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博消息,1月7日,部分网络新闻反映:“1月7日雨雪天滨州出租车宰客”,接到情况后,滨州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因投诉人无具体联系方式,当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经过多方联系,取得投诉人联系电话,并于1月8日9时许,对投诉人进行依法询问,并将投诉人乘坐巡游出租车时保留的照片及音频证据进行取证保存。执法人员迅速赶往涉案的出租车公司,并要求该公司将涉嫌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询问。
经调查,网络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违法行为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2000元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依法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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