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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选派26名律师赴县区挂职 期间不得从事律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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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选派26名律师赴县区挂职 期间不得从事律师业务

截至目前,山东已选派4批、51名律师到山东7个县市区的政府、政法机关和4家国有企业挂职锻炼,接收挂职律师的对象不乏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历下区政府、历下区司法局、山东高速集团等机关和企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选派优秀律师到县区挂职锻炼,山东省新一批26名律师即将迎来新的使命。

界面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4月10日下午,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召开第五批优秀律师挂职动员会,通报了第五批选派律师挂职意见,并宣读《山东省司法厅选派优秀律师挂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标志着新一批26名律师即将奔赴各县区挂职。据悉,待相关程序完成后,部分律师将挂职担任副区长等职务。

据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迟丽华在动员会上介绍,此次挂职范围较以往进一步扩大,挂职地点新增了潍坊市,济南市也由此前的2个区扩大到7个区。此外,挂职工作延伸到市一级,青岛、泰安、德州三市将自行组织挂职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山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背景下,此批挂职的部分律师将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担任相关职务。“将先行区列入挂职单位,这是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具体举措。挂职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不得参加任何有损挂职单位和律师个人形象的活动。”迟丽华表示。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管理办法》,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管理小组管理、派出单位管理为辅,挂职人员将不再从事律师业务,也不得利用挂职条件为所在律师事务所谋取利益。挂职人员挂职期间要转组织关系,参加挂职单位党组织活动。挂职结束前,挂职单位负责对挂职人员表现情况作出综合鉴定。此外,山东省司法厅还将对挂职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一年挂职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和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据山东省律师协会提供给界面新闻的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便已启动优秀律师挂职锻炼活动。近年来,山东省已选派4批、51名律师到山东7个县市区的政府、政法机关和4家国有企业挂职锻炼,接收挂职律师的对象不乏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历下区政府、历下区司法局、山东高速集团等机关和企业。

作为山东第四批挂职律师,自2017年3月起,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在济南市高新区挂职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其职责是负责协助高新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信访、大案要案、城市管理等工作。据苏波介绍,在挂职期间,他凭借24年执业的丰富法律实践工作经验,带领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的同志,参与解决了诸如高新区某广场2000住户重大上访案件等多起重大信访案件。此外,他还参与办理了涉及高新区管委会的多起行政诉讼案件,不仅提高了管委会依法行政的能力,还化解了因败诉而面临的巨大行政赔偿法律风险。

迟丽华在动员会上表示,选派优秀律师挂职,一方面利于丰富律师阅历,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例如第四批挂职律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重大信访争议,参与政府与辖区企业投资纠纷以及棚户区改造、旧村改造、拆违拆临、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提出高质量的法律建议和工作方案,破解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选派优秀律师到县区挂职锻炼是一个很好的创新之举。一方面因为律师在社会沟通和协调各种矛盾方面富有一定经验,将律师的经验融入到行政决策当中去,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而实践也证明,这一政策比行政官员独立进行决策更加有效率。另一方面,律师挂职的主要目的是得到锻炼,让律师近距离接触政法机关,了解办案执法,从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也为今后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积累经验,进行有益探索。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强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任务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加强我国法律职业之间的流动。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一直在积极进行各种尝试。

2013年12月13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发出公告,拿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刑庭审判长、民庭审判长、司法研究处长五个职位,面向专家学者、律师、党政机关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公开选拔,这是律师首次被纳入选拔范围。

2015年4月,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率先试点从优秀律师和法律学者中遴选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此后,北京、江苏等地高级法院与律师协会合作,探索建立从律师队伍中遴选法官机制。

与上述地区局限于“内部选拔”不同,山东自2013年开始通过尝试选派律师到地方挂职的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间的流动。而这样的做法也曾一度引发法学界的争议,专家学者担忧此举会打破司法平衡,认为这样的活动涉嫌违反了《律师法》中规定的律师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行业的条文,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2017年4月份报道,对于外界质疑,迟丽华曾表示,“这项活动的初衷是加快我国的法律共同体建设,是司法改革的一次尝试,律师与司法人员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通过选派优秀律师挂职锻炼,可以让律师体验与司法人员的角色异同,加强交流互动,让律师在更高平台上转换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时,迟丽华表示,山东省司法厅将逐步扩大优秀律师挂职试点范围,启动全省司法行政“人才工程”建设,整合系统内各行业领域的高端人才资源,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高端法律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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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选派26名律师赴县区挂职 期间不得从事律师业务

