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11日中午,韩国地区法院对发生于半年前的客轮“世越号”(Sewol)失事相关责任人做出判决。
今年4月16日,“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其中大多数是十几岁的学生。
69岁的船长李准石(Lee Joon-seok)因在危机时刻弃船,不顾船上乘客安危获刑36年,但其“谋杀304名乘客”罪名并未成立。另外,“世越号”所属海运公司Cheonghaejin Marine Co.的首席执行官金汉植(Kim Han-sik)被判有期徒刑15年,轮机长朴吉镐(Park Gi-ho)被判处30年监禁,剩下的12名船员分别被判处5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
此次审判最大争论点在于是否对船长、航海师、掌舵手以及轮机长适用杀人罪。检方认为,船长等人的弃船行为是他们判断“乘客可能会没命、 即使乘客丧命也属不得已”的形式下做出的自保行为,但法院是否接受“未必故意”的判断仍属未知。
外界也有声音表示,经过数个月频密的曝光,船员们被妖魔化,对审判的公正性造成影响,其间连律师拒绝为他们辩护。
“世越号”事故是韩国和平时期几十年来伤亡最严重的一场灾难。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搜救不力、安全标准过于宽松在韩国引发了群体愤怒。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宣称对事件负责,引咎辞职,总统朴槿惠也在公众面前四度鞠躬致歉。
宣判之后,聚集在法庭外的遇难者家属表示对结果不满,要求上诉,坚持要对所有船员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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