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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发布全国首个战时管制令,副区长:坚决抵制急于复工复市利益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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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发布全国首个战时管制令,副区长:坚决抵制急于复工复市利益冲动

通告明确,战时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2日24:00全面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十堰全市及张湾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布全国首个战时管制令引发外界关注。

据十堰市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2日晚发布的紧急通告显示,为减少人员流动,倒逼病源暴露,遏制疫情扩散,避免长期消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张湾辖区紧急实施战时管制。

战时管制有关措施包括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非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不得出入楼栋。所有居民区(点)一律严格实施战时管制,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乡镇、街办(开发区、工业新区)及村(居)委会负责定时定量、定品种定价格配送,急需药品实行代购服务。

通告提出,有强行冲闯小区、庭院、楼栋、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拘留。所有党员干部居民必须无条件服从居住地村(居)委会统一领导和调度,就地参与防疫工作。

通告还明确,本通告战时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2日24:00全面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十堰全市及张湾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张湾区副区长、区防指副指挥长肖旭在随通告发布的文章中表示,“我们不宜再等、不能再拖,必须痛下决心、当机立断……坚决抵制急于复工复市的利益冲动, 严格把握‘救治是底线、防控是关键’这个认识,坚决落实限制人员流动、严格人员隔离的治本之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赢防控阻击战。”

“我们全体市民有难同当、以静制动,从现在开始,一起再居家坚守14天……以此创造从‘阵地战’转变为‘歼灭战’的条件,从而实现疫情阻击战的最终胜利。”肖旭表示。

界面新闻注意到,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月12日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简称《决定》)的决议。

决议称,湖北省规定了政府可以依法采取的相关疫情控制措施,“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管理措施”,细化了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并对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法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等提出具体要求,是在特殊时期、针对特殊事项作出的特殊决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此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月11日通过的《决定》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行政区域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交通运输、社区治理、市场监管、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可以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

据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月12日24时,十堰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62例(含临床诊断病例3例),其中张湾区137例,累计出院81例,其中张湾区36例。全市目前仍在院治疗480例(其中:重症36例、危重1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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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发布全国首个战时管制令,副区长:坚决抵制急于复工复市利益冲动

通告明确,战时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2日24:00全面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十堰全市及张湾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布全国首个战时管制令引发外界关注。

据十堰市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2日晚发布的紧急通告显示,为减少人员流动,倒逼病源暴露,遏制疫情扩散,避免长期消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张湾辖区紧急实施战时管制。

战时管制有关措施包括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非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不得出入楼栋。所有居民区(点)一律严格实施战时管制,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乡镇、街办(开发区、工业新区)及村(居)委会负责定时定量、定品种定价格配送,急需药品实行代购服务。

通告提出,有强行冲闯小区、庭院、楼栋、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拘留。所有党员干部居民必须无条件服从居住地村(居)委会统一领导和调度,就地参与防疫工作。

通告还明确,本通告战时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2日24:00全面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十堰全市及张湾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张湾区副区长、区防指副指挥长肖旭在随通告发布的文章中表示,“我们不宜再等、不能再拖,必须痛下决心、当机立断……坚决抵制急于复工复市的利益冲动, 严格把握‘救治是底线、防控是关键’这个认识,坚决落实限制人员流动、严格人员隔离的治本之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赢防控阻击战。”

“我们全体市民有难同当、以静制动,从现在开始,一起再居家坚守14天……以此创造从‘阵地战’转变为‘歼灭战’的条件,从而实现疫情阻击战的最终胜利。”肖旭表示。

界面新闻注意到,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月12日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简称《决定》)的决议。

决议称,湖北省规定了政府可以依法采取的相关疫情控制措施,“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管理措施”,细化了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疫情防控义务,并对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法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等提出具体要求,是在特殊时期、针对特殊事项作出的特殊决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此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月11日通过的《决定》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行政区域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交通运输、社区治理、市场监管、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可以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

据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月12日24时,十堰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62例(含临床诊断病例3例),其中张湾区137例,累计出院81例,其中张湾区36例。全市目前仍在院治疗480例(其中:重症36例、危重11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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