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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剑指”互金风险,新三板9家P2P概念股面临生死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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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剑指”互金风险,新三板9家P2P概念股面临生死大考

目前与新三板企业关联的网贷平台有9家,如果不进行调整就会面临被关停的风险。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今年以来,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不断收紧,P2P平台也纷纷开始加速转型调整,指南君(ID:xsbzhinan)发现,目前与新三板企业关联的网贷平台有9家,如果不进行调整就会面临被关停的风险。

9家P2P概念公司或受影响

目前与新三板企业关联的网贷平台有包括温商贷、PPmoney、金蛋理财、你我贷、团贷网、安心贷、九信金融、恒富在线和乐金所。对应的挂牌主体分别为瓷爵士、万惠金科、软智科技、嘉银金科、光影侠、嘉网股份、九信资产、中瀛鑫和大富装饰。

据近期披露的半年报统计,2016年上半年只有团贷网母公司光影侠、你我贷母公司嘉银金科、金蛋理财母公司软智科技实现盈利;温商贷、乐金所2家公司已经或者计划退出互联网金融业务,PPmoney母公司万惠金科以及去年曾投资安心贷的嘉网股份上半年均出现了亏损。

银监会近期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网贷平台设立了借款上限、银行存管、EDI证三大难关,被称为“史上最严监管”。 

数据显示,《暂行办法》将影响全国正在运营的2700家网贷平台。指南君(ID:xsbzhinan)发现,逾九成的网贷公司因此需要在一年内进行业务转型。随着监管政策不断收紧,网贷行业将加速进入洗牌期,相关新三板概念公司也因此面临着生死大考验。

对于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方案》做出了如下规定: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在就专项整治工作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主要集中在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这几个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同时明确,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2016年5月15前,报备清理整顿方案;

7月底前,摸底排查并完善清理整顿方案;

11月底前,清理整顿并督查评估;

2017年1月底前,验收总结;

2017年3月底前,形成总体报告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议。

新三板指南(ID:xsbzhinan)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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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剑指”互金风险,新三板9家P2P概念股面临生死大考

目前与新三板企业关联的网贷平台有9家,如果不进行调整就会面临被关停的风险。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今年以来,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不断收紧,P2P平台也纷纷开始加速转型调整,指南君(ID:xsbzhinan)发现,目前与新三板企业关联的网贷平台有9家,如果不进行调整就会面临被关停的风险。

9家P2P概念公司或受影响

目前与新三板企业关联的网贷平台有包括温商贷、PPmoney、金蛋理财、你我贷、团贷网、安心贷、九信金融、恒富在线和乐金所。对应的挂牌主体分别为瓷爵士、万惠金科、软智科技、嘉银金科、光影侠、嘉网股份、九信资产、中瀛鑫和大富装饰。

据近期披露的半年报统计,2016年上半年只有团贷网母公司光影侠、你我贷母公司嘉银金科、金蛋理财母公司软智科技实现盈利;温商贷、乐金所2家公司已经或者计划退出互联网金融业务,PPmoney母公司万惠金科以及去年曾投资安心贷的嘉网股份上半年均出现了亏损。

银监会近期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网贷平台设立了借款上限、银行存管、EDI证三大难关,被称为“史上最严监管”。 

数据显示,《暂行办法》将影响全国正在运营的2700家网贷平台。指南君(ID:xsbzhinan)发现,逾九成的网贷公司因此需要在一年内进行业务转型。随着监管政策不断收紧,网贷行业将加速进入洗牌期,相关新三板概念公司也因此面临着生死大考验。

对于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方案》做出了如下规定: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在就专项整治工作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主要集中在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这几个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同时明确,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2016年5月15前,报备清理整顿方案;

7月底前,摸底排查并完善清理整顿方案;

11月底前,清理整顿并督查评估;

2017年1月底前,验收总结;

2017年3月底前,形成总体报告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议。

新三板指南(ID:xsbzhinan)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