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移送公安机关! 金亚科技“做假账”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移送公安机关! 金亚科技“做假账”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

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和利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6月25日晚,金亚科技(300028.SZ)公告称,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

函件透露,2018年6月25日,深交所接到证监会稽查局《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情况的函》(稽查局函〔2018〕527号)。

根据该函,2016年8月22日,证监会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已查实,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47.49%、68.97%;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96%、1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金亚科技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

深交所指出,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据此,已经于6月25日停牌的金亚科技称,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26日继续停牌,并将于6月27日开市起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8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6月,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分别于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值得关注的是,金亚科技可谓是“做假账”“上瘾”。2017年4月26日,该公司披露《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4年度、2015年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就此,金亚科技2014年伪造财务数据情况,被监管层发现。据悉,周旭辉确定每个季度对外披露的利润数据,公司财务人员按照这个数据来作帐。通过虚增收入、成本,配套地虚增存货、往来款和银行存款等等方式,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公司利润总额由亏损变为盈利。

2017年11月13日,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随后,2018年3月6日,金亚科技及周旭辉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上,针对该公司今年公布的2017年财务报告,监管层仍有疑问。2018年6月17日,创业板发出监管函指责,金亚科技关于2017年业绩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较大。据此,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 万元至-9950 万元;但在随后披露的业绩快报中,该数据却变为-1.59亿元;而最终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上述财务数据则为-1.87亿元。

毫无疑问,对于金亚科技的“欺诈”,最愤怒的当属投资者。从去年底开始,就有投资者开始起诉公司。而今年6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就这一证券纠纷案进行一审开庭,其中7名原告起诉金亚科技、70名原告起诉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移送公安机关! 金亚科技“做假账”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

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和利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6月25日晚,金亚科技(300028.SZ)公告称,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

函件透露,2018年6月25日,深交所接到证监会稽查局《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情况的函》(稽查局函〔2018〕527号)。

根据该函,2016年8月22日,证监会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已查实,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47.49%、68.97%;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96%、1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金亚科技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

深交所指出,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据此,已经于6月25日停牌的金亚科技称,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26日继续停牌,并将于6月27日开市起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8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6月,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分别于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值得关注的是,金亚科技可谓是“做假账”“上瘾”。2017年4月26日,该公司披露《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4年度、2015年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就此,金亚科技2014年伪造财务数据情况,被监管层发现。据悉,周旭辉确定每个季度对外披露的利润数据,公司财务人员按照这个数据来作帐。通过虚增收入、成本,配套地虚增存货、往来款和银行存款等等方式,该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公司利润总额由亏损变为盈利。

2017年11月13日,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随后,2018年3月6日,金亚科技及周旭辉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上,针对该公司今年公布的2017年财务报告,监管层仍有疑问。2018年6月17日,创业板发出监管函指责,金亚科技关于2017年业绩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较大。据此,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 万元至-9950 万元;但在随后披露的业绩快报中,该数据却变为-1.59亿元;而最终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上述财务数据则为-1.87亿元。

毫无疑问,对于金亚科技的“欺诈”,最愤怒的当属投资者。从去年底开始,就有投资者开始起诉公司。而今年6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就这一证券纠纷案进行一审开庭,其中7名原告起诉金亚科技、70名原告起诉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