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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香港IP 编剧和律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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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香港IP 编剧和律师怎么看?

“可借鉴创意,别抄袭表达”。

王晶在论坛上愤而离席。

文|王苗苗

3月22日,在某“致敬香港电影:网络发行价值再生,港片IP的破局重组”的论坛上,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港片IP,引起诸多关注。

(1)现场发生了什么事

王晶当时表示:“你们说的主题是致敬香港电影,在我看来这是网络电影集体盗窃香港IP,(这些作品)根本没有向知识产权拥有方给过任何费用,甚至是征求同意。刚才董先生说过,他两部分账最高的片子之一是《笔仙大战贞子》,我不相信他们拿了日本《贞子》的版权,也不相信他们问《笔仙》那个电影拿过任何版权,我觉得是无耻。”

“港片IP都是有版权的,而不是像现在的网络大电影,随便可以拍赌片,赌片在网络大电影上,每人给我《赌神》一万块,我估计我有五百万,今天我只能说到这里,我觉得这个论坛是没有价值的,对不起。”

随后王晶离开论坛。

网友和很多业内人士都对王晶表示了支持,高呼:“王晶走得好!”也有人表示质疑,认为王晶的电影也盗窃了先前的作品。

内地电影市场扩大,而香港电影人才流失和断层现象明显。网络电影发展的这几年,僵尸片、赌片、喜剧片等都是用网大的形式装港片的旧酒。2017年奇树有鱼发布了项目“奇光计划”,亦称“港片复兴计划”,就是如此。

相比创作水平提高,并且有拿得出手的代表作和精品化目标的网剧,网络大电影市场存在着粗制滥造、缺乏创新、“蹭IP”等诸多问题。

(2)如何看待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香港IP?

编剧汪海林认为,谈论香港IP的传播价值,把原来著名港片重新开发,论坛本身的思路就有问题,这是没有能力做原创影视,想办现成的事儿的表现。

关于王晶怒斥及离席,汪海林推测是王晶感觉受到了冒犯。

在香港电影节上举办论坛,而论坛主题却都在指向“港片不行了,你们传播不行,我来帮你挖掘港片的剩余价值”,这样的潜在语言。作为香港电影人,王晶觉得不舒服也是正常的。

这点汪海林深有同感,就像编剧被叫去开会,开会内容却是:现在要用IP,以后编剧就是来加工就完了,指向“编剧没有价值”一样。

“王晶简直不敢相信他们是开这样一个声势浩大的会是为了干这个。这是非常尴尬的,一帮不懂的人杀进来,在干一件很大的事儿,导致原来干这个的人都看不懂。这在影视行业是被瞧不起的,是情商低的表现。”

编剧宋方金认为影视行业的核心就是版权。版权不规范,就无法建立良好的行业秩序。“今天另一个消息是,有媒体报道亚马逊要拍刘慈欣的《三体》,游族影业就赶紧声明版权在它们这里。这就是版权的力量。”

此前,宋方金在脱口秀节目《吐槽大会》上,让人们在欢笑之余,看到了编剧各种被抄袭的窘迫境地。甚至宋方金还开玩笑说:“为了遏制抄袭现象,决定从今天起停止写小说和剧本。”

关于王晶怒斥网大抄袭,宋方金表示:“抄袭还不是最可怕的,毕竟如果是真抄袭了,被侵权方还可以提起诉讼。琼瑶诉于正案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判例。

我觉得在网大领域,最可怕的是蹭IP、蹭热度等边缘‘抄袭’行为。你说它抄了,它只是打了擦边球;你说它没抄,它确实又用了一些关键元素和概念。打官司,肯定打不赢。但它确实就是从某个概念和作品中‘抄’来的。这样的现象,在网大作品中屡见不鲜,令人无可奈何。”

作为带领中国娱乐法领域资深团队,从事知识产权、影视文化传媒专业的王军律师,他从法律的角度评价了网大侵权的乱象。

王军律师认为,网大侵权大致可以分为“版权侵权”型与“商业攀附”型两种类型。在法律规制上,也会有著作权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两个维度来保护在先权利人。

