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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用科学制度确保规定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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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用科学制度确保规定落地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在上海试点。试点以来,通过对专项申报和全覆盖抽查,共计甄别出228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在上海试点。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实际步骤和具体行动,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要任务,既体现了中央对上海的信任,又是上海承担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试点以来,通过对专项申报和全覆盖抽查,共计甄别出228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专项申报和全覆盖抽查甄别领导干部行为

2014年10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在对上海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同时结合本市巡视工作中发现的情况,上海组织部门深有触动。根据上海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领导干部参与经济活动程度相对较高的实际,这一问题确实存在,并且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加以整治的时候。极少数领导干部通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方式,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一家两制”、官商勾结进行利益输送,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严重污染了为官从政风气,成为作风建设的典型问题。

2015年5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后,集中规范了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亲属和国有企业的市管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全市列入规范范围的264家单位的180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经对个人申报情况核实,共甄别出182名领导干部需要规范。2016年3月至7月,对全市市管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不属于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市管干部作了全覆盖抽查。经对个人申报情况核实,共甄别出46名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会商甄别

《规定》出台后,上海市委书记会、专题会进一步研究对若干问题的答复口径,就如何界定适用对象,如何解释“高级职务”“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等内容,以及稳妥把握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等,进一步明确要求。

2015年5月中旬起,在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的组织下,列入《规定》申报范围的领导干部认真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就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专项申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工商局等部门,对每一名领导干部专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正局职领导干部申报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核查。

期间,上海还建立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工商、国资、金融等部门会商甄别机制,对领导干部亲属从事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逐一甄别,并在申报、核实、甄别的基础上,明确规范环节的具体流程,将规范环节细化为领导干部个人作出选择、组织启动工作程序、本人岗位调整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完成退出手续等步骤。

目前,上海规范干部配偶经商行为坚持“一人一档、过程留痕、全程监督”,在每一工作环节都留下记录,以全流程记实确保可追溯、可复查。

整个规范工作过程中,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积极、反响热切,广大干部群众普遍给予充分肯定,形成了正面的舆论氛围。

着眼常态 日常监管抓出制度生命力

试点三年以来,上海严格规干部配偶经商行为的高压态势时刻不放松。

三年来,《规定》除了细化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还致力于通过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形成一套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制度体系,使制度真正落得了地,增强操作性。

上海组织部门还着眼形成常态,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抓出制度的长久生命力。市委强调对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日常监管,提出“四个常态长效”。一是提任把关常态长效,明确在今后干部工作中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二是申报核查常态长效,对填报亲属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抽查;三是后续监督常态长效,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或“明退暗不退”情况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执纪常态长效,真正让规矩发力、使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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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用科学制度确保规定落地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在上海试点。试点以来,通过对专项申报和全覆盖抽查,共计甄别出228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在上海试点。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实际步骤和具体行动,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要任务,既体现了中央对上海的信任,又是上海承担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试点以来,通过对专项申报和全覆盖抽查,共计甄别出228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专项申报和全覆盖抽查甄别领导干部行为

2014年10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在对上海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同时结合本市巡视工作中发现的情况,上海组织部门深有触动。根据上海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领导干部参与经济活动程度相对较高的实际,这一问题确实存在,并且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加以整治的时候。极少数领导干部通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方式,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一家两制”、官商勾结进行利益输送,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严重污染了为官从政风气,成为作风建设的典型问题。

2015年5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后,集中规范了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亲属和国有企业的市管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全市列入规范范围的264家单位的180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经对个人申报情况核实,共甄别出182名领导干部需要规范。2016年3月至7月,对全市市管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不属于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市管干部作了全覆盖抽查。经对个人申报情况核实,共甄别出46名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会商甄别

《规定》出台后,上海市委书记会、专题会进一步研究对若干问题的答复口径,就如何界定适用对象,如何解释“高级职务”“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等内容,以及稳妥把握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等,进一步明确要求。

2015年5月中旬起,在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的组织下,列入《规定》申报范围的领导干部认真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就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专项申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工商局等部门,对每一名领导干部专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正局职领导干部申报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核查。

期间,上海还建立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工商、国资、金融等部门会商甄别机制,对领导干部亲属从事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逐一甄别,并在申报、核实、甄别的基础上,明确规范环节的具体流程,将规范环节细化为领导干部个人作出选择、组织启动工作程序、本人岗位调整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完成退出手续等步骤。

目前,上海规范干部配偶经商行为坚持“一人一档、过程留痕、全程监督”,在每一工作环节都留下记录,以全流程记实确保可追溯、可复查。

整个规范工作过程中,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积极、反响热切,广大干部群众普遍给予充分肯定,形成了正面的舆论氛围。

着眼常态 日常监管抓出制度生命力

试点三年以来,上海严格规干部配偶经商行为的高压态势时刻不放松。

三年来,《规定》除了细化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还致力于通过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形成一套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制度体系,使制度真正落得了地,增强操作性。

上海组织部门还着眼形成常态,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抓出制度的长久生命力。市委强调对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日常监管,提出“四个常态长效”。一是提任把关常态长效,明确在今后干部工作中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二是申报核查常态长效,对填报亲属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抽查;三是后续监督常态长效,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或“明退暗不退”情况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执纪常态长效,真正让规矩发力、使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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