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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监测典型案例:水雾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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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监测典型案例:水雾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

1月14日,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环境监测典型案例,2017年9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月14日,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环境监测典型案例,2017年9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

据环保部介绍,在这两起干扰监测典型案例中,江西省新余市飞宇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经查,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因考核压力大,安排雾炮车在国控站点附近开展喷雾作业。

江西省新余市责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向新余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对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直接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当值雾炮车司机予以辞退处理。

另外,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控站点也受到喷淋干扰。经查,喷淋系信阳市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对道路旁树木冲洗时所致,不知树后有国控站点。河南省信阳市已责令南湾湖风景管理区分管环保工作同志作深刻检查;给予负有网格化监督监管责任的负责同志纪律处分。

环保部表示,上述城市的国控站点受到人为干扰,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预。各地要引以为戒,夯实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此前,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6年3月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上传数据进行例行审核时发现,西安市长安区子站某时段PM2.5监测数据明显低于周边子站。

环保部随后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西安市长安子站和阎良子站均存在空气采样器采样头被纱布人为堵塞、部分监控视频记录被删除等问题,并依法依规获取相关证据,于3月20日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经调查,为降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值,2016年2月至3月,时任西安市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森、副站长张锋勃以及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峰分别进入行政区域内空气子站,用纱布堵塞采样头、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李森还指使临时聘用人员张楠和张肖用纱布堵塞采样头。时任长安分局局长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唐兴民分别指使、授意李森和张峰实施上述行为。

2017年6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森等7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从1年3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

环保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视情节轻重,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连带追究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的,环保部将公开约谈涉事城市政府负责人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我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干预的相关制度,夯实责任体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不受干预,环境监测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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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监测典型案例:水雾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

1月14日,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环境监测典型案例,2017年9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月14日,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环境监测典型案例,2017年9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干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

据环保部介绍,在这两起干扰监测典型案例中,江西省新余市飞宇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经查,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因考核压力大,安排雾炮车在国控站点附近开展喷雾作业。

江西省新余市责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向新余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对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直接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当值雾炮车司机予以辞退处理。

另外,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控站点也受到喷淋干扰。经查,喷淋系信阳市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对道路旁树木冲洗时所致,不知树后有国控站点。河南省信阳市已责令南湾湖风景管理区分管环保工作同志作深刻检查;给予负有网格化监督监管责任的负责同志纪律处分。

环保部表示,上述城市的国控站点受到人为干扰,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预。各地要引以为戒,夯实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此前,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6年3月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上传数据进行例行审核时发现,西安市长安区子站某时段PM2.5监测数据明显低于周边子站。

环保部随后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西安市长安子站和阎良子站均存在空气采样器采样头被纱布人为堵塞、部分监控视频记录被删除等问题,并依法依规获取相关证据,于3月20日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经调查,为降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值,2016年2月至3月,时任西安市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森、副站长张锋勃以及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峰分别进入行政区域内空气子站,用纱布堵塞采样头、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李森还指使临时聘用人员张楠和张肖用纱布堵塞采样头。时任长安分局局长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唐兴民分别指使、授意李森和张峰实施上述行为。

2017年6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森等7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从1年3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

环保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视情节轻重,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连带追究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的,环保部将公开约谈涉事城市政府负责人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我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干预的相关制度,夯实责任体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不受干预,环境监测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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