“版权侵权型”的套路是直接拿走他人在先作品(往往是经典作品)的故事、情节、桥段乃至足够具体的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来进行侵权改编、摄制。

“商业攀附”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说版权侵权是偷,那么商业攀附就是蹭,用蹭热门作品的名称、人物、场景、故事架构的方式来博眼球、求关注、贴卖点,这类网大意图靠他人作品上位、混淆视听、蒙蔽观众,事实上不正当地消费了、侵害了在先经典作品的商誉价值,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要件的,是可以被追究的。

“我想耿直的王晶导演砸场子是基于以上两种情况有感而发,确实,从网络大电影市场总体来看,知识产权意识亟待提升。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会遇到有制片人直接电话过来咨询‘我的网大能不能用这部香港电影的名字拍...’‘这部港台剧的桥段我想用到我的网剧里,怎么改不侵权...’,但法律是最低层级的道德,法律的底线不能破。”

(3)如何区分影视作品是抄袭,还是致敬?

不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影视作品都有一个源与流的关系,源指创作来自生活,流则来自从先前作家的作品中获得的灵感。

荣格的原型批评学认为,“集体无意识和原型活跃在每个人的灵魂里,某些原型情境在不同作家身上重复发生,因此历史上不知不觉出现众多同一母题的作品。”

韦勒克在他的《文学理论》一书中,将母题简单地定义为构成小说“最基本的情节因素”,母题中包含有特定的文化信息,能引起人的联想。

尽管民族地域不同,但人们总有类似的人生经历和相通的情感,例如中西相同的人身恋爱母题和复仇母题等。

集体无意识是每一代人反复经历的欢乐和悲哀,就沉淀在我们的基因中。作家经过文学积累和苦心孤诣的写作,之后可能伴随灵感的迸发,作家要随时准备接受这一馈赠。

在影片中,出现相似的母题是没问题的,这是人类情感的共通性决定的,相似的生活经历就是创作的“源”,致敬是“源与流”中的“流”,是向前辈的表达敬意。但抄袭完全不属于以上二者。

在举致敬的例子时,汪海林和宋方金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姜文的《一步之遥》,电影开头向科波拉的《教父》开头致了敬。但你很清楚这是两部完全不一样的电影。除了开场,影片跟《教父》没有任何关系。

汪海林说,“作品里,片段的,个别一两场戏或者某个造型,这个可以说是一种致敬。一旦出现了有因果联系的情节链条,这就不行,这就是抄袭。当然影视和法律的界定又不同,行业内会有一个基本规范。而在法律上有一个严格的界定,侵权在著作权的界定上比较复杂。”

宋方金还举了另外的例子:“我不知道当年的香港电视剧《上海滩》买没买《教父》的改编权,如果没买,就不是致敬,而是‘融梗’和抄袭行为。因为《上海滩》用了《教父》的核心情节和台词。”

王军律师作为“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中琼瑶的代理律师,他解释了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抄袭还是致敬的问题。

“两年前,我们代理琼瑶阿姨诉于正案胜诉,这个判例,应该说很好地解决了‘抄袭与借鉴’的区分与界限问题。琼瑶诉于正,不是因为《宫锁连城》里也用了‘偷龙转凤’的桥段,‘偷龙转凤’自古有之属于思想、创意的公共领域,不为人所独占专有,这个创意和故事解构的手法人人可以借鉴。”这是属于集体无意识和前人的馈赠。

“但是,文学及影视作品中涉及到具体的‘何时何人何场景,为何偷龙转凤,以及龙凤命运又如何’这样足够丰富具体、前因后果有机串联的层面就是属于创作者个性化的表达了,这种实质性相似,就非常容易被认定为‘抄袭’。”

关于致敬和抄袭,王军律师用一句作结:“可借鉴创意,别抄袭表达”。

宋方金表示:“个人希望,这个事件能给网大创作者们一个警示,要尊重版权,尊重其他人的劳动。影视经济就是版权经济。不理顺这个核心问题,就建立不了良好的生产秩序。”

来源:影视独舌

原标题: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香港IP,编剧和律师怎么看?

