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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15中国股权众筹行业之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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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15中国股权众筹行业之政策篇

虽然关于股权众筹行业的政策仍在不断完善之中,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正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2015年股权众筹行业的相关政策。

摘要

在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导方针下,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模式成为新形势下的方向,尤其是以股权众筹为核心的互联网众筹行业,对解决初创公司在运营前期的融资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与此同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制定并出台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的相关政策,在今年两会过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便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此后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府。虽然关于股权众筹行业的政策仍在不断完善之中,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正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那么,时至年关,在2015年里,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这些政策给行业带来了什么,以及我们如何看待这些政策,众筹之家编辑部特地编写《盘点中国股权众筹行业2015》(政策篇),以供读者回顾2015年股权众筹行业的政策。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

  • 中央

2015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李克强总理高度肯定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2015年6月,证监会允许并通过三家股权众筹平台获得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质。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股权众筹融资将以大众、公开、小额为基本特点,并将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划归证监会进行监管。

2015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股权众筹”特指“公募股权众筹”,而现有“私募股权众筹”将用“私募股权融资”代替,并规定单个项目可参与的投资者上限为200人。

2015年8月10日,中证协发布《关于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将“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众筹行业发展。

2015年10月31日,央行宣布中韩两国金融合作取得最新进展,为中国股权众筹登陆韩国交易市场做好铺垫作用。

2015年11月,证监会派出专项检查人员调查以“原始股”为名义进行众筹融资的公司。

  • 地方

2015年5月,上海市长特批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并将由上交股中心负责开展。

2015年7月21日,广东省金融办发布《广东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广东省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工作,并明令禁止股权众筹平台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

2015月9月,山东省金融办出台《关于开展我省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试点的意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

2015年9月23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将股权众筹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2015年10月,北京市政府制定并发布《北京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中关村股权众筹中心。

2015年10月,安徽省政府出台多项新政,探索发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

2015年10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众筹融资平台等金融要素的企业股改,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2015年10月24日,贵州市政府主办2015年世界众筹大会,并出台多项政策,计划将贵州打造成世界众筹之都。

2015年11月,天津市政府发布“金改33条”,积极申请股权众筹试点,未来计划将建设股权众筹交易所。

在政策影响下,2015年股权众筹演变方式是什么

这些政策给股权众筹行业带来了什么

专职专管

自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工作”以来,股权众筹行业首次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但作为新兴行业,2014年的股权众筹依旧处于“放养”状态,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整个行业都在漫漫长夜中探索前行,步履蹒跚。

但在今年,随着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正式成为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的监管部门,具有划时代性的意义。

专职专管也为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指明了一条明确的方向,即由证监会统筹全局,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的细则,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股权众筹平台。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需要为本地区的行业发展负责,既要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又要防止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活动的出现。

规范化

纵观全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股权众筹监管政策,从无序到有序,从杂乱到整齐,2015年的股权众筹行业都在呈现一种“规范化”的趋势。

首先,在对股权众筹行业的界定方面,强调“大众、公开、小额”这三个特点,并明确要求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须遵守“投资者为特定对象、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等规则。

其次,在对股权众筹行业的管理模式方面,也从以前的“宽泛”到现在的“特定”,特别是对股权众筹定义的修改,划分“公募”与“私募”,为股权众筹行业发展指明道路。

最后,在治理股权众筹的非法活动方面,比去年的大范围排查,更具有针对性和突击性,也为行业发展的“规范化”保驾护航。

多寡头模式

从年初到现在,无论是中央高层,还是地方政府,其对股权众筹行业政策制定表现了一脉相承、循序渐进的特点。显然易见的是,中央高层并不主张推行标准化的股权众筹行业细则,更希望看到各级地方政府能够针对本区域的特点,制定合适本区域的行业发展细则。

因而,我们可以看到,广东、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相继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纲要,意欲建设中国股权众筹行业的中心城。也正是在这些政策的驱动下,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中西部省份也参与进来,包括像重庆、贵州等,纷纷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扶持本地区的股权众筹行业。

未来,我国股权众筹行业将会呈现一种“多寡头模式”,不仅是在北上广深等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甚至在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也会形成以股权众筹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而2015年,已经为这种“多寡头模式”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我们如何看待这些政策?

释放积极的信号,并允许试错

从2015年的股权众筹行业政策来看,国家高层对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是持支持态度的,相关监管部门也在积极完善相关的监管细则,自始至终,这些政策都在给股权众筹行业释放一种积极信号——“肯定并支持行业发展”,这也是2016年行业政策制定的基本方向。

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在这些监管政策的背后,监管层仍然留下了很多可以进行微创新的空间,包括在股权众筹试点方面,允许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行业发展规划,也鼓励平台在股权众筹细分领域进行有益的探索,给予一定程度的试错机会。

因而,在2015年,蓬勃发展的股权众筹行业出现了专注新三板、实体店铺、餐饮消费、TMT等领域的平台,这也符合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方针。

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脆弱性

纵使在2015年,我国股权众筹行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但也不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比如,项目退出难、项目诈骗难以追责、“原始股”陷阱等现象,严重影响我国股权众筹行业发展。为此,相关监管部门也出台了多次专项政策,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行为,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然而,股权众筹行业的脆弱性依然不能掩盖,特别是在政策收紧之时,股权众筹新增平台数量随之减少,行业交易额容易出现波动,政策对我国股权众筹行业的影响仍然较大,这也是因为行业体量过小、对政策的敏感等因素所决定的。

所以,在我们看待这些政策促使行业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时,也需要时刻警惕不法分子借助“股权众筹”的概念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特别是对于广大的投资人来说,在进行股权众筹投资的时候,更须擦亮双眼,理性投资。

