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网警巡查执法通报,12月18日,日喀则市拉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接到网民巴某报案称,桑某、旦某在微信群转发侮辱其本人的视频。12月19日,拉孜县网安大队民警依法对桑某、旦某进行传唤。经查,12月17日,桑某通过手机拍摄了一段巴某弹唱六弦琴的视频,并配以侮辱巴某的语言发送至微信群;旦某将该视频转发至其他群内,给受害人工作生活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经询问,桑某、旦某对在微信群中公然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拉孜县公安局已分别给予桑某行政拘留10日、旦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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