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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千亿定增成功过会 将成A股最大规模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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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千亿定增成功过会 将成A股最大规模再融资

农业银行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274.73亿股A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29日,农业银行(601288.SH)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当日已经审核通过了该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这意味着A股最大再融资纪录的千亿定增已经近在咫尺。

根据该行3月12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农业银行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274.73亿股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发行对象共七名,分别为汇金公司、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新华保险,拟认购金额为分别约:400.27亿、392.13亿、100亿、50亿、30亿、20亿和7.6亿元。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农业银行行长赵欢在3月举行的2017年年报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农业银行对于资本补充的需求具有历史原因,因为其上市比其他三家国有大行晚,内源资本积累较少,且上市以来还没有进行过普通股再融资,资本缓冲空间不够大。

根据原银监会安排,到2018年底,按照《巴塞尔协议III》,系统性重要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8.5%、9.5%和11.5%。另一方面,二十国集团2015年出台的《处置中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损失吸收和资本结构调整能力原则》,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提出要求,即G-SIBs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来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资本或债务工具的总和不得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和的16%,这一标准于2019年1月起正式实施;到2022年1月,持有TLAC资本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18%。对于中资银行给予6年的宽限期,分别于2025年1月和2028年1月达到相关要求。

赵欢表示,包括农行在内的大行较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的监管要求也还有一定差距,为了银行长远发展还是需要及时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根据农业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8年3月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达10.47%、11.08%、13.77%。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较上年末下降0.16和0.18个百分点。

普华永道此前表示,部分大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出现下跌,反映核心一级资本面临一定的压力。此外,部分中小银行资本充足压力也不容小觑,在资管新规下,拆解影子银行、更真实地反应风险,短期或会进一步给银行的资本带来压力。

除农业银行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三家大行近期也透露了未来三年将继续进行外源性资本补充的计划。其中,中国银行在4下旬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该行计划发行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该行二级资本;发行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

为缓解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银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发行资本工具,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件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扩大投资者群体,简化资本工具发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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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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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千亿定增成功过会 将成A股最大规模再融资

农业银行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274.73亿股A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5月29日,农业银行(601288.SH)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当日已经审核通过了该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这意味着A股最大再融资纪录的千亿定增已经近在咫尺。

根据该行3月12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农业银行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274.73亿股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发行对象共七名,分别为汇金公司、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维资本、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新华保险,拟认购金额为分别约:400.27亿、392.13亿、100亿、50亿、30亿、20亿和7.6亿元。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农业银行行长赵欢在3月举行的2017年年报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农业银行对于资本补充的需求具有历史原因,因为其上市比其他三家国有大行晚,内源资本积累较少,且上市以来还没有进行过普通股再融资,资本缓冲空间不够大。

根据原银监会安排,到2018年底,按照《巴塞尔协议III》,系统性重要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8.5%、9.5%和11.5%。另一方面,二十国集团2015年出台的《处置中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损失吸收和资本结构调整能力原则》,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提出要求,即G-SIBs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来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资本或债务工具的总和不得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和的16%,这一标准于2019年1月起正式实施;到2022年1月,持有TLAC资本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18%。对于中资银行给予6年的宽限期,分别于2025年1月和2028年1月达到相关要求。

赵欢表示,包括农行在内的大行较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的监管要求也还有一定差距,为了银行长远发展还是需要及时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根据农业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8年3月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达10.47%、11.08%、13.77%。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较上年末下降0.16和0.18个百分点。

普华永道此前表示,部分大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出现下跌,反映核心一级资本面临一定的压力。此外,部分中小银行资本充足压力也不容小觑,在资管新规下,拆解影子银行、更真实地反应风险,短期或会进一步给银行的资本带来压力。

除农业银行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三家大行近期也透露了未来三年将继续进行外源性资本补充的计划。其中,中国银行在4下旬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该行计划发行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该行二级资本;发行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

为缓解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银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发行资本工具,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件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扩大投资者群体,简化资本工具发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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