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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元无人机大单告吹,永悦科技及实控人再收警示函,股价一字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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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元无人机大单告吹,永悦科技及实控人再收警示函,股价一字跌停

一个月前才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图片来源:图虫

界面新闻记者 | 庞宇

备受争议的3亿元无人机大单最终“告吹”,永悦科技(603879.SH)9月18日股价一字跌停,报收于6.98元/股。

永悦科技9月18日公告,鉴于有关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平舆畅达”)一致同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双方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此前的8月28日,永悦科技宣布,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签订《销售合同》,拟向平舆畅达销售5000台永悦智能X40C(40L)无人机产品,单台价款6万元,包括遥控器、测绘器、电池、保险等。

实际上,这份3亿元的订购合同一经披露便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其中不乏质疑的声音。

合同的甲方平舆畅达是河南驻马店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全资控股的公司,负责平舆机场的运营管理。平舆机场总投资规模为2.47亿元,2018年开工,此后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停工。

而合同的乙方永悦智能于2022年初才设立,开展无人机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其母公司永悦科技本身是一家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的上市公司,2022年全年营收2.96亿元。3亿元的合同金额已超过了母公司一年的营收。

在该合同披露前,永悦科技股价已经历一波上涨,两个月时间,股价从6月19日的5.88元/股涨至8月18日最高的11.49元/股,累计涨幅超95%。

层层疑点下,伴随着上述3亿元订单“告吹”,永悦科技收到了来自监管层的警示函。

在最新公告中,永悦科技透露,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在8月27日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销售合同》、《委托经营协议》生效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要条件是两个文件均签署完毕;其次,永悦智能收到驻马店市政府下发的公文,公文内容须有明确指示将驻马店全市(九县一区) 农业未来8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统一委托给平舆畅达开展统防统治工作,并将每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优先支付给永悦智能方面组织成立的运营公司。平舆畅达就统防统治业务订单设立完成专项账户。

另外,永悦智能收到《销售合同》项下平舆畅达支付的无人机货款总价的20%(6000万元)。

上述条件未得以满足,则《销售合同》等均不生效。据永悦科技最新公告,《委托经营协议》并未拟定签署,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并未得到满足。

对此,9月18日,永悦科技及实控人陈翔因信息披露不完整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指出,对于《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两者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实际上,这已不是永悦科技第一次因信披违规而遭监管点名。

就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永悦科技因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于2023年1月8日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而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同时,永悦科技还因连续两年年报错报被江苏证监局点名,2020年、2021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租赁资产会计核算错误,分别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9.81万元、67.89万元,错报金额占当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92%、15.69%。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及实控人陈翔、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水宝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永悦科技

  • ST永悦:公司实控人陈翔被留置并立案
  • ST永悦(603879.SH)被要求解释其资金占用、潜在利益侵占行为等多个方面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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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元无人机大单告吹,永悦科技及实控人再收警示函,股价一字跌停

一个月前才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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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庞宇

备受争议的3亿元无人机大单最终“告吹”,永悦科技(603879.SH)9月18日股价一字跌停,报收于6.98元/股。

永悦科技9月18日公告,鉴于有关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平舆畅达”)一致同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双方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此前的8月28日,永悦科技宣布,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签订《销售合同》,拟向平舆畅达销售5000台永悦智能X40C(40L)无人机产品,单台价款6万元,包括遥控器、测绘器、电池、保险等。

实际上,这份3亿元的订购合同一经披露便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其中不乏质疑的声音。

合同的甲方平舆畅达是河南驻马店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全资控股的公司,负责平舆机场的运营管理。平舆机场总投资规模为2.47亿元,2018年开工,此后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停工。

而合同的乙方永悦智能于2022年初才设立,开展无人机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其母公司永悦科技本身是一家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的上市公司,2022年全年营收2.96亿元。3亿元的合同金额已超过了母公司一年的营收。

在该合同披露前,永悦科技股价已经历一波上涨,两个月时间,股价从6月19日的5.88元/股涨至8月18日最高的11.49元/股,累计涨幅超95%。

层层疑点下,伴随着上述3亿元订单“告吹”,永悦科技收到了来自监管层的警示函。

在最新公告中,永悦科技透露,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在8月27日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销售合同》、《委托经营协议》生效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要条件是两个文件均签署完毕;其次,永悦智能收到驻马店市政府下发的公文,公文内容须有明确指示将驻马店全市(九县一区) 农业未来8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统一委托给平舆畅达开展统防统治工作,并将每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优先支付给永悦智能方面组织成立的运营公司。平舆畅达就统防统治业务订单设立完成专项账户。

另外,永悦智能收到《销售合同》项下平舆畅达支付的无人机货款总价的20%(6000万元)。

上述条件未得以满足,则《销售合同》等均不生效。据永悦科技最新公告,《委托经营协议》并未拟定签署,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并未得到满足。

对此,9月18日,永悦科技及实控人陈翔因信息披露不完整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指出,对于《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两者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实际上,这已不是永悦科技第一次因信披违规而遭监管点名。

就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永悦科技因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于2023年1月8日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而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同时,永悦科技还因连续两年年报错报被江苏证监局点名,2020年、2021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租赁资产会计核算错误,分别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9.81万元、67.89万元,错报金额占当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92%、15.69%。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及实控人陈翔、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水宝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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