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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第一副总裁对话周小川 提出中国债务问题可借鉴三大国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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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第一副总裁对话周小川 提出中国债务问题可借鉴三大国际教训

利普顿认为,中国企业债务问题约占GDP的145%,不管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都非常高,同时他还提出了债务问题的解决之道。

未在陆家嘴论坛露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近日会见了来华的IMF副总裁利普顿。来自央行官网信息显示,2016年6月13日,周小川会见了来华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2016年度第四条款磋商的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利普顿。

双方主要就第四条款磋商情况、中国经济金融形势、基金组织改革、加强中国与基金组织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周小川行长表示,中方高度重视基金组织的作用,愿与基金组织就全球和中国经济金融的热点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利普顿表示,本次磋商期间,人民银行等中方各部门与基金组织就中国经济前景、改革进展、未来挑战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而富有成效的会谈。未来,基金组织愿与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合作,为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提供支持。

根据基金组织协定的第四条款,基金组织每年与成员国进行一次年度磋商,与成员国就经济金融形势及政策进行广泛和深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和发布评估报告。参加第四条款磋商是基金组织成员国的核心义务。

利普顿目前是IMF二号人物,长期关注新兴市场和欠发达国家的经济稳定问题。自2011年起,利普顿出任IMF第一副总裁,此前他长期担任白宫顾问。按照惯例,IMF一把手来自欧洲,二把手出自美国。

尽管目前报告尚未发布,但从近期利普顿在国内发表关于中国企业债务的主题演讲中可窥探一二。在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年会上,利普顿发表名为“中国再平衡:企业债务方面的国际经验”的主题演讲。

他表示,中国经济和市场混乱将对全世界产生影响,如去年中国市场的突然动荡所产生的重大溢出效应。问题的关键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任何讨论都必须考虑到一个系统重要性经济体所影响下的脆弱性,以及纠正这些脆弱性所需的措施。

他认为,中国的国内经济再平衡结果则喜忧参半。在将经济从投资向消费转型方面有所进展,消费在2015年对经济增长贡献了2/3。与过去相比,经济增长对重工业和出口的依赖减少,而更多地由用于家庭消费的服务和制造业所推动,这些都是重要的变化。

然而中国在企业债务及重组方面的进展非常有限。中国政府正在推出一项国有企业改革计划,并宣布了煤炭和钢铁行业去产能的目标。但是,随着2015年和2016年初信贷增长的迅速增加,以及投资率的居高不下,这个问题正变得日益困难。这是中国经济的一个主要薄弱环节。

他具体分析了中国的债务状况,债务总额相当于GDP的225%左右,其中政府债务约占GDP的40%。家庭债务约占40%,按照国际标准来看这两者都不是特别高。但企业债务问题约占GDP的145%,不管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都非常高。

据基金组织的计算,国有企业约占企业债务的55%,这个比例远远高于其占经济产出的比例——22%,这些企业的盈利能力也远远不及私营企业。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盈利下降,加上债务上升,严重削弱了这些企业在支付供应商以及偿还其贷款方面的能力。银行持有的不良贷款越来越多。去年的信贷热潮又进一步加重了这个问题,很多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是奄奄一息。

基金组织最新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估计,中国银行业的企业贷款的潜在损失可能相当于GDP的7%左右。这还只是一个基于不良贷款回收率的某些假设的保守估计,其中还不包括“影子银行”体系的潜在问题暴露。

对此利普顿认为,中国并不是第一个经历企业债务困难的国家。在发达国家、转型国家和新兴国家都有一系列国际经验可供借鉴,可提供三大经验教训:

首先,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否则问题只会恶化。今天的企业债务问题可能成为明日的系统性债务问题,系统性债务问题可能会导致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或者出现银行业危机,或者两者都出现。

其次,在采取行动时,确保同时应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些国家刚刚将不良贷款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移除,并对银行进行了资本重组。企业变得无利可图。其他一些国家则对企业规模进行缩减,或允许其破产。银行变得资本不足。这两个问题最好都能得到解决。

第三,在修复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时,解决企业和银行部门最初催生这个问题的治理问题。否则,缩小债务泡沫只会带来暂时的效果。如果不必要的借贷会死灰复燃,那么新的债务泡沫肯定会被重新吹大。

《人民日报》最近的一次访谈中,一名据称是“权威人士”的官员强调要解决“僵尸企业”和“债务积压”的问题。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政策方面的当务之急是立即对债务问题采取行动:“不良贷款就像冰激凌筒。如果你不处理它们,它们就会在你手里化掉,让你没有什么可以拿来卖。”

