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南宁市纪委监委消息,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否守住立党初心、实现执政使命。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清明、“五一”将至,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通报查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宋晓东违规收受高档白酒及礼金、购物卡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宋晓东任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在春节、中秋节等时间节点,多次收受下属单位人员赠送的节日礼金和购物卡,折合人民币3万元;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茅台酒12瓶。宋晓东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3月,宋晓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林县残联理事长覃先军、主任科员覃延标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覃先军利用职务便利,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私自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3次,金额共计5171.84元。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覃延标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办理单位公务油卡副卡并为其私家车加油9次,金额共计1998.28元。2020年2月,覃先军、覃延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问题,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甚至持续至党的十九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有的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金、购物卡,有的私车公养,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坚强韧劲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以深入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为契机,自觉对表对标,在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转变作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引领社会风气向善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