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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宣判:法院判决列车取消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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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宣判:法院判决列车取消吸烟区

因在普通旅客列车K1301上遭遇二手烟,大学生李某将中铁哈局告上法庭,6月25日,法庭判决中铁哈局30天内取消列车吸烟区,并拆除烟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暑假期间,准大学生李某因为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困扰,起诉了哈尔滨市铁路局。该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今日(6月25日)下午,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哈尔滨铁路局30天内在K1301次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

6月25日下午,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李恩泽向界面新闻出示了本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9日,李某从北京站乘坐中铁哈局公司运营的K1301次列车到天津旅游。当时列车上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灰盒、烟灰缸等烟具,多名乘客及列车工作人员均在此吸烟,无人劝阻。李某认为,她在途中深受二手烟危害,头疼恶心,精神萎靡。据此,她请求法庭判决中铁哈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

李某及其律师认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车内设置吸烟区违反相关法规,列车经营者和管理者有义务保证乘客安全及不被烟雾危害。此外,列车上张贴有“安全须知”,应视为合同相关内容,中铁哈局设置吸烟区的行为构成违约,李某身心受到伤害,存在损害后果,中铁哈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哈局认为,其将李某送到目的地,完成了合同义务,不构成违约。其次,没有对李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且根据铁道部门相关法规,设置吸烟区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中铁哈局将乘客送到了目的地,且乘客身体没有出现物理损害后果,因此中铁哈局完成了涉案旅客运输合同的主义务。但设置吸烟区使得车厢环境质量降低,且与其张贴的“安全须知”规定相矛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被告中铁哈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法庭驳回了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律师李恩泽对界面新闻表示,因为李某仍是学生,常要乘坐普通客运列车,但普列不仅没有禁烟,而且还设有吸烟区,影响其身心健康。她原本只打算向铁路相关部门投诉,但却未能收到满意答复,不得不提起诉讼,希望能引起铁路部门重视,禁止乘客在普通客运列车上吸烟。李恩泽还表示,李某本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不再上诉。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振宇律师也参与了此案的办理,他认为,本案意义重大,感谢社会各界帮忙呼吁。

另据红星新闻报道,被告“中铁哈局”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铁路系统一直在采取措施控烟,但通过诉讼来改变大众化的吸烟习惯,不是一个好途径。目前,他还无法确定是否上诉。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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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宣判:法院判决列车取消吸烟区

因在普通旅客列车K1301上遭遇二手烟,大学生李某将中铁哈局告上法庭,6月25日,法庭判决中铁哈局30天内取消列车吸烟区,并拆除烟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暑假期间,准大学生李某因为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困扰,起诉了哈尔滨市铁路局。该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今日(6月25日)下午,法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哈尔滨铁路局30天内在K1301次车上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

6月25日下午,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李恩泽向界面新闻出示了本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9日,李某从北京站乘坐中铁哈局公司运营的K1301次列车到天津旅游。当时列车上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灰盒、烟灰缸等烟具,多名乘客及列车工作人员均在此吸烟,无人劝阻。李某认为,她在途中深受二手烟危害,头疼恶心,精神萎靡。据此,她请求法庭判决中铁哈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

李某及其律师认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车内设置吸烟区违反相关法规,列车经营者和管理者有义务保证乘客安全及不被烟雾危害。此外,列车上张贴有“安全须知”,应视为合同相关内容,中铁哈局设置吸烟区的行为构成违约,李某身心受到伤害,存在损害后果,中铁哈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哈局认为,其将李某送到目的地,完成了合同义务,不构成违约。其次,没有对李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且根据铁道部门相关法规,设置吸烟区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中铁哈局将乘客送到了目的地,且乘客身体没有出现物理损害后果,因此中铁哈局完成了涉案旅客运输合同的主义务。但设置吸烟区使得车厢环境质量降低,且与其张贴的“安全须知”规定相矛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被告中铁哈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法庭驳回了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律师李恩泽对界面新闻表示,因为李某仍是学生,常要乘坐普通客运列车,但普列不仅没有禁烟,而且还设有吸烟区,影响其身心健康。她原本只打算向铁路相关部门投诉,但却未能收到满意答复,不得不提起诉讼,希望能引起铁路部门重视,禁止乘客在普通客运列车上吸烟。李恩泽还表示,李某本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不再上诉。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振宇律师也参与了此案的办理,他认为,本案意义重大,感谢社会各界帮忙呼吁。

另据红星新闻报道,被告“中铁哈局”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铁路系统一直在采取措施控烟,但通过诉讼来改变大众化的吸烟习惯,不是一个好途径。目前,他还无法确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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