最新更新时间:03/24 13:01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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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香港IP 编剧和律师怎么看?

“可借鉴创意,别抄袭表达”。

王晶在论坛上愤而离席。

文|王苗苗

3月22日,在某“致敬香港电影:网络发行价值再生,港片IP的破局重组”的论坛上,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港片IP,引起诸多关注。

(1)现场发生了什么事

王晶当时表示:“你们说的主题是致敬香港电影,在我看来这是网络电影集体盗窃香港IP,(这些作品)根本没有向知识产权拥有方给过任何费用,甚至是征求同意。刚才董先生说过,他两部分账最高的片子之一是《笔仙大战贞子》,我不相信他们拿了日本《贞子》的版权,也不相信他们问《笔仙》那个电影拿过任何版权,我觉得是无耻。”

“港片IP都是有版权的,而不是像现在的网络大电影,随便可以拍赌片,赌片在网络大电影上,每人给我《赌神》一万块,我估计我有五百万,今天我只能说到这里,我觉得这个论坛是没有价值的,对不起。”

随后王晶离开论坛。

网友和很多业内人士都对王晶表示了支持,高呼:“王晶走得好!”也有人表示质疑,认为王晶的电影也盗窃了先前的作品。

内地电影市场扩大,而香港电影人才流失和断层现象明显。网络电影发展的这几年,僵尸片、赌片、喜剧片等都是用网大的形式装港片的旧酒。2017年奇树有鱼发布了项目“奇光计划”,亦称“港片复兴计划”,就是如此。

相比创作水平提高,并且有拿得出手的代表作和精品化目标的网剧,网络大电影市场存在着粗制滥造、缺乏创新、“蹭IP”等诸多问题。

(2)如何看待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香港IP?

编剧汪海林认为,谈论香港IP的传播价值,把原来著名港片重新开发,论坛本身的思路就有问题,这是没有能力做原创影视,想办现成的事儿的表现。

关于王晶怒斥及离席,汪海林推测是王晶感觉受到了冒犯。

在香港电影节上举办论坛,而论坛主题却都在指向“港片不行了,你们传播不行,我来帮你挖掘港片的剩余价值”,这样的潜在语言。作为香港电影人,王晶觉得不舒服也是正常的。

这点汪海林深有同感,就像编剧被叫去开会,开会内容却是:现在要用IP,以后编剧就是来加工就完了,指向“编剧没有价值”一样。

“王晶简直不敢相信他们是开这样一个声势浩大的会是为了干这个。这是非常尴尬的,一帮不懂的人杀进来,在干一件很大的事儿,导致原来干这个的人都看不懂。这在影视行业是被瞧不起的,是情商低的表现。”

编剧宋方金认为影视行业的核心就是版权。版权不规范,就无法建立良好的行业秩序。“今天另一个消息是,有媒体报道亚马逊要拍刘慈欣的《三体》,游族影业就赶紧声明版权在它们这里。这就是版权的力量。”

此前,宋方金在脱口秀节目《吐槽大会》上,让人们在欢笑之余,看到了编剧各种被抄袭的窘迫境地。甚至宋方金还开玩笑说:“为了遏制抄袭现象,决定从今天起停止写小说和剧本。”

关于王晶怒斥网大抄袭,宋方金表示:“抄袭还不是最可怕的,毕竟如果是真抄袭了,被侵权方还可以提起诉讼。琼瑶诉于正案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判例。

我觉得在网大领域,最可怕的是蹭IP、蹭热度等边缘‘抄袭’行为。你说它抄了,它只是打了擦边球;你说它没抄,它确实又用了一些关键元素和概念。打官司,肯定打不赢。但它确实就是从某个概念和作品中‘抄’来的。这样的现象,在网大作品中屡见不鲜,令人无可奈何。”

作为带领中国娱乐法领域资深团队,从事知识产权、影视文化传媒专业的王军律师,他从法律的角度评价了网大侵权的乱象。

王军律师认为,网大侵权大致可以分为“版权侵权”型与“商业攀附”型两种类型。在法律规制上,也会有著作权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两个维度来保护在先权利人。