利普顿指出,最近的危机表明“强化的框架”十分重要,它由政府主导,但依赖于专业人士的技术专长来进行评估和调解。换言之,这个过程必须由商业判断而不是政治主张所主导。

具体而言,一个企业破产框架应能促进有生存能力的企业的复原和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的快速破产清算,要视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企业重组需要一个执行机制,使债权人能够以可预见的、公平和透明的方式强制执行其债权。这可能会要求同时运用胡萝卜和大棒来强制执行支付纪律。同时,银行在确认损失方面必须始终谨慎,并确保自己具有足够的损失吸收的能力。

在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该地区普遍采用这种强化的破产解决框架形式。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均采用了这种制度框架。政府对重组进程提供了一些支持,但破产处置主要是在法庭之外进行的。

他还对债转股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通过将债务转成股权,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去杠杆化,银行的债权得到相应的重新调整,但只有当满足两个条件时,这种方法才有效。首先,银行需要能够主张债权人权利并进行分类,区分需要重组或关闭的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否则,新的股权将没有价值。其次,银行需要具备能力管理其股权并维护股东权利,或者有能力将股权出售给能够维护权利的投资者。

利普顿认为,在一些国家,这还不可能做到。更广泛而言,银行没有动力去维护其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并对重组施压,原因要么是互相持股、利益冲突,或者是政治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不介入,并迅速采取行动。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印度尼西亚,情况恶化到了银行自身不得不进入重组程序,需要资本重组的地步。

近期欧洲的危机使现有的破产机制经受了巨大压力,导致政府需要采取行动并实施法律改革。在大多数这些情况下,由于欧洲竞争法的约束,政府的直接作用较为有限。许多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做法是通过鼓励进行庭外债务重组,尽量减少司法干预。

对于重组,他认为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不应该是不良贷款的仓库,它必须被视为能使有需要的企业进行重组的训练房。这可以来自资产管理公司采取行动或者将资产出售给迫切要求进行重组的新所有人。

“这些过程可能会比较缓慢,因为建立适当的资产估值体系、在清淡的市场出售资产都是十分艰难的,并且,重组可能会遇到一些社会和政治压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制定基于商业原则的、强有力的治理安排。”利普顿表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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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普顿认为,中国企业债务问题约占GDP的145%,不管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都非常高,同时他还提出了债务问题的解决之道。

未在陆家嘴论坛露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近日会见了来华的IMF副总裁利普顿。来自央行官网信息显示,2016年6月13日,周小川会见了来华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2016年度第四条款磋商的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利普顿。

双方主要就第四条款磋商情况、中国经济金融形势、基金组织改革、加强中国与基金组织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周小川行长表示,中方高度重视基金组织的作用,愿与基金组织就全球和中国经济金融的热点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利普顿表示,本次磋商期间,人民银行等中方各部门与基金组织就中国经济前景、改革进展、未来挑战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而富有成效的会谈。未来,基金组织愿与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合作,为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提供支持。

根据基金组织协定的第四条款,基金组织每年与成员国进行一次年度磋商,与成员国就经济金融形势及政策进行广泛和深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和发布评估报告。参加第四条款磋商是基金组织成员国的核心义务。

利普顿目前是IMF二号人物,长期关注新兴市场和欠发达国家的经济稳定问题。自2011年起,利普顿出任IMF第一副总裁,此前他长期担任白宫顾问。按照惯例,IMF一把手来自欧洲,二把手出自美国。

尽管目前报告尚未发布,但从近期利普顿在国内发表关于中国企业债务的主题演讲中可窥探一二。在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年会上,利普顿发表名为“中国再平衡:企业债务方面的国际经验”的主题演讲。

他表示,中国经济和市场混乱将对全世界产生影响,如去年中国市场的突然动荡所产生的重大溢出效应。问题的关键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任何讨论都必须考虑到一个系统重要性经济体所影响下的脆弱性,以及纠正这些脆弱性所需的措施。

他认为,中国的国内经济再平衡结果则喜忧参半。在将经济从投资向消费转型方面有所进展,消费在2015年对经济增长贡献了2/3。与过去相比,经济增长对重工业和出口的依赖减少,而更多地由用于家庭消费的服务和制造业所推动,这些都是重要的变化。

