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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手治理校园欺凌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该如何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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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手治理校园欺凌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该如何构建?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该如何构建?在熊丙奇看来,首先这个机构要有代表性,应该由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还有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来对学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认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校园欺凌近年来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日,教育部、公安部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简称《治理方案》)向这一校园顽疾宣战。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中提到一个特殊机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治理方案》提出,“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新闻表示,这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不过《治理方案》中只是提到这个机构,并没有进一步展开说明并安排部署,而这恰恰是治理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殴打、往身上浇开水、在网上传播个人隐私……每一次学生欺凌事件的曝光都牵动着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敏感神经。

界面新闻注意到,这次的《治理方案》首次对学生欺凌做出明确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认为,该定义还没有涵盖所有的学生欺凌形式,“冷漠暴力没有在界定里面体现出来”。皮艺军告诉界面新闻:“因为校园欺凌很大一部分发生在寄宿学校,在宿舍中很容易发生一群人对于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歧视,这种歧视很大程度上就是冷漠、孤立,这种冷暴力比一般肢体欺负行为要严重的多,主要是指的精神伤害。”

熊丙奇也对校园欺凌如何认定提出疑问。“虽然在《治理方案》中,明确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但是这与在实践中如何去认定校园欺凌其实还存在差距。其中牵涉到谁来认定?认定的程序是什么?认定是不是做到公开透明?如果校园欺凌是由学校校方单方面认定,或者由说某个校领导或者某个部门来认定,会存在不公正的问题。”熊丙奇认为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来厘清上述相关问题。那么,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该如何构建?在熊丙奇看来,首先这个机构要有代表性,应该由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还有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来对学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认定。

对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皮艺军认为,在方案中要重视社会力量。他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社会力量包括志愿者,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社工。“现在有一种社工叫做司法社工,他们很专业,他们有行为学、心理学还有教育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他们的专业知识、热情与参与的精神都是政府部门需要借助的。”

法制晚报日前发表署名庞岚的评论文章也认为,学生欺凌的界定并不代表校园欺凌的认定因此而变得十分容易,这就需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建设一定要专业、负责任。

庞岚文章认为,“把这个委员会组织建设好,并对其成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而不是随随便便找几个教职员工来“兼职”,可以说是落实《治理方案》的一个关键因素。”

熊丙奇还提到,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该具有独立性,具有公信力,不应该受制于学校的行政方。他举例称:“相当于一个法庭,一般来说如果某个人违规了,那应该由法庭来调查,根据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罚。”

因而,熊丙奇认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也应该具有这样的性质,当学生被质疑出现欺凌问题或者收到有关举报的时候,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就应该依照有关的规定,来调查这个学生行为,然后结合调查的结果,依据学生欺凌的界定,来判定他的行为是不是校园欺凌。由此按照有关校园欺凌的处罚办法来进行处罚。

同时,熊丙奇还提出,假设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提出要处罚学生的时候,学生其实还可以提出申诉。由此,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可能还要成立仲裁委员会或者听证委员会来具体接受申诉,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此外,庞岚文章还强调,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的治理上,更要把预防当成重要工作。“正如此前一些调查所揭示的那样,校园欺凌是有规律可循的,像成绩差、有口音、身体胖、性格内向的孩子,遭遇欺凌的概率就要高一些,所以学校和老师应该对这类孩子倾注更多的关怀,从而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为了防患学生欺凌于未然,《治理方案》中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在防治欺凌的这一环节上,皮艺军还建议学校应该从基础做起,增加一些与人相关、与生命相关的具有人文精神的课程教育。“国外比较注重学生的生命教育,并且会专门开设相关课程。国内这方面的课程太少了,老师在专业课上捎带讲两句尊重生命是不够的,”皮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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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手治理校园欺凌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该如何构建?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该如何构建?在熊丙奇看来,首先这个机构要有代表性,应该由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还有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来对学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认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校园欺凌近年来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日,教育部、公安部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简称《治理方案》)向这一校园顽疾宣战。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中提到一个特殊机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治理方案》提出,“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新闻表示,这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不过《治理方案》中只是提到这个机构,并没有进一步展开说明并安排部署,而这恰恰是治理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殴打、往身上浇开水、在网上传播个人隐私……每一次学生欺凌事件的曝光都牵动着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敏感神经。

界面新闻注意到,这次的《治理方案》首次对学生欺凌做出明确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认为,该定义还没有涵盖所有的学生欺凌形式,“冷漠暴力没有在界定里面体现出来”。皮艺军告诉界面新闻:“因为校园欺凌很大一部分发生在寄宿学校,在宿舍中很容易发生一群人对于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歧视,这种歧视很大程度上就是冷漠、孤立,这种冷暴力比一般肢体欺负行为要严重的多,主要是指的精神伤害。”

熊丙奇也对校园欺凌如何认定提出疑问。“虽然在《治理方案》中,明确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但是这与在实践中如何去认定校园欺凌其实还存在差距。其中牵涉到谁来认定?认定的程序是什么?认定是不是做到公开透明?如果校园欺凌是由学校校方单方面认定,或者由说某个校领导或者某个部门来认定,会存在不公正的问题。”熊丙奇认为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来厘清上述相关问题。那么,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该如何构建?在熊丙奇看来,首先这个机构要有代表性,应该由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还有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来对学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认定。

对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皮艺军认为,在方案中要重视社会力量。他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社会力量包括志愿者,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社工。“现在有一种社工叫做司法社工,他们很专业,他们有行为学、心理学还有教育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他们的专业知识、热情与参与的精神都是政府部门需要借助的。”

法制晚报日前发表署名庞岚的评论文章也认为,学生欺凌的界定并不代表校园欺凌的认定因此而变得十分容易,这就需要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建设一定要专业、负责任。

庞岚文章认为,“把这个委员会组织建设好,并对其成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而不是随随便便找几个教职员工来“兼职”,可以说是落实《治理方案》的一个关键因素。”

熊丙奇还提到,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该具有独立性,具有公信力,不应该受制于学校的行政方。他举例称:“相当于一个法庭,一般来说如果某个人违规了,那应该由法庭来调查,根据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罚。”

因而,熊丙奇认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也应该具有这样的性质,当学生被质疑出现欺凌问题或者收到有关举报的时候,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就应该依照有关的规定,来调查这个学生行为,然后结合调查的结果,依据学生欺凌的界定,来判定他的行为是不是校园欺凌。由此按照有关校园欺凌的处罚办法来进行处罚。

同时,熊丙奇还提出,假设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提出要处罚学生的时候,学生其实还可以提出申诉。由此,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可能还要成立仲裁委员会或者听证委员会来具体接受申诉,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此外,庞岚文章还强调,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的治理上,更要把预防当成重要工作。“正如此前一些调查所揭示的那样,校园欺凌是有规律可循的,像成绩差、有口音、身体胖、性格内向的孩子,遭遇欺凌的概率就要高一些,所以学校和老师应该对这类孩子倾注更多的关怀,从而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为了防患学生欺凌于未然,《治理方案》中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在防治欺凌的这一环节上,皮艺军还建议学校应该从基础做起,增加一些与人相关、与生命相关的具有人文精神的课程教育。“国外比较注重学生的生命教育,并且会专门开设相关课程。国内这方面的课程太少了,老师在专业课上捎带讲两句尊重生命是不够的,”皮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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