本文所用到的数据均是由众筹之家内部整理,以及网络收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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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15中国股权众筹行业之政策篇

虽然关于股权众筹行业的政策仍在不断完善之中,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正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2015年股权众筹行业的相关政策。

摘要

在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导方针下,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模式成为新形势下的方向,尤其是以股权众筹为核心的互联网众筹行业,对解决初创公司在运营前期的融资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与此同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制定并出台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的相关政策,在今年两会过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便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此后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府。虽然关于股权众筹行业的政策仍在不断完善之中,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正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那么,时至年关,在2015年里,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这些政策给行业带来了什么,以及我们如何看待这些政策,众筹之家编辑部特地编写《盘点中国股权众筹行业2015》(政策篇),以供读者回顾2015年股权众筹行业的政策。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哪些政策

  • 中央

2015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李克强总理高度肯定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2015年6月,证监会允许并通过三家股权众筹平台获得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质。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股权众筹融资将以大众、公开、小额为基本特点,并将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划归证监会进行监管。

2015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股权众筹”特指“公募股权众筹”,而现有“私募股权众筹”将用“私募股权融资”代替,并规定单个项目可参与的投资者上限为200人。

2015年8月10日,中证协发布《关于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将“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众筹行业发展。

2015年10月31日,央行宣布中韩两国金融合作取得最新进展,为中国股权众筹登陆韩国交易市场做好铺垫作用。

2015年11月,证监会派出专项检查人员调查以“原始股”为名义进行众筹融资的公司。

  • 地方

2015年5月,上海市长特批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并将由上交股中心负责开展。

2015年7月21日,广东省金融办发布《广东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广东省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工作,并明令禁止股权众筹平台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

2015月9月,山东省金融办出台《关于开展我省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试点的意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

2015年9月23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将股权众筹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2015年10月,北京市政府制定并发布《北京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中关村股权众筹中心。

2015年10月,安徽省政府出台多项新政,探索发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

2015年10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众筹融资平台等金融要素的企业股改,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2015年10月24日,贵州市政府主办2015年世界众筹大会,并出台多项政策,计划将贵州打造成世界众筹之都。

2015年11月,天津市政府发布“金改33条”,积极申请股权众筹试点,未来计划将建设股权众筹交易所。

在政策影响下,2015年股权众筹演变方式是什么

这些政策给股权众筹行业带来了什么

专职专管

自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工作”以来,股权众筹行业首次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但作为新兴行业,2014年的股权众筹依旧处于“放养”状态,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整个行业都在漫漫长夜中探索前行,步履蹒跚。

但在今年,随着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正式成为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的监管部门,具有划时代性的意义。

专职专管也为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指明了一条明确的方向,即由证监会统筹全局,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的细则,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股权众筹平台。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需要为本地区的行业发展负责,既要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又要防止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活动的出现。

规范化

纵观全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股权众筹监管政策,从无序到有序,从杂乱到整齐,2015年的股权众筹行业都在呈现一种“规范化”的趋势。

首先,在对股权众筹行业的界定方面,强调“大众、公开、小额”这三个特点,并明确要求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须遵守“投资者为特定对象、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等规则。

其次,在对股权众筹行业的管理模式方面,也从以前的“宽泛”到现在的“特定”,特别是对股权众筹定义的修改,划分“公募”与“私募”,为股权众筹行业发展指明道路。

最后,在治理股权众筹的非法活动方面,比去年的大范围排查,更具有针对性和突击性,也为行业发展的“规范化”保驾护航。

多寡头模式

从年初到现在,无论是中央高层,还是地方政府,其对股权众筹行业政策制定表现了一脉相承、循序渐进的特点。显然易见的是,中央高层并不主张推行标准化的股权众筹行业细则,更希望看到各级地方政府能够针对本区域的特点,制定合适本区域的行业发展细则。

因而,我们可以看到,广东、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相继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纲要,意欲建设中国股权众筹行业的中心城。也正是在这些政策的驱动下,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中西部省份也参与进来,包括像重庆、贵州等,纷纷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扶持本地区的股权众筹行业。

未来,我国股权众筹行业将会呈现一种“多寡头模式”,不仅是在北上广深等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甚至在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也会形成以股权众筹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而2015年,已经为这种“多寡头模式”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我们如何看待这些政策?

释放积极的信号,并允许试错

从2015年的股权众筹行业政策来看,国家高层对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是持支持态度的,相关监管部门也在积极完善相关的监管细则,自始至终,这些政策都在给股权众筹行业释放一种积极信号——“肯定并支持行业发展”,这也是2016年行业政策制定的基本方向。

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在这些监管政策的背后,监管层仍然留下了很多可以进行微创新的空间,包括在股权众筹试点方面,允许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行业发展规划,也鼓励平台在股权众筹细分领域进行有益的探索,给予一定程度的试错机会。

因而,在2015年,蓬勃发展的股权众筹行业出现了专注新三板、实体店铺、餐饮消费、TMT等领域的平台,这也符合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方针。

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脆弱性

纵使在2015年,我国股权众筹行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但也不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比如,项目退出难、项目诈骗难以追责、“原始股”陷阱等现象,严重影响我国股权众筹行业发展。为此,相关监管部门也出台了多次专项政策,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行为,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然而,股权众筹行业的脆弱性依然不能掩盖,特别是在政策收紧之时,股权众筹新增平台数量随之减少,行业交易额容易出现波动,政策对我国股权众筹行业的影响仍然较大,这也是因为行业体量过小、对政策的敏感等因素所决定的。

所以,在我们看待这些政策促使行业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时,也需要时刻警惕不法分子借助“股权众筹”的概念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特别是对于广大的投资人来说,在进行股权众筹投资的时候,更须擦亮双眼,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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