然而中国在企业债务及重组方面的进展非常有限。中国政府正在推出一项国有企业改革计划,并宣布了煤炭和钢铁行业去产能的目标。但是,随着2015年和2016年初信贷增长的迅速增加,以及投资率的居高不下,这个问题正变得日益困难。这是中国经济的一个主要薄弱环节。

他具体分析了中国的债务状况,债务总额相当于GDP的225%左右,其中政府债务约占GDP的40%。家庭债务约占40%,按照国际标准来看这两者都不是特别高。但企业债务问题约占GDP的145%,不管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都非常高。

据基金组织的计算,国有企业约占企业债务的55%,这个比例远远高于其占经济产出的比例——22%,这些企业的盈利能力也远远不及私营企业。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盈利下降,加上债务上升,严重削弱了这些企业在支付供应商以及偿还其贷款方面的能力。银行持有的不良贷款越来越多。去年的信贷热潮又进一步加重了这个问题,很多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是奄奄一息。

基金组织最新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估计,中国银行业的企业贷款的潜在损失可能相当于GDP的7%左右。这还只是一个基于不良贷款回收率的某些假设的保守估计,其中还不包括“影子银行”体系的潜在问题暴露。

对此利普顿认为,中国并不是第一个经历企业债务困难的国家。在发达国家、转型国家和新兴国家都有一系列国际经验可供借鉴,可提供三大经验教训:

首先,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否则问题只会恶化。今天的企业债务问题可能成为明日的系统性债务问题,系统性债务问题可能会导致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或者出现银行业危机,或者两者都出现。

其次,在采取行动时,确保同时应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些国家刚刚将不良贷款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移除,并对银行进行了资本重组。企业变得无利可图。其他一些国家则对企业规模进行缩减,或允许其破产。银行变得资本不足。这两个问题最好都能得到解决。

第三,在修复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时,解决企业和银行部门最初催生这个问题的治理问题。否则,缩小债务泡沫只会带来暂时的效果。如果不必要的借贷会死灰复燃,那么新的债务泡沫肯定会被重新吹大。

《人民日报》最近的一次访谈中,一名据称是“权威人士”的官员强调要解决“僵尸企业”和“债务积压”的问题。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政策方面的当务之急是立即对债务问题采取行动:“不良贷款就像冰激凌筒。如果你不处理它们,它们就会在你手里化掉,让你没有什么可以拿来卖。”

利普顿指出,最近的危机表明“强化的框架”十分重要,它由政府主导,但依赖于专业人士的技术专长来进行评估和调解。换言之,这个过程必须由商业判断而不是政治主张所主导。

具体而言,一个企业破产框架应能促进有生存能力的企业的复原和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的快速破产清算,要视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企业重组需要一个执行机制,使债权人能够以可预见的、公平和透明的方式强制执行其债权。这可能会要求同时运用胡萝卜和大棒来强制执行支付纪律。同时,银行在确认损失方面必须始终谨慎,并确保自己具有足够的损失吸收的能力。

在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该地区普遍采用这种强化的破产解决框架形式。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均采用了这种制度框架。政府对重组进程提供了一些支持,但破产处置主要是在法庭之外进行的。

他还对债转股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通过将债务转成股权,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去杠杆化,银行的债权得到相应的重新调整,但只有当满足两个条件时,这种方法才有效。首先,银行需要能够主张债权人权利并进行分类,区分需要重组或关闭的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否则,新的股权将没有价值。其次,银行需要具备能力管理其股权并维护股东权利,或者有能力将股权出售给能够维护权利的投资者。

利普顿认为,在一些国家,这还不可能做到。更广泛而言,银行没有动力去维护其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并对重组施压,原因要么是互相持股、利益冲突,或者是政治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不介入,并迅速采取行动。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印度尼西亚,情况恶化到了银行自身不得不进入重组程序,需要资本重组的地步。

近期欧洲的危机使现有的破产机制经受了巨大压力,导致政府需要采取行动并实施法律改革。在大多数这些情况下,由于欧洲竞争法的约束,政府的直接作用较为有限。许多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做法是通过鼓励进行庭外债务重组,尽量减少司法干预。

对于重组,他认为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不应该是不良贷款的仓库,它必须被视为能使有需要的企业进行重组的训练房。这可以来自资产管理公司采取行动或者将资产出售给迫切要求进行重组的新所有人。

“这些过程可能会比较缓慢,因为建立适当的资产估值体系、在清淡的市场出售资产都是十分艰难的,并且,重组可能会遇到一些社会和政治压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制定基于商业原则的、强有力的治理安排。”利普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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