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濒危物种制品海马干99只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微博3月4日消息,日前,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从1件由斯威士兰寄至福建莆田的邮件中,查获海马干99只、重157克。

海马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所列濒危物种,在我国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关提醒,除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以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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