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副主任兰昌华被公诉

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兰昌华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曹县人民检察院向曹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兰昌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09年下半年至2017年8月,被告人兰昌华利用其担任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2年上半年至2019年10月,被告人兰昌华利用担任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12年上半年至2017年9月,被告人兰昌华在担任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党委书记、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故意不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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