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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360互诉不正当竞争 索赔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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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360互诉不正当竞争 索赔2000万元

小米和360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对方不正当竞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小米和360又掐上了。

近日,小米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告至海淀法院,称后者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声明捏造散布所谓雷电OS比MIUI具有诸多优势等虚假事实,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

小米认为,360在手机生产销售、手机应用分发及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等方面与小米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系同业竞争者。而360安全卫士作为雷电OS的惟一捆绑安装渠道,并在其官方微博和媒体上公开发表声明,为酷睿蒙公司诋毁商誉及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背书并大力推荐,360与酷睿蒙公司共同实施了诋毁小米公司商誉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受理此案。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所谓“雷电OS”是由本案第二被告北京酷睿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软件产品,应用于360推出的“奇酷”手机中。

在小米公司提交的起诉书中,小米方面称在手机上安装雷电OS后,所谓的雷电OS并没有更换手机原有的MIUI系统,本质上只是一款伪装成手机操作系统的App。小米公司强调,MIUI才是基于Android研发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著作权人是小米公司。 

小米公司还称,从去年8月至今年1月间,公司不断接到手机用户反馈,反映小米手机在安装雷电OS后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

小米公司提出,上述二被告的行为给小米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商誉损失,还直接导致小米公司现有用户流失和潜在交易机会的丧失,更带来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起诉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其实小米和360的争端早在今年1月便已产生。

当时小米宣布其应用商店全线下架360软件,理由是360要求用户安装的“雷电OS”,存在偷跑流量的行为。面对小米的质疑,360随后发表《我们反对小米扼杀雷电OS的做法》的声明,声称雷电OS红米是比MIUI更适合小米的OS,且体积小,运行快,安全性能好,省电省流量。 

而此次小米起诉360之后,一向强势的奇虎360则针对“小米阻截用户装360软件”一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反将将小米公司诉至法院,索赔金额相同,受理机构则为西城区法院。 

360在诉状中指责小米通过多个终端利用不同版本的MIUI操作系统针对360手机助手等原告软件实施了一系列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当用户使用装有MIUI操作系统的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PAD等)从360手机助手中正常下载安装手机应用软件时,MIUI操作系统均会弹窗阻止该进程,并提示“从非官方来源安装应用可能存在风险”,“该安装包可能是山寨应用,山寨应用可能会有乱弹广告、耗电、盗窃隐私等恶意行为,损害您的利益”,“非官方渠道应用会增加您手机和个人数据被攻击的风险”等话语,从而让用户终止使用360手机助手,前往小米应用商店安装相关软件。

360认为,小米所实施的干扰用户正常下载和使用360手机助手等原告软件的一系列行为,其目的在于降低360手机助手等原告软件的市场占有率,减少原告的交易机会,最终实现被告排挤同业竞争者的目的。360也承认,双方在手机应用分发渠道等方面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为此,360方面称小米公司的行为给奇虎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使奇虎遭受巨大损失,起诉要求判令小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这已不是360第一次卷入相关的软件侵权案件,此前这家公司也曾因为不正当竞争问题,分别在搜索引擎、杀毒软件等领域先后与百度、金山、腾讯有过各种争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双方也没有做出任何让步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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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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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360互诉不正当竞争 索赔2000万元

小米和360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对方不正当竞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小米和360又掐上了。

近日,小米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告至海淀法院,称后者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声明捏造散布所谓雷电OS比MIUI具有诸多优势等虚假事实,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

小米认为,360在手机生产销售、手机应用分发及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等方面与小米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系同业竞争者。而360安全卫士作为雷电OS的惟一捆绑安装渠道,并在其官方微博和媒体上公开发表声明,为酷睿蒙公司诋毁商誉及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背书并大力推荐,360与酷睿蒙公司共同实施了诋毁小米公司商誉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受理此案。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所谓“雷电OS”是由本案第二被告北京酷睿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软件产品,应用于360推出的“奇酷”手机中。

在小米公司提交的起诉书中,小米方面称在手机上安装雷电OS后,所谓的雷电OS并没有更换手机原有的MIUI系统,本质上只是一款伪装成手机操作系统的App。小米公司强调,MIUI才是基于Android研发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著作权人是小米公司。 

小米公司还称,从去年8月至今年1月间,公司不断接到手机用户反馈,反映小米手机在安装雷电OS后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

小米公司提出,上述二被告的行为给小米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商誉损失,还直接导致小米公司现有用户流失和潜在交易机会的丧失,更带来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起诉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其实小米和360的争端早在今年1月便已产生。

当时小米宣布其应用商店全线下架360软件,理由是360要求用户安装的“雷电OS”,存在偷跑流量的行为。面对小米的质疑,360随后发表《我们反对小米扼杀雷电OS的做法》的声明,声称雷电OS红米是比MIUI更适合小米的OS,且体积小,运行快,安全性能好,省电省流量。 

而此次小米起诉360之后,一向强势的奇虎360则针对“小米阻截用户装360软件”一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反将将小米公司诉至法院,索赔金额相同,受理机构则为西城区法院。 

360在诉状中指责小米通过多个终端利用不同版本的MIUI操作系统针对360手机助手等原告软件实施了一系列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当用户使用装有MIUI操作系统的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PAD等)从360手机助手中正常下载安装手机应用软件时,MIUI操作系统均会弹窗阻止该进程,并提示“从非官方来源安装应用可能存在风险”,“该安装包可能是山寨应用,山寨应用可能会有乱弹广告、耗电、盗窃隐私等恶意行为,损害您的利益”,“非官方渠道应用会增加您手机和个人数据被攻击的风险”等话语,从而让用户终止使用360手机助手,前往小米应用商店安装相关软件。

360认为,小米所实施的干扰用户正常下载和使用360手机助手等原告软件的一系列行为,其目的在于降低360手机助手等原告软件的市场占有率,减少原告的交易机会,最终实现被告排挤同业竞争者的目的。360也承认,双方在手机应用分发渠道等方面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为此,360方面称小米公司的行为给奇虎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使奇虎遭受巨大损失,起诉要求判令小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这已不是360第一次卷入相关的软件侵权案件,此前这家公司也曾因为不正当竞争问题,分别在搜索引擎、杀毒软件等领域先后与百度、金山、腾讯有过各种争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双方也没有做出任何让步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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