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4死3伤,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与顶包者被诉

巴林左旗检察院微博消息,内蒙古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于5月12日对赤峰市敖汉旗“4·04”交通肇事包庇案以被告人潘某国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闫某华犯包庇罪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发生一起3车相撞事故,造成一辆车上的4人赵某启、赵某海、赵某山、赵某飞死亡。肇事司机潘卫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系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后由同车人闫某华顶罪。5月8日,潘卫国被免去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5月11日,闫某华也被逮捕。

5月11日,内蒙古赤峰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4·04”交通肇事包庇案犯罪嫌疑人闫某华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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