截至目前,山东已选派4批、51名律师到山东7个县市区的政府、政法机关和4家国有企业挂职锻炼,接收挂职律师的对象不乏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历下区政府、历下区司法局、山东高速集团等机关和企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选派优秀律师到县区挂职锻炼,山东省新一批26名律师即将迎来新的使命。

界面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4月10日下午,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召开第五批优秀律师挂职动员会,通报了第五批选派律师挂职意见,并宣读《山东省司法厅选派优秀律师挂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标志着新一批26名律师即将奔赴各县区挂职。据悉,待相关程序完成后,部分律师将挂职担任副区长等职务。

据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迟丽华在动员会上介绍,此次挂职范围较以往进一步扩大,挂职地点新增了潍坊市,济南市也由此前的2个区扩大到7个区。此外,挂职工作延伸到市一级,青岛、泰安、德州三市将自行组织挂职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山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背景下,此批挂职的部分律师将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担任相关职务。“将先行区列入挂职单位,这是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具体举措。挂职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不得参加任何有损挂职单位和律师个人形象的活动。”迟丽华表示。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管理办法》,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管理小组管理、派出单位管理为辅,挂职人员将不再从事律师业务,也不得利用挂职条件为所在律师事务所谋取利益。挂职人员挂职期间要转组织关系,参加挂职单位党组织活动。挂职结束前,挂职单位负责对挂职人员表现情况作出综合鉴定。此外,山东省司法厅还将对挂职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一年挂职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和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据山东省律师协会提供给界面新闻的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便已启动优秀律师挂职锻炼活动。近年来,山东省已选派4批、51名律师到山东7个县市区的政府、政法机关和4家国有企业挂职锻炼,接收挂职律师的对象不乏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历下区政府、历下区司法局、山东高速集团等机关和企业。

作为山东第四批挂职律师,自2017年3月起,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在济南市高新区挂职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其职责是负责协助高新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信访、大案要案、城市管理等工作。据苏波介绍,在挂职期间,他凭借24年执业的丰富法律实践工作经验,带领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的同志,参与解决了诸如高新区某广场2000住户重大上访案件等多起重大信访案件。此外,他还参与办理了涉及高新区管委会的多起行政诉讼案件,不仅提高了管委会依法行政的能力,还化解了因败诉而面临的巨大行政赔偿法律风险。

迟丽华在动员会上表示,选派优秀律师挂职,一方面利于丰富律师阅历,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例如第四批挂职律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重大信访争议,参与政府与辖区企业投资纠纷以及棚户区改造、旧村改造、拆违拆临、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提出高质量的法律建议和工作方案,破解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选派优秀律师到县区挂职锻炼是一个很好的创新之举。一方面因为律师在社会沟通和协调各种矛盾方面富有一定经验,将律师的经验融入到行政决策当中去,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而实践也证明,这一政策比行政官员独立进行决策更加有效率。另一方面,律师挂职的主要目的是得到锻炼,让律师近距离接触政法机关,了解办案执法,从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也为今后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积累经验,进行有益探索。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强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任务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加强我国法律职业之间的流动。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一直在积极进行各种尝试。

2013年12月13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发出公告,拿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刑庭审判长、民庭审判长、司法研究处长五个职位,面向专家学者、律师、党政机关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公开选拔,这是律师首次被纳入选拔范围。

2015年4月,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率先试点从优秀律师和法律学者中遴选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此后,北京、江苏等地高级法院与律师协会合作,探索建立从律师队伍中遴选法官机制。

与上述地区局限于“内部选拔”不同,山东自2013年开始通过尝试选派律师到地方挂职的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间的流动。而这样的做法也曾一度引发法学界的争议,专家学者担忧此举会打破司法平衡,认为这样的活动涉嫌违反了《律师法》中规定的律师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行业的条文,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2017年4月份报道,对于外界质疑,迟丽华曾表示,“这项活动的初衷是加快我国的法律共同体建设,是司法改革的一次尝试,律师与司法人员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通过选派优秀律师挂职锻炼,可以让律师体验与司法人员的角色异同,加强交流互动,让律师在更高平台上转换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时,迟丽华表示,山东省司法厅将逐步扩大优秀律师挂职试点范围,启动全省司法行政“人才工程”建设,整合系统内各行业领域的高端人才资源,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高端法律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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