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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北京首名“红通”落网者一审被判1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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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北京首名“红通”落网者一审被判14年半

孙新是“红色通缉令”中北京地区首个归案被通缉人员,也是“红通”落网人员中第一个受审的人员。

7月5日孙新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图片来源:人民网

挪用2275万公款炒期货,至案发尚欠1802万未归还,案发后携款潜逃境外。2015年6月8日,躲藏了7年的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孙新在柬埔寨被抓获后押解回国,他是“红色通缉令”中北京地区首个归案被通缉人员,也是“红通”落网人员中第一个受审的人员。今天下午,此案在二中院公开宣判,孙新因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 

案情:红通令第一人受审认罪 

孙新,大专文化,北京人。今年7月刚过完他的48岁生日。 

市检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2275万余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并先后归还472万余元,其他1802万余元未归还。(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因被免去出纳职务,被告人孙新于2008年1月至3月,伪造了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接材料,并与孙某完成交接工作。同年10月21日,单位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便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当日至23日,孙新从其控制的用于证券交易的银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计57万余元,并携带潜逃境外。案发后80万涉案款已冻结。

据悉,孙新先逃往泰国,因签证时间受限在越南和老挝短暂停留,后逃至柬埔寨生活了四年多之久。在柬埔寨,孙新生活落魄,由于语言障碍和担心被抓很难找到工作。他厌倦了东躲西藏的生活,一心想回国,但想到挪用的巨额资金,又不敢回来。

被抓前几个月,孙新在距离柬埔寨首都金边不远处一家中国工业园区内做会计工作,在同事眼中他是沉默寡言的“王会计”。2015年5月,北京市追逃办得到孙新藏身于柬埔寨的消息后,立即组成追逃工作组赶赴柬埔寨。去年6月8日,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 

2016年7月5日,孙新在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孙新表示认罪。(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由于开庭前,孙新认为没脸面对家人,一直坚持不让通知家人,旁听席上,并没有他的家人。 

据了解,2006年孙新就与妻子离婚了,孩子也判给了妻子,离婚两年后,孙新逃亡。他的孩子如今已经十六七岁了,他和前妻孩子都没有什么联系。

孙新说,从2001年开始进行期货交易,他先后注册了2家公司,“之所以挪用公款,是因为做期货亏损,想着挪用公款做期货,挣钱后归还单位,但没想到后来亏损了。”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自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将公款一共转入14个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主要是做期货,在这14个账户中孙新一共转入6000多万元,转出4800多万元,至案发时共亏损1240余万元。 

宣判:构成挪用公款罪获刑和贪污罪  获刑14年半

今天下午,孙新穿着一件灰色短袖来到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鉴于孙新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

据此,二中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孙新有期徒刑13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0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半,处罚金20万。涉案赃款发还给被害单位。 

宣判后,孙新未表示是否上诉。辩护人表示需要在明天询问其本人。

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北京红通令落网第一人获刑14年半

最新更新时间:07/26 15:43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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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北京首名“红通”落网者一审被判14年半

孙新是“红色通缉令”中北京地区首个归案被通缉人员,也是“红通”落网人员中第一个受审的人员。

7月5日孙新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图片来源:人民网

挪用2275万公款炒期货,至案发尚欠1802万未归还,案发后携款潜逃境外。2015年6月8日,躲藏了7年的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孙新在柬埔寨被抓获后押解回国,他是“红色通缉令”中北京地区首个归案被通缉人员,也是“红通”落网人员中第一个受审的人员。今天下午,此案在二中院公开宣判,孙新因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 

案情:红通令第一人受审认罪 

孙新,大专文化,北京人。今年7月刚过完他的48岁生日。 

市检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2275万余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并先后归还472万余元,其他1802万余元未归还。(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因被免去出纳职务,被告人孙新于2008年1月至3月,伪造了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接材料,并与孙某完成交接工作。同年10月21日,单位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便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当日至23日,孙新从其控制的用于证券交易的银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计57万余元,并携带潜逃境外。案发后80万涉案款已冻结。

据悉,孙新先逃往泰国,因签证时间受限在越南和老挝短暂停留,后逃至柬埔寨生活了四年多之久。在柬埔寨,孙新生活落魄,由于语言障碍和担心被抓很难找到工作。他厌倦了东躲西藏的生活,一心想回国,但想到挪用的巨额资金,又不敢回来。

被抓前几个月,孙新在距离柬埔寨首都金边不远处一家中国工业园区内做会计工作,在同事眼中他是沉默寡言的“王会计”。2015年5月,北京市追逃办得到孙新藏身于柬埔寨的消息后,立即组成追逃工作组赶赴柬埔寨。去年6月8日,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 

2016年7月5日,孙新在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孙新表示认罪。(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由于开庭前,孙新认为没脸面对家人,一直坚持不让通知家人,旁听席上,并没有他的家人。 

据了解,2006年孙新就与妻子离婚了,孩子也判给了妻子,离婚两年后,孙新逃亡。他的孩子如今已经十六七岁了,他和前妻孩子都没有什么联系。

孙新说,从2001年开始进行期货交易,他先后注册了2家公司,“之所以挪用公款,是因为做期货亏损,想着挪用公款做期货,挣钱后归还单位,但没想到后来亏损了。”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自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将公款一共转入14个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主要是做期货,在这14个账户中孙新一共转入6000多万元,转出4800多万元,至案发时共亏损1240余万元。 

宣判:构成挪用公款罪获刑和贪污罪  获刑14年半

今天下午,孙新穿着一件灰色短袖来到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鉴于孙新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

据此,二中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孙新有期徒刑13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0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半,处罚金20万。涉案赃款发还给被害单位。 

宣判后,孙新未表示是否上诉。辩护人表示需要在明天询问其本人。

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北京红通令落网第一人获刑14年半

最新更新时间:07/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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