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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去年全国空气最差10城市河北占七席 京津冀仍超标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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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去年全国空气最差10城市河北占七席 京津冀仍超标较重

2月4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指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转好趋势,但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PM2.5浓度仍超标较重。

图片来源:网络

2月4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指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转好趋势,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1.6%,达标城市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云南、贵州、西藏等省份。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包括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指标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338个城市PM10、SO2和NO2三项可比指标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4%、16.1%、6.3%。从各指标平均浓度来看,SO2、NO2、CO和O3等4项指标均达标,PM2.5、PM10分别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42.9%、24.3%。

通报显示,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来看,达标城市数量同比增加,舟山、福州、厦门、深圳、珠海、江门、惠州、中山、海口、昆明和拉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14.9%,较2014年增加了厦门、江门和中山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同比提高,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1.2%,同比升高5.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都有所下降,O3同比上升3.4%。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5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厦门、惠州、舟山、拉萨、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丽水。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有以下特点:一是全国和“三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但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PM2.5浓度仍超标较重。二是北方地区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依然较重。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采暖季期间静稳天气频发与污染物排放量大相互叠加,导致我国北方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多次发生空气重污染过程,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三是O3污染问题日益凸显。2015年74个城市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上升3.4%,与2013年相比上升7.9%;长三角区域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上升5.8%,与2013年相比上升13.2%;京津冀区域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持平,与2013年相比上升4.5%,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

其中,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2.4%,同比提高9.6个百分点。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明显下降,CO同比上升,O3同比持平。京津冀区域进入冬季采暖期,受污染物排放量大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发生多次污染程度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12月该区域先后出现5次明显重污染过程,保定、衡水市一度出现连续8天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连续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大幅拉升了全年颗粒物浓度,京津冀区域冬季采暖季期间PM2.5浓度同比上升了9.6%。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2.1%,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下降,CO同比持平,O3同比上升。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2%,同比提高7.6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空气质量6项指标浓度同比全部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首次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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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去年全国空气最差10城市河北占七席 京津冀仍超标较重

2月4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指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转好趋势,但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PM2.5浓度仍超标较重。

图片来源:网络

2月4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指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转好趋势,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1.6%,达标城市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云南、贵州、西藏等省份。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包括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指标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338个城市PM10、SO2和NO2三项可比指标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4%、16.1%、6.3%。从各指标平均浓度来看,SO2、NO2、CO和O3等4项指标均达标,PM2.5、PM10分别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42.9%、24.3%。

通报显示,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来看,达标城市数量同比增加,舟山、福州、厦门、深圳、珠海、江门、惠州、中山、海口、昆明和拉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14.9%,较2014年增加了厦门、江门和中山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同比提高,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1.2%,同比升高5.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都有所下降,O3同比上升3.4%。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5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厦门、惠州、舟山、拉萨、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丽水。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有以下特点:一是全国和“三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但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PM2.5浓度仍超标较重。二是北方地区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依然较重。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采暖季期间静稳天气频发与污染物排放量大相互叠加,导致我国北方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多次发生空气重污染过程,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三是O3污染问题日益凸显。2015年74个城市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上升3.4%,与2013年相比上升7.9%;长三角区域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上升5.8%,与2013年相比上升13.2%;京津冀区域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持平,与2013年相比上升4.5%,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

其中,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2.4%,同比提高9.6个百分点。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明显下降,CO同比上升,O3同比持平。京津冀区域进入冬季采暖期,受污染物排放量大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发生多次污染程度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12月该区域先后出现5次明显重污染过程,保定、衡水市一度出现连续8天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连续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大幅拉升了全年颗粒物浓度,京津冀区域冬季采暖季期间PM2.5浓度同比上升了9.6%。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2.1%,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下降,CO同比持平,O3同比上升。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2%,同比提高7.6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空气质量6项指标浓度同比全部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首次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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