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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批扶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不足三成却谎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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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批扶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不足三成却谎报10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1日发布的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图片来源: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1日发布的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跃因工作怠惰,弄虚作假,对该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消极负面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通报指出,陈跃在负责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中,推动项目建设不力,在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数据时,明知工作实际进展与工作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却要求职能部门按住房主体建设完成率100%上报。

履职不力导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不达标

2019年7月,收到反映陈跃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项目未按时完成和虚报工程进度的问题线索后,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立即展开初步核实,发现陈跃在推进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情况。随后,对陈跃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组在对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进展开展调查后发现,该县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为1324户5293人,规划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共1324套。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18年项目应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搬迁入住。然而,截至2019年7月,岑巩县达到入住条件的安置房仅有584套,与任务数相差740套,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与“6月底前全面搬迁入住”的要求相距甚远。

对此,作为时任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接受调查期间,陈跃就自己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不力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检讨:思想认识不够,对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督促落实工作没抓实;攻坚本领缺乏,对工艺复杂、班组配合等不利因素没有深入研究,发现工程建设出现滞后情况后,没能及时找到有效办法突破瓶颈;工作统筹不够,没有做到科学调配,对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力度不够,工作督促督导环节薄弱。

上报项目进度、搬迁入住数据多次弄虚作假

除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不力外,陈跃还存在数据上报不实的问题。

在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州纪委监委调查组成员调取了岑巩县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住房建设情况统计表。

经查,2019年1月20日,在统计表“工程进度(按完成住房套数)”一栏中,岑巩县填报的数据为90.61%。然而,就在填报这一数据4天后,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到岑巩县进行现场督查,却发现岑巩县住房主体建设完成率仅为81.9%。

2019年5月10日,岑巩县上报完成住房主体建设1324套,完成率为100%。但从填报5天后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到该县督查的情况看,岑巩县还有4栋216套住房刚进入一层主体施工,且配套基础设施及外部水电施工尚未进场,督查结果与报送的100%完成量差距较大。

发现上述情况后,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先后三次对岑巩县下达了督办通知,要求该县围绕当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入住目标,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但这些均未引起陈跃的重视。

2019年6月27日,陈跃明知易地扶贫搬迁上报数据与实际入住数据不一致,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均要求据实上报的情况下,仍坚持虚报数据,再次上报住房主体建设计划任务数已全部完成。

然而,实际情况是,截至2019年7月26日,岑巩县达到入住条件的住房仅为584套,实际搬迁户和搬迁人数只占总计划的24.24%和26.17%,与报送数据存在较大差距。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认为,“陈跃作为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违反政治纪律,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上报数据过程中,存在工作推动不力,督促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明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据实上报数据的情况下仍虚报数据的问题,陈跃本人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我的行为拖了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后腿,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对此深感愧疚,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厚爱。”陈跃表示,完全接受组织对他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为鉴。”

以案促改,强化精准监督

今年4月,黔东南州以“严明纪律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主题,召开全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在这次会议上,州委书记桑维亮表示,要充分运用反面典型,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促进全州上下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以严明纪律、过硬作风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范省伟作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其中就包括陈跃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问题。

在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的督促指导下,岑巩县生态移民局督促施工方增加施工人员,加派施工设备,强化施工组织,使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全部达到入住条件。

经过全县上下奋力决战,今年3月3日,岑巩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我们将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次通报为警示,坚持问题导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脱贫攻坚清障。”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曝光力度,坚决抓住典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

当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时,易地扶贫搬迁便成为了摆脱贫困的有效途径。“十三五”期间,我国计划对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4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着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扫尾、搬迁群众后续扶持、问题整改“清零”等工作,从严从实挂牌督战,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圆满收官。

今年4月24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其中,铜川市委副秘书长吴阳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盲目决策、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3月,时任耀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吴阳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期间,前期调查工作不深入,未认真研究制定购置工作方案,未做充分论证分析,违规将某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该项目还存在擅自使用7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专项资金、购置均价和人均面积超标等问题。对此,吴阳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11月,山西也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其中,晋中市榆社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郭晓红在贫困村包村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2年至2016年,时任榆社县纪委书记郭晓红在担任榆社县河峪乡西形彰村包村领导期间,违规向县扶贫办打招呼,要求向西形彰村及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西形彰村及相关企业获取扶贫开发核桃产业项目资金50万元、旱地蔬菜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后,至今未实施以上项目,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此外,郭晓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也披露了健康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问题。

“其他县贫困户住院不用交押金,为什么在我们修水县人民医院住院却要交先交押金?”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的问题反映。

经查,修水县人民医院虽然按照该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出台相关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诊先诊疗后付费,但是对个别不愿交纳身份证、贫困登记证的患者,依旧收取了一定数额的押金。

