的企业),飞利信投资控股以自筹资金支付。

熟悉飞利信的投资者可能会感到愕然,因为天亿达60%的股权是飞利信在今年2月份才收购回来,换句话说,买回来持有还不到1年时间,当时收购的价格正好也是7800万元。

资料显示,天亿达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盛军,该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系统平台、信息化工程建设以及信息化产品研发相关业务。

近年来天亿达研发的多个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军警民联防指挥平台、邮政金融集中安保平台、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军队联防联控信息平台、监狱监所信息化智能监控平台等。天亿达股权结构方面,飞利信电子持股60%之外,剩下的40%正是这位盛军持有。

飞利信公告里信息量很大,当中提到“因公司目前未取得对天亿达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完成。”而未取得天亿达实际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原因之一系“天亿达原股东不配合”。

时间拨回2月27日,飞利信电子和与嘉兴瑞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瑞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780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嘉兴瑞平收走很的天亿达60%股权,飞利信电子以自有资金支付。

按照上市公司的说法,2016年12月12日嘉兴瑞平向天亿达股东盛军就发送过相关书面通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盛军自接到关于嘉兴瑞平转让天亿达60%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嘉兴瑞平转让所持有的天亿达60%股权,截止2017年2月26日盛军未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才导致交易的完成。

嘉兴瑞平成立于2015年8月20日,为内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号为91330402355350800W,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883号联创大厦2号楼5层562室-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众行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这桩仓促的买卖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首先,虽然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但飞利信电子并非是从盛军手里拿到的天亿达股权。

其次,在2月份的股权受让时,嘉兴瑞平曾发送过通知征求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但在最新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却没有看到飞利信电子有发送通知询问过盛军这一次是否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公司法

这些是否造成了盛军的不配合?界面新闻将持续关注。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飞利信

  • 飞利信:陈洪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为杨振华、曹忻军
  • 飞利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杨振华所持14.66%公司股份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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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控制子公司 飞利信将买了不到一年的资产原价卖出

因原股东不配合的缘由,飞利信并没有对刚收购的资产构成有效控制,无奈之下只得卖给关联方。

图片来源:摄图网

年末已至,飞利信(300287)又和自己的子公司怼上了。

前不久飞利信全资子公司东蓝数码完成不了业绩承诺,且东蓝数码的原股东还不打算履行业绩补偿协议以及还有疑似搞竞业的动作;现在飞利信又因未取得实际控制权,而被迫卖掉买了还没一年的另一家子公司苏州天亿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亿达)

12月25日飞利信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飞利信电子)与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飞利信投资控股)签署了《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买卖苏州天亿达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的股权转让协议》。飞利信电子将持有的天亿达60%股权以78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关联方飞利信投资控股(飞利信投资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实际控制的企业),飞利信投资控股以自筹资金支付。

熟悉飞利信的投资者可能会感到愕然,因为天亿达60%的股权是飞利信在今年2月份才收购回来,换句话说,买回来持有还不到1年时间,当时收购的价格正好也是7800万元。

资料显示,天亿达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盛军,该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系统平台、信息化工程建设以及信息化产品研发相关业务。

近年来天亿达研发的多个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军警民联防指挥平台、邮政金融集中安保平台、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军队联防联控信息平台、监狱监所信息化智能监控平台等。天亿达股权结构方面,飞利信电子持股60%之外,剩下的40%正是这位盛军持有。

飞利信公告里信息量很大,当中提到“因公司目前未取得对天亿达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完成。”而未取得天亿达实际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原因之一系“天亿达原股东不配合”。

时间拨回2月27日,飞利信电子和与嘉兴瑞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瑞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780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嘉兴瑞平收走很的天亿达60%股权,飞利信电子以自有资金支付。

按照上市公司的说法,2016年12月12日嘉兴瑞平向天亿达股东盛军就发送过相关书面通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盛军自接到关于嘉兴瑞平转让天亿达60%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嘉兴瑞平转让所持有的天亿达60%股权,截止2017年2月26日盛军未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才导致交易的完成。

嘉兴瑞平成立于2015年8月20日,为内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号为91330402355350800W,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883号联创大厦2号楼5层562室-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众行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这桩仓促的买卖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首先,虽然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但飞利信电子并非是从盛军手里拿到的天亿达股权。

其次,在2月份的股权受让时,嘉兴瑞平曾发送过通知征求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但在最新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却没有看到飞利信电子有发送通知询问过盛军这一次是否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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