“版权侵权型”的套路是直接拿走他人在先作品(往往是经典作品)的故事、情节、桥段乃至足够具体的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来进行侵权改编、摄制。

“商业攀附”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说版权侵权是偷,那么商业攀附就是蹭,用蹭热门作品的名称、人物、场景、故事架构的方式来博眼球、求关注、贴卖点,这类网大意图靠他人作品上位、混淆视听、蒙蔽观众,事实上不正当地消费了、侵害了在先经典作品的商誉价值,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要件的,是可以被追究的。

“我想耿直的王晶导演砸场子是基于以上两种情况有感而发,确实,从网络大电影市场总体来看,知识产权意识亟待提升。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会遇到有制片人直接电话过来咨询‘我的网大能不能用这部香港电影的名字拍...’‘这部港台剧的桥段我想用到我的网剧里,怎么改不侵权...’,但法律是最低层级的道德,法律的底线不能破。”

(3)如何区分影视作品是抄袭,还是致敬?

不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影视作品都有一个源与流的关系,源指创作来自生活,流则来自从先前作家的作品中获得的灵感。

荣格的原型批评学认为,“集体无意识和原型活跃在每个人的灵魂里,某些原型情境在不同作家身上重复发生,因此历史上不知不觉出现众多同一母题的作品。”

韦勒克在他的《文学理论》一书中,将母题简单地定义为构成小说“最基本的情节因素”,母题中包含有特定的文化信息,能引起人的联想。

尽管民族地域不同,但人们总有类似的人生经历和相通的情感,例如中西相同的人身恋爱母题和复仇母题等。

集体无意识是每一代人反复经历的欢乐和悲哀,就沉淀在我们的基因中。作家经过文学积累和苦心孤诣的写作,之后可能伴随灵感的迸发,作家要随时准备接受这一馈赠。

在影片中,出现相似的母题是没问题的,这是人类情感的共通性决定的,相似的生活经历就是创作的“源”,致敬是“源与流”中的“流”,是向前辈的表达敬意。但抄袭完全不属于以上二者。

在举致敬的例子时,汪海林和宋方金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姜文的《一步之遥》,电影开头向科波拉的《教父》开头致了敬。但你很清楚这是两部完全不一样的电影。除了开场,影片跟《教父》没有任何关系。

汪海林说,“作品里,片段的,个别一两场戏或者某个造型,这个可以说是一种致敬。一旦出现了有因果联系的情节链条,这就不行,这就是抄袭。当然影视和法律的界定又不同,行业内会有一个基本规范。而在法律上有一个严格的界定,侵权在著作权的界定上比较复杂。”

宋方金还举了另外的例子:“我不知道当年的香港电视剧《上海滩》买没买《教父》的改编权,如果没买,就不是致敬,而是‘融梗’和抄袭行为。因为《上海滩》用了《教父》的核心情节和台词。”

王军律师作为“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中琼瑶的代理律师,他解释了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抄袭还是致敬的问题。

“两年前,我们代理琼瑶阿姨诉于正案胜诉,这个判例,应该说很好地解决了‘抄袭与借鉴’的区分与界限问题。琼瑶诉于正,不是因为《宫锁连城》里也用了‘偷龙转凤’的桥段,‘偷龙转凤’自古有之属于思想、创意的公共领域,不为人所独占专有,这个创意和故事解构的手法人人可以借鉴。”这是属于集体无意识和前人的馈赠。

“但是,文学及影视作品中涉及到具体的‘何时何人何场景,为何偷龙转凤,以及龙凤命运又如何’这样足够丰富具体、前因后果有机串联的层面就是属于创作者个性化的表达了,这种实质性相似,就非常容易被认定为‘抄袭’。”

关于致敬和抄袭,王军律师用一句作结:“可借鉴创意,别抄袭表达”。

宋方金表示:“个人希望,这个事件能给网大创作者们一个警示,要尊重版权,尊重其他人的劳动。影视经济就是版权经济。不理顺这个核心问题,就建立不了良好的生产秩序。”

来源:影视独舌

原标题:王晶怒斥网络电影盗窃香港IP,编剧和律师怎么看?

最新更新时间:03/2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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