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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个税、房产税都要征得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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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个税、房产税都要征得公平合理

史耀斌表示,接下来会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法,所有这些改革要素都要通过税法修订才能确定下来。

2018年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片来源:中国网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等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针对备受外界关注的个税改革,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政府工作报告讲到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可以看出,这次个税改革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也是大家关切的。

第一个就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提高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会根据居民生活基本消费水平变化来确定,并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政策建议。

第二个内涵更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个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总理在报告中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我们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我们的专项扣除项目规模和数目。

史耀斌说,除了这两大内涵外,个税改革还将改革完善个税征收模式。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把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再确定一个起征点进行征税。

“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能够更好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改革这种模式后,这些综合性的因素会按年汇总。”他说。

史耀斌表示,接下来会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法。所有这些改革要素都要通过税法修订才能确定下来,确定下来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审议。

在回应日本记者提出的关于房产税的问题时,史耀斌说,房产税确实是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几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他指出,房地产税既然是一个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或者是一个税种,它必然有自己的作用,其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史耀斌说,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他说。

史耀斌指出,房产税作为世界通行税种,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 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也就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产税制度安排里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三是房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教育、治安等公共基础设施所需要的支出。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他表示,中国会参考上述制度安排,结合自己的国情来合理设计房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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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个税、房产税都要征得公平合理

史耀斌表示,接下来会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法,所有这些改革要素都要通过税法修订才能确定下来。

2018年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片来源:中国网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等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针对备受外界关注的个税改革,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政府工作报告讲到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可以看出,这次个税改革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也是大家关切的。

第一个就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提高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会根据居民生活基本消费水平变化来确定,并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政策建议。

第二个内涵更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个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总理在报告中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我们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我们的专项扣除项目规模和数目。

史耀斌说,除了这两大内涵外,个税改革还将改革完善个税征收模式。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把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再确定一个起征点进行征税。

“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能够更好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改革这种模式后,这些综合性的因素会按年汇总。”他说。

史耀斌表示,接下来会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修法。所有这些改革要素都要通过税法修订才能确定下来,确定下来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审议。

在回应日本记者提出的关于房产税的问题时,史耀斌说,房产税确实是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几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他指出,房地产税既然是一个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或者是一个税种,它必然有自己的作用,其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史耀斌说,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他说。

史耀斌指出,房产税作为世界通行税种,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 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也就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产税制度安排里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三是房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教育、治安等公共基础设施所需要的支出。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他表示,中国会参考上述制度安排,结合自己的国情来合理设计房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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