“对说一套做一套的,坚决纠正。”驻委纪检监察组态度明确,要求该县卫生健康委责令县人民医院立即整改,并明确:今后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押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中纪委批扶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不足三成却谎报100%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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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批扶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不足三成却谎报10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1日发布的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图片来源: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1日发布的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跃因工作怠惰,弄虚作假,对该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消极负面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通报指出,陈跃在负责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中,推动项目建设不力,在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数据时,明知工作实际进展与工作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却要求职能部门按住房主体建设完成率100%上报。

履职不力导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不达标

2019年7月,收到反映陈跃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项目未按时完成和虚报工程进度的问题线索后,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立即展开初步核实,发现陈跃在推进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情况。随后,对陈跃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组在对岑巩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进展开展调查后发现,该县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为1324户5293人,规划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共1324套。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18年项目应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搬迁入住。然而,截至2019年7月,岑巩县达到入住条件的安置房仅有584套,与任务数相差740套,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与“6月底前全面搬迁入住”的要求相距甚远。

对此,作为时任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接受调查期间,陈跃就自己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不力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检讨:思想认识不够,对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督促落实工作没抓实;攻坚本领缺乏,对工艺复杂、班组配合等不利因素没有深入研究,发现工程建设出现滞后情况后,没能及时找到有效办法突破瓶颈;工作统筹不够,没有做到科学调配,对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力度不够,工作督促督导环节薄弱。

上报项目进度、搬迁入住数据多次弄虚作假

除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不力外,陈跃还存在数据上报不实的问题。

在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州纪委监委调查组成员调取了岑巩县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住房建设情况统计表。

经查,2019年1月20日,在统计表“工程进度(按完成住房套数)”一栏中,岑巩县填报的数据为90.61%。然而,就在填报这一数据4天后,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到岑巩县进行现场督查,却发现岑巩县住房主体建设完成率仅为81.9%。

2019年5月10日,岑巩县上报完成住房主体建设1324套,完成率为100%。但从填报5天后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到该县督查的情况看,岑巩县还有4栋216套住房刚进入一层主体施工,且配套基础设施及外部水电施工尚未进场,督查结果与报送的100%完成量差距较大。

发现上述情况后,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先后三次对岑巩县下达了督办通知,要求该县围绕当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入住目标,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但这些均未引起陈跃的重视。

2019年6月27日,陈跃明知易地扶贫搬迁上报数据与实际入住数据不一致,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均要求据实上报的情况下,仍坚持虚报数据,再次上报住房主体建设计划任务数已全部完成。

然而,实际情况是,截至2019年7月26日,岑巩县达到入住条件的住房仅为584套,实际搬迁户和搬迁人数只占总计划的24.24%和26.17%,与报送数据存在较大差距。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认为,“陈跃作为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违反政治纪律,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上报数据过程中,存在工作推动不力,督促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明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据实上报数据的情况下仍虚报数据的问题,陈跃本人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我的行为拖了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后腿,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对此深感愧疚,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厚爱。”陈跃表示,完全接受组织对他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为鉴。”

以案促改,强化精准监督

今年4月,黔东南州以“严明纪律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主题,召开全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在这次会议上,州委书记桑维亮表示,要充分运用反面典型,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促进全州上下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以严明纪律、过硬作风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范省伟作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其中就包括陈跃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问题。

在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的督促指导下,岑巩县生态移民局督促施工方增加施工人员,加派施工设备,强化施工组织,使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全部达到入住条件。

经过全县上下奋力决战,今年3月3日,岑巩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我们将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次通报为警示,坚持问题导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脱贫攻坚清障。”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曝光力度,坚决抓住典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

当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时,易地扶贫搬迁便成为了摆脱贫困的有效途径。“十三五”期间,我国计划对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4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着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扫尾、搬迁群众后续扶持、问题整改“清零”等工作,从严从实挂牌督战,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圆满收官。

今年4月24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其中,铜川市委副秘书长吴阳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盲目决策、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3月,时任耀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吴阳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期间,前期调查工作不深入,未认真研究制定购置工作方案,未做充分论证分析,违规将某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该项目还存在擅自使用7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专项资金、购置均价和人均面积超标等问题。对此,吴阳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11月,山西也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其中,晋中市榆社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郭晓红在贫困村包村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2年至2016年,时任榆社县纪委书记郭晓红在担任榆社县河峪乡西形彰村包村领导期间,违规向县扶贫办打招呼,要求向西形彰村及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西形彰村及相关企业获取扶贫开发核桃产业项目资金50万元、旱地蔬菜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后,至今未实施以上项目,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此外,郭晓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也披露了健康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问题。

“其他县贫困户住院不用交押金,为什么在我们修水县人民医院住院却要交先交押金?”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的问题反映。

经查,修水县人民医院虽然按照该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出台相关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诊先诊疗后付费,但是对个别不愿交纳身份证、贫困登记证的患者,依旧收取了一定数额的押金。

“对说一套做一套的,坚决纠正。”驻委纪检监察组态度明确,要求该县卫生健康委责令县人民医院立即整改,并明确:今后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押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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