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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泽平:如何防止独角兽变“毒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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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泽平:如何防止独角兽变“毒角兽”?

独角兽回归A股需要直面三大问题。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继前日发布《中国独角兽报告》之后,4月9日,恒大研究院院长任泽平等人再度发布深度报告《独角兽归来:机遇和风险》,分析了目前独角兽相关政策的变化、独角兽回归方式以及所面对的机遇与风险。

自从监管层提出支持海外上市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之后,如何回归就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

该文以分众传媒为例,分析对比在美中概股返回国内市场的不同路径。其中指出,在美中概股返回国内市场大致需要三步:私有化退市、解除VIE结构、买壳上市。恒大研究院表示,分众传媒耗时超3年、花费220亿元人民币重回A股,即使身价暴涨,如此“三步走”无论是在操作细节、重构股权还是选取壳公司都存在很大难度,花费巨大且时间周期长,在政策方面也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而采取CDR的方式可以绕开上市退市等过程手续,耗时更短花费更少。

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试点意见》)正式出台,配合《试点意见》同时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恒大研究院认为,进一步推动符合要求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或者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的进程,体现了国家新经济产业发行制度上的突破,标志我国在逐步稳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决心,和国际接轨的逐渐完善的制度。

据该报告梳理,截至目前,在美中概股共有184家,总市值17561亿元人民币,占A股市值约3.5%,美股约6%。根据行业来分,试点企业需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海外上市独角兽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未上市独角兽营收不低于30亿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已上市海外独角兽企业可以通过CDR回归,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可以通过IPO上市。同股不同权与VIE结构都不将再成为阻力。

目前,各大交易所对独角兽的争夺越来越激烈。恒大研究院指出,吸引更多优质独角兽不仅是交易所之间的战争,更是国家经济活力与否的战争。对于二级市场投资者来说,可以拥有更多金融产品选择、享受独角兽企业成长分红;对于一级市场来说,CDR带动的回归规模远超当前 IPO 规模,给大型券商创造收入机会;对于国家来说,顺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发展直接融资扩大市场规模;对于市场来说,吸收独角兽等新型企业有利于优化国内上市企业结构,从传统重工行业到“四新”,改善上市企业质量;从制度上来说,此次试点意见的发行,是我国发行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重要里程碑,为进一步转变成注册制奠定实践基础。

不过,制度的改革势必带来相应的风险。恒大研究院提出了独角兽回归A股需要面对的三大问题。第一,试点意见没有进一步关于转换制度的细则说明;第二,是否可以定增;第三,如何定价。

恒大研究院认为,此次符合试点的五家企业都为成熟头部企业,市场估值已经很高,如果以CDR重回A股,长期来看革新科技消费板块,但短期来看可能会造成价值重估偏高的风险,给其余新经济企业造成估值向下压力。

恒大研究院继而发出三连问:价格方面如何安排?会不会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防止价格被哄抬拉高?如果以后实施定增,定增价格是按照原有美股来设定还是已经发行的CDR?

对于独角兽回归所带来的风险,恒大研究院提出,要完善风险防范制度,以防止独角兽变“毒角兽”。最重要的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此次试点意见在制度上增加制度差异化、精准分层,不再关注单方面的PE指标,而是结合多方面观测企业成长,但是还需要注意,在关注企业成长性的同时防止虚假信息、坏账等。

恒大研究院建议,在企业层面,要更多关注科技技术强、潜力大、可以提高改变民生的企业,而不是只聚焦在成熟巨头,可以多关注潜在的未来BAJT。另外,需要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以及,有效健全的市场会给投资者、发行人、监管层三方理性的结果。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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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泽平:如何防止独角兽变“毒角兽”?

独角兽回归A股需要直面三大问题。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继前日发布《中国独角兽报告》之后,4月9日,恒大研究院院长任泽平等人再度发布深度报告《独角兽归来:机遇和风险》,分析了目前独角兽相关政策的变化、独角兽回归方式以及所面对的机遇与风险。

自从监管层提出支持海外上市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之后,如何回归就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

该文以分众传媒为例,分析对比在美中概股返回国内市场的不同路径。其中指出,在美中概股返回国内市场大致需要三步:私有化退市、解除VIE结构、买壳上市。恒大研究院表示,分众传媒耗时超3年、花费220亿元人民币重回A股,即使身价暴涨,如此“三步走”无论是在操作细节、重构股权还是选取壳公司都存在很大难度,花费巨大且时间周期长,在政策方面也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而采取CDR的方式可以绕开上市退市等过程手续,耗时更短花费更少。

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试点意见》)正式出台,配合《试点意见》同时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恒大研究院认为,进一步推动符合要求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或者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的进程,体现了国家新经济产业发行制度上的突破,标志我国在逐步稳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决心,和国际接轨的逐渐完善的制度。

据该报告梳理,截至目前,在美中概股共有184家,总市值17561亿元人民币,占A股市值约3.5%,美股约6%。根据行业来分,试点企业需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海外上市独角兽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未上市独角兽营收不低于30亿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已上市海外独角兽企业可以通过CDR回归,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可以通过IPO上市。同股不同权与VIE结构都不将再成为阻力。

目前,各大交易所对独角兽的争夺越来越激烈。恒大研究院指出,吸引更多优质独角兽不仅是交易所之间的战争,更是国家经济活力与否的战争。对于二级市场投资者来说,可以拥有更多金融产品选择、享受独角兽企业成长分红;对于一级市场来说,CDR带动的回归规模远超当前 IPO 规模,给大型券商创造收入机会;对于国家来说,顺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发展直接融资扩大市场规模;对于市场来说,吸收独角兽等新型企业有利于优化国内上市企业结构,从传统重工行业到“四新”,改善上市企业质量;从制度上来说,此次试点意见的发行,是我国发行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重要里程碑,为进一步转变成注册制奠定实践基础。

不过,制度的改革势必带来相应的风险。恒大研究院提出了独角兽回归A股需要面对的三大问题。第一,试点意见没有进一步关于转换制度的细则说明;第二,是否可以定增;第三,如何定价。

恒大研究院认为,此次符合试点的五家企业都为成熟头部企业,市场估值已经很高,如果以CDR重回A股,长期来看革新科技消费板块,但短期来看可能会造成价值重估偏高的风险,给其余新经济企业造成估值向下压力。

恒大研究院继而发出三连问:价格方面如何安排?会不会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防止价格被哄抬拉高?如果以后实施定增,定增价格是按照原有美股来设定还是已经发行的CDR?

对于独角兽回归所带来的风险,恒大研究院提出,要完善风险防范制度,以防止独角兽变“毒角兽”。最重要的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此次试点意见在制度上增加制度差异化、精准分层,不再关注单方面的PE指标,而是结合多方面观测企业成长,但是还需要注意,在关注企业成长性的同时防止虚假信息、坏账等。

恒大研究院建议,在企业层面,要更多关注科技技术强、潜力大、可以提高改变民生的企业,而不是只聚焦在成熟巨头,可以多关注潜在的未来BAJT。另外,需要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以及,有效健全的市场会给投资者、发行人、监管层三方理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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